称之为神可能太抽象,我倾向于认为这一切都是不同的存在形态,基于他们不同的能量性质。
比如,人在愤怒与仇恨的时候,其身心所体验的实际上就是地狱的境界,而人在喜悦、详和的时候,体验的是天堂的境界。所以不用讨论天堂或地狱存在与否,只要看我们自己的身心状况就知道有没有。
当然,也有因应众生不同因果的形态化的天堂或地狱,至亮或至暗,其体验强度会是现世悲苦或喜乐的千百亿倍,真实不虚。
存在主义的领袖让.保罗.萨特先生论断,人是一种无用的激情(Human is a useless passion),这个固执的老头也许说对了一些,因为不同存在形态互相转换的驱动力便是这么一种激情,或是说愿力(财色名利,或是奉献牺牲),西方文明经常以positive或negative定性这种激情,与我们中国的阴阳两字可能最为对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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