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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李泽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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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7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李泽厚)



    问:你提出人性能力作为人性的骨干或核心,同时说人性并不止于此,那还有什么?

    答:“恻隐之心”便是。这又是一个大题目,我今天谈不了。

     

    问:简单谈谈吧。

   答:何谓“恻隐之心”?“恻隐之心”到底是什么?人们讲得很多,学说、理论也五花八门,却一直不太清楚。这四个字是孟子提出的。孟子说它是“仁之端”,是人先验(先于经验)地存有而“活泼泼地”呈现出来的良知良能。孟子以小孩坠井人往救之的直觉的道德行为作为例证。这种行为不为名不为利,纯是一片天机呈现,认为这是道德的根源和动力。人在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这种良知良能,所以要赶紧从内心发掘它、存养它,存则得之,舍则失之。这也正是宋明理学家所强调的“天地之性”“义理之性”等等一大堆学说的由来,它构成了中国伦理学的主流。通俗读物《三字经》一开头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已普及到民间社会,影响极大。

     

    问:那么西方呢?

    答: DavidHume以“同情心”作为道德根源和动力。Hume说,“同情是我们对一切人为的德表示尊重的根源”(《人性论》关文运译本,第620页,商务)“道德上的善恶确实是被我们的情绪,而不是被我们认知所区别出来的”(同上,第632页)。但Hume不认为这“同情”或区别善恶的情绪是某种先验或神赐的良知良能,而认为它们只是来自人的自然苦乐感受:“人类心灵的主要动力或推动原则就是快乐或痛苦。当这些感觉从我们思想和感情中除去以后,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就不能发生情感行为,不能发生欲望和意愿。”(同上,第618页)Hume在《人性论》中仔细讨论了人的各种情感,把情感分为“平静的”“激烈的”两大类,而将“平静”一类的如经常被误认为是“理性”的“慈爱”、“怜悯”、“同情”等等置于首位,强调它们正是道德的本源,认为理性只是依循这些情感的指挥来活动的。Hume说出了“理性只是情感的奴隶”这一名言。

     

    问:这很有意思,与Kant恰恰相反。

   答:Hume自有他的道理。如我以前所说,作为人性能力,理性凝聚的自由意志只是一种心理结构形式。它本身并非原始动力,相反,常常(虽然并不一定或必然)是某种原始力量推动这人性能力而实现道德。这原始力量之一就是“同情”即“恻隐之心”。这样也才能解决上次说过的Schiller嘲讽Kant的难点:我好意助人不算道德,恶意助人,反而道德。Hume所突出的正是作为道德行为原始动力的情感方面(同情心、恻隐之心)。

     

    问:可是,你还是站在Kant一方。

   答:对。因为“同情”根源于一种自然本能,苦乐更是建立在动物生理基础的需要、享受、欲望之上,它们不能构成人类道德心理的特质,既非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有了同情心,并不一定能作出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不一定要有同情心来作为原动力。如我前所强调,道德行为是服从理性,履行义务,并不一定与同情心有关。

     

    问:那你为什么又要强调提出Hume?

    答:因为Hume正可补足Kant,有重要的教育学意义。即重视“同情心”作为实现人性能力的正面的“自然天性”而加以培育。如对儿童爱心的培育,这样便可尽量避免理性凝聚的人性能力为邪恶观念和负面情感所左右或支配。因为在负面情感(如仇恨)或邪恶观念的支配或冲力下,也可以“义不顾身”地滥杀无辜,酿成大错,尽管它也可以展现出人的勇敢、顽强等等理性凝聚的意志力量即人性能力。

     

    问:可见,善恶行为既与人性能力也与人性情感相关,相当复杂。

   答:对。要把善恶观念、人性能力、人性情感三者作出区分,然后再看其复杂联系和关系。可以说,善恶行为都是人的自由意志所作出的选择或决定,所以人要对其选择和决定负责。动物性、人欲本身不是恶,有意(自由意志)选择去放纵或扼杀才是恶。这一点,中西哲学都讲得很明白。包括大讲“天理人欲誓不两立”的宋明理学也并不认为维持动物性生存的情欲本身是恶,而是认为过份宽纵它才恶。这种能支配、主宰、控制感性情欲的力量就是理性凝聚的人性能力,Kant突出这个方面来讲善恶行为,我以为抓住了人类道德的基本特征。但Hume所注意的不是这个人性能力方面,而是这能力之所以实现的原因。例如说,尽管你能做好事,但是为什么你会做好事?他认为原因是因为你的情感即同情、爱、恻隐之心推动你去做,去实现你的人性能力和自由意志。

     

    问:这是说情感与能力并不能等同。

    答:对。不能完全等同。

     

    问:所以培育人性情感也很重要。

    答:人的情感有许多种类和方面。有正面情感,有负面情感。如何了解、对待、培养是一个重大问题。当然,这里的正负二分只是为了叙说方便,实际情况远为复杂。

     

    问:那么,这作为正面情感的“同情”、“爱”、“恻隐之心”又来自何处呢?

    答:这是要害所在。可以分出先验和经验两大派,也可说是神学派和科学派。

     

    问:如何说?

   答:先验派当然就是孟子,也包括许多中西大哲。中国现代首推牟宗三。牟宗三大讲“圆善论”和“智的直觉”,把作为道德本源的“恻隐之心”极端神圣化和神秘化,提到了宇宙—人生的最高点,强调它就是中国生命哲学之根本。牟简称之为“觉”:“吾常言仁有二特性,一曰觉,……此觉是由不安不忍、恻悱之感来说,是生命之洋溢,是温暖之贯注,如时雨之润,故曰觉润。……觉润即起创生……其极也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案此即其无限性),此可由觉润而明也。此即仁之所以为‘仁体’”(《圆善论》260—261页,引《心体与性体》,台北,学生书局);“觉——不是感官知觉或感觉(Perception orSensation),而是悱恻之感,即《论语》所言的‘不安’之感,亦即孟子所谓‘恻隐之心’或‘不忍人之心’”(《中国哲学的特质》第35页,台北,学生书局)。牟以为,正是这种“觉”“感”使“天道”“往下贯”,化为自己内在生命特性。“所以天命、天道观念发展的归宿,必为与主体意义的诚、仁两个观念同一化(identification)”(同上,第44页)。从而人的道德心灵就是宇宙本体,“恻隐之心”就等于“仁体”、“诚体”、“性体”、“心体”,也等于“天理”、“天道”、“天命”(参见《圆善论》262页等处)。道德心灵囊括一切,道德形而上学就是宇宙形而上学。这可说是把孟子的先验论在现代哲学的话语中推到了顶峰。

     

    问:牟大讲恻隐、悱恻、不安、不忍,以此来表述这个道德—宇宙本体,强调它们不是感知觉,但同时强调它也不是理性、观念、思维,又不承认它是人格神或上帝,那到底是什么呢?

    答:18世纪英国Shaftsbury、Hutcheson等人认为,道德直觉是由于人有五官之外的另一内在第六感觉,但它还是经验性的,还是属于人的自然身心的。与牟说的“心体”、“性体”、“天命”、“天道”等等根本不同。牟这个“不安不忍”“恻隐”“悱恻”那么高深神秘,不是感知觉,却又可以感受体验,所以我只好把它最后归结为某种宗教神秘经验,他自己也不讳言这一点(参见拙文《论实用理性与乐感文化》)。

     

    问:这可说是将“同情”、“恻隐之心”作为道德根基的先验论极致,你不是说还有另一派理论?

    答:那就是社会生物学的理论。我80年代提过K. Lorenz,这里想以K. Kautsky和E. Wilson为代表,他们都是在Darwin理论基础上的发展。

     

    问:请说说。

    答: KarlKautsky是当年马克思主义的著名领袖。他在上世纪《唯物主义历史观》巨著中,用大量动物学和人类学材料,论说了人类道德来自动物本能,来自动物的“社会欲”。他说,“道德并不是人们特有东西,也不是人心里的一种神秘圣火为依据。它是动物所共有的,它是导源于各种社会欲的”(中译本,第二册,第29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从群居生活里面发出来了一大批高贵的欲:如完全献身于其共同体、同情、自愿牺牲、勇敢、名誉心……”“原始民族的道德,甚至像希腊人和罗马人那样高级的民族的道德,都可以在动物界找出类似的东西”(同上,第294页);“同情心既不是以思考为基础,也不是以想象为基础,这是一种由生存斗争培养起来的本能,人们遵照着这种本能活动而不用把它搞清楚,正如候鸟遵照着迁徙的本能活动,并不用完全明白它的意义一样”(第296页)。Kautsky甚至将共产主义也放在实现动物“社会欲”这个生理基础之上,以说明其有不可抗拒强大动物本能的普遍必然力量。

     

    问:Wilson呢?

    答: Kautsky引用的是早一些的资料,70年代EdwardWilson(哈佛大学教授)以包括遗传基因在内的更新的研究,作出了类似的结论。他区分以群体为中心(无条件利他)和以个体为中心(有条件利他)的动物族类,指出人类居中而偏后。人的利他行为实际是以个体及其最邻近亲属的利益为目的。他说,“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这种自我献身的冲动不必解释为神圣或超验的,我们有理由去寻找更为常规的生物学解释”。(《On HumanNature》,中译本《论人的天性》第140页,贵州人民出版社)“人的利他主义的多数表现,说到底都会有自利的成份”“人的怜悯心也是有选择性的,常常最终是自利的”(第142页);“利他主义自然要服从生物学法则”(第154页);“人的一切利他行为都受到一种强烈情感的支配”(第150页)“以感情为基础的直觉的选择的观念,其根源是生物的”(第155页),如此等等。总之,利他是自利,以有益于自己这个血缘种族的生存延续。这个受“强烈情感支配”如此崇高的“利他”的“道德”行为,实际乃生物族类经由竞争为维护、延续生存的情感本能产物。“道德并没有其他可以证明的最终功能”(第156页)。所谓“同情心”、“恻隐之心”、“不安不忍”的真实根源,不过如此。这与上面牟宗三讲的道德形而上学对照起来,真是一天上,一地下,一如此高远神圣,一如此低俗平凡,交相辉映,煞是有趣。

     

    问:关于这个道德“本能”还有什么说法么?

    答:最近(2007年1月29日)Time杂志有一篇题为《我们如何作出生死抉择》的短文,也很有意思。这文说,根据近来脑科学大脑扫描研究,是情感决定了人的一般行为选择。只有在脑内与抽象思维和认识控制相联区域的活动水平加强并占优势时,才作出相反决定。此文配图以一列火车开来,如不转闸换轨即将撞死五人,而换轨则将撞死自己所爱的一人或某一无辜的人,除非功利主义伦理学(亦即理性的社会认识或法则)告知和命令死五不如死一,人们不般不会去转闸换轨而宁袖手旁观。可见人的行为、道德的根基是情感而非理性,还是Hume正确。

     

    问:照这种说法,人的行为和道德完全是本能性或非意识性的了,根本无需人性能力、道德良心、自由意志了。

   答:对。这与我所说Kant强调人性能力完全相反。我以为刚才讲的那个例子倒恰好说明,即使并不一定是“善”或“对”,但决定改闸换轨,这一坚决执行理性命令不顾感情私利的抉择,正是自由意志和人性能力的展示,而为动物所不能。在战争中为掩护集体安全而闷杀啼哭的亲生婴儿,不被谴责而受赞扬,也以此故。中国传统讲的“大义灭亲”,也如此。当然,这都属于特殊或极端的情况。一般和更多的情况,是履行道德的义务常常以某种积极的、肯定性的情感,如同情、爱、怜悯等等来作为推动力量,在这一点上,Hume是有道理的。在这里情感与能力便合二而一,而理性似乎只是情感的奴隶了。

   至于为何一定要保全多人(或社会或群体利益)而损己,为何社会、群体利益高于一己,则属于另一问题,即善恶观念问题。善恶观念的各种具体内容是特定时代、社会、环境、习俗、传统所决定的,具有突出的相对性。并不是所有损己利人都是善,特别是在打着“集体”、“民族”、“国家”、“人民”各种旗号之下的所谓理性命令,好些时候便是虚假和伪善的。

     

    问:你多次说过尊老和杀老在特定历史社会条件下,都是道德的。但就人类总体讲,尊老比杀老仍然更道德。

   答:那正是由于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发展已无需杀老便能生存延续的缘故。同时也因为尊老比杀老在发展、培育在生物自然基础上的善良情感从而履行人性能力,对巩固群体和延续生存也更为有益。所以尽管善恶标准是时代、社会决定的,具有相对性,但由于人类生活发展,经由漫长历史,相对中逐渐积累出某些成为人类普遍性绝对性的善恶标准和原则。例如尊老毕竟取代了杀老。人类各民族各宗教各文化的善恶标准或原则由于社会生活的趋同已日益接近和彼此宽容,但迄今也仍然并不一致。而且,即在同一社会、时代里,也有对善恶的不同观念和信奉。例如美国关于堕胎问题的争斗等等。而另一方面,为善为恶的人性能力或自由意志虽具有普遍必然的绝对性价值,却就总体说,在正面人性情感或善的观念推力下的人性能力,一般说来,会受到尊敬、赞扬、钦佩;而在负面人性情感或恶的观念推力下的人性能力即使如何高强刚毅,却一般并不为人称道。从而善恶观念、人性能力、人性情感在这里便一致或统一了起来,历史具体地成为Kant所要求的“我一定如此行为,使我能意愿我的准则成为普遍律令”“只照你能意愿它成为普遍律令下的那个准则去行动”的“绝对命令”。它们世代沿承,化为各种不朽的人格楷模,形成了各民族、宗教、文化、道德传统的主流。总之,人性能力与人性情感都属人性。人性能力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骨干主体,人有动物无。人性情感,人(动)物俱有,但性质不同,它是血肉。人要生存,血肉和骨骼不可离异。

     

    问:但它们很难区划分割开来。

   答:正因为如此,便更要注意其区划。当然这属于“理想型”的研究区划。实际上,人的行为是在许许多多复杂变易却又延续不断的各种具体的善恶教义、观念和各种正负面的人性情感推动下,由人性能力所作出的活动抉择。所以,我以为人的伦理道德不能归结为动物本能,也不能归结为先验的“人性善”,而是人类历史(就社会说)和教育(就个体说)将社会性的善恶理知观念通由大脑的认识思维领域通向情感领域,并与动物性的爱憎情欲相联结,所构成用来支配、主宰、控制感性行为的意志活动。未来脑科学将会发现神经领域这通道的具体形式。从人类学历史本体论的哲学说,这也就是一种历史积淀的文化心理结构。

     

    问:那么有没有牟宗三的那种神秘的“智的直觉”呢?

   答:对照科学,我觉得牟宗三讲得玄之又玄的“智的直觉”“不安不忍”等等显得苍白无稽。所谓“不安”,本来自《论语》中孔子问宰我不服三年之丧的“汝安乎”。“不忍”来自孟子“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从而以羊易牛的故事,都是非常明确的经验心理。牟硬要把它抬高到“心体”“性体”甚至“天命”“天理”的“本体”高度,却又强调不能更改这个“活泼泼地”经验心理的特征。尽管牟说这个“不安”“不忍”不是感官知觉(PerceptionSensation),但它不仍然可以是感性情感(feeling,affection,emotion)么?牟以这种具有感性经验特征的描述来界定、申说超验(或“超绝”)的“道德本体”,我以为是自相矛盾,说不通的。所以我一再讲牟和Kant根本不同。Kant没有也决不可能用什么“不安不忍”“悱恻之感”这种经验心理的词语来叙说道德的绝对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或本体的超验存在。

     

    问:你是说,与人性能力的理性凝聚特征相比,人性情感的经验性质与动物性本能的关系和联系更为密切?

   答:但重要的是它们都人化了,即经过社会历史的积淀,这些源自动物性的本能情感已变得远为不同了。我不知道动物会不会有如抑郁、烦闷、忧虑、焦虑、羞愧、嫉妒、悲悯、忏悔、傲慢、敬重、仰慕以及宗教审美方面的虔诚谦卑、悲喜交集、人生感伤、淡淡哀愁、莫名惆怅,……之类的情感。或许动物也有某些类似的情绪,但性质毕竟不同,人类把即使动物也有的情绪发展、改变得非常复杂、丰富、细致、多样,其中主要正是由于渗入了理性的许多观念、思绪,使它们远远不只是动物性的欲望、需要等本能情绪了。人把动物性的同情、爱怜也把动物性的凶残、暴虐发展到动物不可能有的强度和高度,具有了质的不同。也正是这些人化了的正负面情感驱赶着理性凝聚的人性能力作出了许许多多或感人心魂或骇人听闻的善恶事迹。

    二十多年前我举过JackLondon的小说描叙一位白人为金钱贪欲艰辛万倍在冰天雪地里远道运送鸡蛋的故事。他的人性情感是贪欲(建立在利己—苦乐感的基础上),他的人性能力是坚毅的意志。他这行为是善是恶呢?却很难说。作者认为是恶:贪心发财。却又不尽然,他发财是想生活好,无可厚非,更何况运送鸡蛋对缺少鸡蛋的远地他人也大有裨益。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到人性能力、人性情感与善恶观念的区别及其相互交错的复杂性。

     

    问:从而,对每一件行为的善恶判定要特别慎重,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具体”也就是当时当地的各种情况和条件。

   答:道德、伦理以及伦理学都是为人类服务的。善恶均与人类相关,从根本上都是从各该人类群体的生存延续的利害来定标准、设规则、立制度、成观念,以致变为传统和习俗。人性情感则多种多样,有正有负。人性能力是中性的,可作善也可作恶。把三者混在一起谈论便很难说清楚。传统的“人性善”“人性恶”“人性善恶混” 等等学说,五花八门,便是一例。

     

    问:那么情感是否也是一种能力呢?

    答:能力与情感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生理说,会跑会跳与会爱会怕还是不同的。而有爱心无决心无勇气即没意志力量去行动,有行动能力却无仁心爱意去行动或不去行动,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当然在许多情况下两者又是混合在一起的。

     

    问:那么,人性能力与人性情感的培育也有不同?

   答:人性能力在伦理道德领域就是培育意志,使异质的理性进入感性生物体,即上述脑科学中认知领域对情感领域的某种神经通道的建立。人性情感也要培育,也有理性参与,但那是在原自然情欲上的引导、发展或限制,而不同于意志能力的培育。它的脑神经结构通道和形式也会不同。认识作为“理性内化”有其生物学的自然基础(如五官知觉、好奇心心理等),道德作为“理性凝聚”也有其生物学的自然基础(如忍耐、等待等克制能力等),但理性在这两方面(认识和道德)都处在主宰、决定和优势地位,而与情感培育不同。后者多半是理性渗透、融化在原自然情欲之中。

     

    问:看来,从道德心理说,人性能力与人性情感两者都需要培育。

    答:提倡斯巴达、武士道,只锤炼坚毅顽强的意志能力不够,大讲爱心、高谈仁义,只养育善良仁慈的同情也不够。只有“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所以才有“礼、乐、射、御、书、数”文武双全的“六艺”。

     

    问:你似乎比较欣赏中国儒家培育人性的方式。

    答:这正是因为儒家将人性能力与正面人性感情紧密连在一起来进行培育。既讲仁爱,又讲刚毅;既讲“不忍人之心”,又讲“虽千万人,吾往矣”。将正面情感(“恻隐之心”)与人性能力(刚毅木讷)紧密连在一起,并由之定出善恶观念,由近及远,推及四海。

     

    问:如何说?

   答:如我以前所说,儒家是以一种动物也有的自然性情感(亲子情,社会欲)为基础或起点,加以理性化的提升,最终构成一整套“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的伦理体制和善恶观念,使人性能力得到了具有强大动物本能基础而又理性化了的人性情感的支持。儒家先讲“老吾老”,而后才是“以及人之老”;“幼吾幼”,而后才是“以及人之幼”,由亲及疏,由近及远,这就是“能近取譬”“爱有差等”和“道始于情”。历史证明,这种以理性化的自然情感为基础比以理性原则为基础的墨家的平等的“兼爱”要持久和优胜(参阅拙著《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墨家初探本》)。培育这种由亲人而家国,可以一直扩延到“推之足以保四海”(孟子)“千里万里,一家一人”(谭嗣同)的博爱胸怀,却正是建立在这个以生物自然为基础而又理性化的人性情感之上的。前述Time杂志文中曾提出,如果按照功利主义伦理学,“救助十个非洲挨饿的婴儿不比维持你90高龄的父亲的生命更好(更道德)吗?”的问题,但人们一般并不如此做。这照中国的传统说,就是所谓“人情之常”或“人之常情”,违反这个“人之常情”便是“矫情”。儒家不赞成“矫情”,包括批评庄子妻死鼓盆而歌。所以,除了特殊和例外的情况,儒家一般并不强调“大义灭亲”“忠孝不两全”之类违反“人之常情”的规则、命令;相反,儒学一直强调家国相连、君父相通、齐家治国、忠孝两全等等。这正是为了将人性能力与人性情感捆绑在一起,使作为理性律令、意志力量的人性能力有一条比较强有力而积极可行的实现道路,避开了Kant绝对律令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难题。

     

    问:那么,这个“情”、这个“人之常情”是不是就是道德感情呢?

    答:非也。道德感情仍如Kant所言乃是“敬重”,是对理性凝聚的人性能力(自由意志)的敬重,而不是以生物性为基础的同情、慈爱、“恻隐之心”。“敬重”虽也是人性情感,但与同情、恻隐等有根本不同,它是一种理性情感,建立在理知认识之上,虽也有自然生物因缘,却为动物所无有。人们对战斗英雄革命烈士的敬重,主要不在他们的人性情感(热爱人民或仇恨敌人),而在他们把人性情感实现在宁死不屈奋不顾身的坚毅意志即人性能力中。

     

    问:那么,你所提出的人性情感、人性能力与善恶观念是一种什么关系?请简单说说。

   答:由人性情感作为动力,经由善恶观念的知性裁定,而由人性能力执行之,构成了人类的伦理道德行为。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尽管有时呈现得非常迅速,似乎是一种“良知”“天性”的道德直觉或本能,实际仍然是长期历史—教育的积淀成果。所以有时也呈现为较长时间的明确思索,如文天祥(不投降)、洪承畴(投降)。前者之所以受人尊敬钦仰,不仅在于他所选择的善恶标准,而更在于他不管如何困苦艰难却坚决顽强地执行这个道德律令的人性能力。可见,人性能力仍然是三者之中占据核心地位、最为重要的骨干、枢纽。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上次答问中突出Kant的原因。

     

    问:那么,你上面讲的科学派与神学派,你站在哪一边?Kant的先验论不应属于神学派吗?

    答:Kant并不讲恻隐之心,只讲实践理性,实践理性也是一种先验论。我虽然赞同Kant,却倾向于科学派,这两者并不矛盾,正好是历史本体论不同于Kant先验哲学之所在。因为历史本体论是建立在人类学即人类的生存延续的现实而不是建立在纯粹理性的设定之上。但历史本体论虽然重视人类学的生理基础,却又同时强调人性不能等同于动物性,不能把人类的道德行为归结、统摄在社会生物学之下。尽管人类作为动物族类,会继续原遗传基因和各种动物本能以维持和延续族类的生存,但这生存毕竟已进入千万年的文明—文化的历史过程中,它已经不是动物本能和生物遗传所能决定的了。所以我的总观点仍然是“自然的人化”。而我之所以认为“道始于情”的中国哲理具有世界价值即人类普遍性,正在于它在古代历史条件下较好地表述了这个“自然的人化”,即重视理性化是建立在生物本能或自然情感之上的。人类学历史本体论哲学之所以说既要“继承启蒙理性”(Kant是最大代表),不赞同宣扬非理性或动物本能的各种反理性思潮,又要“继承中国传统去其(启蒙理性)弊病”,作出“转换性的创造”,也是如此。与自由派以世界普遍性压倒或漠视中国特殊性不同,与新左派、国粹派以特殊性对抗或否认普遍性不同,人类学历史本体论是以有经验依据的、有可认识性和可操作性的特殊,来改变、改进和改善普遍,从而成为普遍性本身。正如人类学历史本体论以实用理性来反对后现代,主张重建理性(但非先验理性)权威,以乐感文化来反对虚无主义,主张重建人生信仰,它们所要展示的,都是中国传统的特殊性经过转换性的创造可以具有普遍性和普世的理想性。

     

    问:你是否能用你的哲学解说一下中国古代传统的“天—命—性—情—道—教”(见郭店竹简)?

    答:“天”就是那神圣而又神秘的自然—宇宙总体,“命”是这自然落实到个体身上的各种基因总和以及个体的人生遭遇和道路,它们都有极大的偶然性。“性”是在这个“命”的基础上拥有的人性,它端赖各种情欲和能力的人化。“情”已说过很多,不必再赘。从“情”产生出社会的准则、规律,这就是“道”,进而栽培养育之就是“教”。当然,几句话很难表述,不过撮其要义而已。

     

    问:总的看来,人性是个复杂问题。

    答:所以我说,“人性”一词古今中外用得最多,但最不清楚,最为含混模糊。我这里把它在伦理学方面作出人性能力、人性情感、善恶观念的区分,也只是初步研讨。

     

    问:你在《己卯五说》《历史本体论》等论著中将伦理学分为宗教哲学(主要处理宗教性道德)和政治哲学(主要处理社会性道德)两大类。如今又分为人性能力、人性情感和善恶观念三大方面,这如何说?

   答:前者是就伦理学的外在领域和现实情况(当代问题)的划分,二者仍有紧密交叉和联系。后者是对作为伦理核心主题之一的人性问题作文化心理结构上的区划,当然更有交叉和联系。再简括一下这区划:善恶观念是一定社会、时代、环境和制度的理知产物,它是社会的、理性的。即使观念的具体内容可以非理性,例如认为必需听从神的旨意杀人以祭祀才是善,它也仍然是社会的理知的,动物便没有。人性能力在伦理学即道德方面就表现为理性凝聚的自由意志,即理性对感性的主宰、支配,它也是社会的。人性情感则是对动物性自然情欲的理性化的发展和培育,虽有社会和理性各种不同程度、不同层面的渗透和干预,却不纯是社会的,也不纯是理性的。

   除道德方面外,人性情感还有认识方面,如认识产生的智力愉快和喜爱知识、追求真理的人性情感。在审美方面,因为是多种心理功能的复杂活动,人性能力与人性情感更为错综交织,使审美不仅是一种情感,也成为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可以“以美启真”“以美储善”“以美立命”,以及成为审美形上学和世界观。它在整个人性成长即人性在各方面的开拓发展上起着重要作用,这里就不多说了。

    2007年4月于Boulder,Colora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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