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语出自《论语·述而》,认为它是弊端的人认为,因为孔子的这句话,影响了文学(尤其是小说)的发展。且看孔子所指的乱力怪神是什么。《十三经注疏》中,魏朝的王肃说:“怪,怪异也。力,谓若奡荡舟、乌获举千钧之属。乱,谓臣弑君,子弑父。神,谓鬼神之事。或无益于教化,或所不忍言。”朱子《论语集注》中说:“怪异、勇力、悖乱之事,非理之正,固圣人所不语。鬼神,造化之迹,虽非不正,然非穷理之至,有未易明者,故亦不轻以语人也。”又引谢氏的话说:“圣人语常而不语怪,语德而不语力,语治而不语乱,语人而不语神。”
其次,孔子是孔子自己“不语”,也就是不谈论,更不去提倡。并没有说不允许社会上存在谈论这些东西。所谓怪异,便是不正常的事物,人们常常有好奇之心,这本不足怪,但是,如果提倡并大力宣传这种怪异之事,将会不自觉地把社会引导到崇尚怪异的风气上去,正常的反而被人们忽略了;如果没有道德,仅仅崇尚武力,有什么可值得称道的呢?有了道德之后,或者仅仅有武力者能够在有道德的人领导之下,武力可以有大作用,但是,单纯的讲武力便是在崇尚霸道,崇尚弱肉强食了,我们应该提倡只讲武力的做法吗?对于悖乱之事,也许我们会用批判、揭露的方式加以宣传,却不知宣传者的意思也许是为了批判和揭露,但是,把精力主要用在彻底揭露悖乱现象之上,却可能成为读者或者听众悖乱的“教材”,或者使人对此司空见惯而麻木不仁。对鬼神,我们应当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没有敬意固然使人不知天高地厚;但是,如果讲得太多,反而会使人轻视了人生的责任义务和生活乐趣。所以,孔子不谈论此类事情,君子也不应当去侈谈此类事情。
我们现在为什么对小说之类的“文学作品”非常感兴趣?因为我们现在片面地接受了从西方传来的“文学”观念和标准,色情和刺激也随着我们的“开放”而“开放”了起来。我们常常听到人们动不动就说:“都什么时代了,还那么保守?”那么,我们想一想,现在究竟是“什么时代”?莫非这个时代就应该崇尚怪力乱神吗?就可以标榜色情、刺激吗?令人诧异的是,就在我们说着这样的话的时候,我们却同时在叹息道德滑坡、物欲横流、色情泛滥!执政者与学者、教师、家长,应该多用正面教材去影响人呢,还是应该多用反面教材去影响人呢?估计大家不会赞成后者吧?那么,我们为什么为了强调文学的“繁荣”,为了自己得到那么一点刺激或享乐而不顾怪力乱神非常强大的负面影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