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孫思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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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小兒第一
合八十九條 方二十首 灸法二首 論一首
凡兒在胎,一月胚,二月胎,三月有血脈,四月形體成,五月能動,六月諸骨具,七月毛髮生,八月臟腑具,九月穀入胃,十月百神備,則生矣。生後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應和人,百五十日任脈成,能自反覆;百八十日髖骨成,能獨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扶伏;三百日髕骨成,能立;三百六十日膝臏成,能行也。若不能依期者,必有不平之處。
兒初生落地,口中有血,即當去之。不去者,兒若吞之,成痞病死。
治兒生落地不作聲法︰取暖水一盆灌浴之,須臾即作聲。
小兒始生,即當舉之。舉之遲晚,則令中寒,腹中雷鳴,先浴之,然後乃斷臍。斷臍當令長至足趺,短則中寒,令腹中不調。當下痢,若先斷臍後浴之,則令臍中水,中水則發腹痛。若臍中水及中冷,則腹絞痛,天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過。當炙粉絮以熨之 , 不時治護臍,至腫者,當隨輕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壯。輕者,臍不大腫,但出汁,時時啼呼者,但搗當歸末粉敷之。炙粉絮日日熨之,至百日乃愈,以啼呼止為候。若兒尿 清 者,冷也。與臍中水同。
凡初生斷兒臍,當令長六寸。臍長則傷肌,臍短則傷臟,不以時斷臍。若臍汁不盡者,即自生寒,令兒風臍也。
裹臍法︰
椎治帛,令柔軟,方四寸。新綿濃半寸,與帛等合之。調其緩急,急則令兒吐 。兒生二十日,乃解視臍。若十許日,兒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臍燥,還刺其腹,當解之易衣 ,更裹臍時,當閉戶下帳,燃火左右,令帳中溫暖,換衣亦然,仍以溫粉粉之,此謂冬之時寒 也。若臍不愈,燒絳帛末作灰粉之。若過一月,臍有汁不愈。燒蝦蟆灰治末粉臍中,日三四 度。若臍未愈,乳兒太飽,令兒風臍也。
兒新生,不可令衣過濃熱,令兒傷皮膚肌肉,血脈發雜瘡及黃。
凡小兒始生,肌膚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則令筋骨緩弱,宜時見風日。若不見風日,則令肌膚脆軟,便易中傷。皆當以故絮衣之,勿用新綿也。天和暖無風之時,令母將兒於日 中 嬉戲,數令見風日,則血凝氣剛,肌肉牢密,堪耐風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幃帳中,重 衣 溫暖,譬猶陰地之草,不見風日,軟脆不堪當風寒也。
兒生十日始得哺,如棗核大,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彈丸大,百日如棗大。若乳汁少,不從此法。當用意少少增之。若三十日乃哺者,令兒無疾。兒若早哺之及多者,令兒頭面身 體喜生瘡,瘥而複發,亦令兒 弱難食。
小兒生滿三十日乃當哺之。若早哺之,兒不勝穀氣,令兒病,則多肉耗。三十日後,雖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強與。強與不消,複成疾病。哺乳不進者,腹中皆有痰也。當以四物紫丸微下之。節哺乳數日,便自愈也。
小兒寒熱,亦皆當爾,要當下之,然後乃瘥。
凡乳母乳兒,當先以手極 散其熱,勿令乳汁奔出。令兒咽輒奪其乳,令得息息已複乳之。如是十反五反,視兒飢飽節度。知一日之中,幾乳而足,以為常。又常捉去宿乳。
兒若臥,乳母當臂枕之,令乳與兒頭平乃乳之。如此,令兒不噎。母欲寐,則奪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飢飽也。
兒生有胎寒,則當腹病。痛者偃啼,時時吐,或腹中如雞子黃者,按之如水聲便沒。
沒已複出。此無所苦爾。宜早服當歸丸、黃耆散即愈。(當歸丸方見《千金方》中黃 散方,本凡乳兒不欲大飽,飽則令吐。凡候兒吐者,是乳太飽也,當以空乳乳之即消。夏若不去 熱乳,令兒嘔逆;冬若不去寒乳,令兒咳痢。母新房,以乳兒,令兒羸瘦,交脛不能行。 母患熱以乳兒,令兒發黃,不能食。
母怒以乳兒,令兒喜驚,發氣疝。又令兒上氣癲狂。母新吐下,以乳兒,令兒虛羸。母醉以乳兒,令兒身熱腹滿。
凡小兒不能哺乳,當服紫丸下之。
凡浴小兒湯,極須令冷熱調和,冷熱失所,令兒驚,亦致五臟疾。
凡兒冬不可久浴,浴久則傷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則傷熱。
凡兒又不當數浴,背冷則令發癇。若不浴,又令兒毛落。
小兒生輒死。治之法,當候視兒口中懸壅前上 上有赤胞者,以指摘取,決令潰,以少綿拭去,勿令血入咽。入咽殺兒,急急慎之。
凡兒生三十二日一變;六十四日再變,變且蒸;九十六日三變;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百六十日五變;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二百五十六日八變, 變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三百二十日十變,變且蒸。積三百二十日小蒸畢後,六十四日大蒸。蒸後六十四日,複大蒸。蒸後百二十八日,複大蒸。積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畢。
凡變者上氣,蒸者體熱。凡蒸平者五日而衰。遠者十日而衰。先變蒸五日。後五日為十日之中,熱乃除爾。
兒生三十二日一變,二十九日先期而熱,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畢爾。恐不解了,故重說之。審計變蒸之日,當其時有熱微驚,不得灸刺也,得服藥及變且蒸之時,不欲驚動。勿令旁多人。兒變蒸時,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兒變蒸時壯熱不欲食,食輒吐 。
若有寒加之,即寒熱交爭,腹腰夭啼不止,熨之當愈也。
凡小兒身熱、脈亂、汗出者,蒸之候也。
兒變蒸時,目白者重,赤黑者微,變蒸畢,目精明矣。
兒上唇頭小白 起,如死魚目珠子者,蒸候也。初變蒸時有熱者,服黑散發汗;熱不止服紫丸。熱瘥便止,勿複與丸。自當有餘熱。變蒸盡,乃除爾。
兒身壯熱而耳冷,髖亦冷者,即是蒸候,慎勿治之。兒身熱髖耳亦熱者,病也,乃須治之。
紫丸
治小兒變蒸發熱不解。並挾傷寒、溫壯汗後熱不歇,及腹中有痰,哺乳不進, 乳則吐
食癇先寒熱方︰
代赭石 赤石脂(各一兩) 巴豆(三十枚,去心皮,熬) 杏仁(五十枚,去皮尖, 熬)
上四味,末之,巴豆、杏仁別搗為膏,和更搗二千杵,當自相得。若硬入少蜜同搗,密器中收之三十日。兒服如麻子一丸,與少乳汁令下。食頃後與少乳,勿令多。至日中,當小下熱除。若未全除。明旦更與一丸。百日兒服如小豆一丸。以此準量增減。夏月多熱,喜令發疹。二三十日輒一服佳。此丸無所不治,難下,不虛人。
黑散
治小兒變蒸中挾時行溫病,或非變蒸時而得時行方︰麻黃(去節) 桔仁(去皮尖,熬,各半兩) 大黃(一分)
上三味,搗為散。一月兒服小豆大一枚。以乳汁和服,抱令得汗。汗出,溫粉粉之,勿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