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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鬼使神差的交通事(转自龙树初发心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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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骨仙堂 于 2010-9-16 15:35 编辑

_____龙树初发心

2010年4月8日,阴历2月24,地藏斋,清明过后第三天。

中午11:40分左右,下班驱车横过单位楼下十字路口。

多数时间我开车都很小心,速度较慢,也许是走惯了这个路口,也许是莫名其妙的走神。车刚过路中心,只听“砰”一声巨响,同时感觉

突然的剧烈震动,头部一阵眩晕,瞬间失去意识!整个过程只有短短几秒,清醒过来时,车以停在路中央,本来由南向北行驶,现在车头以朝向正西!

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一头撞向我车右前部,将我的车撞了个90度的转弯!

那是一辆本田思域,以斜冲到10米外的人行道上,前挡风粉碎,车头严重变形,两个安全气囊都已爆出,车下全是撞掉的零件和水渍,地上留下两条明显的刹车痕迹。定了定神,下车查看车的受损情况,倒无大碍,被撞位置正好在右前轮,只是轮胎被撞歪,车右前部凹进一大块。对方驾驶员也已下车查看车况,幸运的是,除了我头部有些眩晕外,我俩身体都无损伤,更万幸的是,那个十字路口东南侧正好有所中学,当时正是放学时间,行人密集,对方车辆高速斜冲向人行道过程中竟没撞到一个行人和自行车!

否则麻烦大了!

接下来开始谈判处理事宜,对方车主三十来岁,从穿着打扮看是个白领,和我一样,已经被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得面无人色。好在我们两

个都比较明理,很快达成协议,为避免交警和保险公司方面的繁琐程序,他主动承担全部责任,两车分别送各自4s店修理,由他投保的

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申请理赔必须要出具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证明,所以他以拨打122报警。

一个交警到现场后,经确认双方当事人以达成协议,决定私了。于是便准备开证明,不巧的是,他车上证明用完了,于是给肇事科打电话,让他们来处理。

事情就此开始向极度繁琐和烦恼的方向发展……!

肇事科两名交警到达后,其中一个领导模样的简单勘察一下现场,说事故太严重,不能私了,必须通过交警处理,之后叫来拖车将两辆车拖往停车场!

出过交通事故的人都知道,一旦交警介入,事情就变得极为繁琐。本来此事可以很快解决,但交警说虽然是对方撞得我,但他行驶的是主干道,我是辅路,所以我要负主要责任!对方本来要承担全部责任的,这下不但马上变卦,而且马上开始提车辆损失的问题,他车刚买不到一年,所以要我额外赔偿部分车辆贬值费。更不妙的是,之前刚处理好几起违章,我驾驶证扣得只剩2分,这次事故肯定还要扣分,驾驶证就面临被吊销的危险!而一旦进入处理程序,没有十天八天车根本开不出来,得天天到交警队报到,会耽误很多事!

整个下午直到晚上睡前,心情恶劣到极点!2010年放生非常精进,宣传推广工作效果更为显著,救命无数,结果竟让我遭遇横祸?!更郁闷的是,本来可以大事化小,后来却越闹越大,狼狈不堪!

和很多师兄一样,一旦遭遇事故、不顺,便开始怨天尤人,开始怀疑放生法门,甚至对整个佛法产生动摇!……

尽管找了熟人,还是在三天以后才去交警队肇事科处理(中间隔了周末两天),已经是4月12日,周一。中国多数衙门的办事效率人所

共知,手续繁琐,等待时间漫长,或者干脆找不到负责处理的人.....期间无事,便坐在大厅和事故对方当事人闲聊。

此时得知他姓G,律师,从业8年,平时很忙。关于这次事故,我固然是大叹倒霉,他也是大发牢骚,连倒苦水。据老G说,这阵他特别“霉”,先是上周一他母亲查出咽喉部有一乳状肿瘤,家人吓得不轻,立即联系医院做手术。刚安排她住进医院,周四就和我撞了车!天天开车的人一下没了车就像人没了腿,工作生活一团糟,耽误很多事,因此他的郁闷程度一点不在我之下!

谈起那场事故,用他的话说,简直是“鬼使神差”!他本身是律师,也给人代理过交通事故案子,血腥场面见过不少,所以开车一向谨慎,从未出过事故。那天他驾车转过一个大路口由东向西驶来,在当时几十秒时间内,整个神智和身体仿佛突然失去控制,头脑一片空白,几乎没有任何减速就以70码左右的车速一头撞向我的车!直到车急停在路边,他才从意识丧失状态中清醒过来!他家就在赴近,发生事故的那个路口每天要走好几遍,一向很小心,那天却阴沟里翻船!

接着他随口嘟囔了一句:“最近这么倒霉?是不是因为前几天代理了一个起诉寺庙的案子?”闻听此言,不由一震,赶紧问他详情?他说,他一个亲戚是建筑商,一直在修建本地“XX寺”,工程完工后寺院共欠下工程款40余万元。后来施工方主动免了一部分,寺院还了部分现金,又顶了一辆车,作价10万元,最后还剩下欠款8万多。

寺院方则认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比如寮房漏水等等,要求免除余下欠款,双方争执不下,多次协商不成,于是施工方一纸诉状将“XX”寺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偿还欠款!起诉方代理律师就是跟我撞车的这位“冤亲债主”,而开庭时间就在当天上午(4月12日)!因为忙于处理事故,G律师未能出庭,只能老老实实在交警队跟我耗着。

听他说完,心中一片雪亮,顿时明白了这次事故的前因后果!

这是我跟老G第二次见面,之前素不相识,他也不知道我信佛。根据他所说情况,最近其遭遇一系列麻烦的原因固然与一些前世因缘有关,但从现世来讲,毫无疑问,作为代理律师起诉寺庙正是他目前霉运不断的直接起因!有看官说了,从世间法来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起诉方手中有寺院打得欠条,证据确凿!而作为律师代理民事纠纷更属分内之事,无可厚非!

但切莫忘记,这起案件的被诉方是具有正规合法手续的道场“XX寺”!该寺属于古寺重建,修寺的善款来自四方供养,稍有佛法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场诉讼的对境有多严厉!

另外这起诉讼,期间还有很多波折,刚提起诉讼时,法院并没受理。原因有二:

一、寺庙作为民族宗教管理部门依法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其性质能否作为民事诉讼案件中被起诉的主体?关于这一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界定,所以从程序来讲,诉讼本身就存在问题。

二、工程质量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地基不合格、部分建筑漏水、个别建筑倾斜等等。关于这些为题开庭当天,寺院方有很多证人到现场作证。

基于以上原因,这起案件法院本来不准备受理。但一来可能施工方做了些“中国特色”的工作,二来G律师从业多年,另辟蹊径,没将XX寺作为诉讼主体,而是将道场负责人,主持“XX法师”作为诉讼对象,要求将其私人财产执行变卖,偿还欠款。

最终法院还是受理了这起案件。当时有居士供养住持法师一辆新车,作为证据保全,法院已将那辆车封存!只待开庭审理……

明白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我立即郑重规劝老G立即退出,不要再卷入这场官司,并警告他目前一切都可能与此有关,如果不听劝阻,很难预料会再出现什么事故!同时向他表明我“资深信佛居士”的身份,给他讲了些佛法道理和我平时放生的经历。

老G听完,明显看出内心很受震动,但表面上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而且不愧是干律师的,立即从几方面对我的话进行了驳斥。

首先从律师和世间法的角度陈述了很多理由,无非是我上面写的那些内容,其实目的不过是为自己进行辩护,以表明他是在做正常工作,是无辜的,既然无辜,“佛菩萨”慈悲一切众生,就不应该因为此事降罪与他,让他倒霉!

之后立即反戈一击,说如果他撞车是因为起诉寺庙,遭受果报,那么我信佛念佛,又放生印经做了那么多善事,按理说应该诸佛保佑,一切顺利,却为何也与他遭遇同样事故呢?!

明白事情因果后,我之前的愤懑、抱怨、烦恼、怀疑早已一扫而空,头脑变得异常清醒,立即为他解释如下,当时情形简直可以说是“辩才无碍”:

一、他遭受果报,实施者是“因果定律”,而不是佛菩萨!诸佛菩萨永远慈悲一切众生,这点毫无疑问,但“种如是因,得如是果”,因果报应,丝毫不爽!造作恶业,必受恶报,无法更改,无人能替!即使佛菩萨现前,怜悯其情,欲为其救拔苦难,也同样无能为力,因为“神通难敌业力”,而定业难转!所以诸佛菩萨度化众生,令脱苦海,只能是不厌其烦,为其讲经说法,令众生自己转变心念,断恶向善,进而发菩提心,历劫修行,解脱证道!

若不转变自心,定业亦不能转,则无量苦报,长劫轮回,谁也无能为力!

所以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 又云“佛不度无缘之人”!

二、因果不只是通三世,而且贯穿整个轮回!我们造作的善业恶业有的会现世就报,有的会等到来世,有的可能要到无数劫后,因果成熟才会受报。所以,“一饮一啄,皆是前定”,这世界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比如我和他,本来素昧平生,但以前生中肯定结过某种因缘,有过某种瓜葛,现在机缘成熟,必定在某个时间和空间发生碰撞,了却宿债!

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二者不能互相代替,也不能互相抵消。但“业随心转”,随当事人心念变化,业报可能提前,也可能拖后,可能加重,也可能减轻,因果之事,十分复杂玄妙,唯佛了知,证道的阿罗汉也只能观察到八万大劫以内的因缘,凡夫之人更不可能了解!所以我近年来虽然精进放生、吃素念佛,也许做了些功德,但之前也曾造下大量杀生、邪淫、不孝、谤僧等等恶业,这些恶业成熟,必然受报,绝不会被后来行持的善业抵消!

但是,正因为做了大量善行,这次本应十分严重的事故,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只是给我们两人制造了很多麻烦而已!典型的“重报转轻报,后报转现报”,宿世纠葛,就此了结!

其实很多时候,灾祸、病痛并非坏事,如果这些业力在我们年老体弱时显现,那时很可能已经无力抵挡,难以忍受。更严重的是,如果拖到临终时才爆发,则必定被业力牵引,堕入三涂,求出无期,那才是最危险的!

面对恶报,凡夫俗眼往往难以看清其中真相,从而烦恼四起,怨天尤人,就像我刚撞车后的表现……其实只要精进修行,以后的命运佛菩萨自有安排,他们慈爱众生之心远远胜过我们的亲生父母,还会害我们吗?!

四、虽然定业难转,但并非不能转!比如《了凡四训》中袁了凡改过自新,扭转定命的故事,转变命运,离苦得乐,就掌握在我自己手中!无数人都期盼消灾免难、摆脱困境、福报增长、事事如意,但“发心不正,果遭迂曲”,方法不对,难有效果!

若欲转命,唯一途径就是:修学佛法,转变自心,断恶向善,利益众生!

与老G一席话谈完,这哥们虽然还是嘴硬,还在辩驳,但明显以受到影响,若有所思……

最后表示不管这次事故与此事有没有关连,他本人以后都将不再参与这件案子的诉讼……

其实关于此次事故,我自己的原因我以非常明白,只是怕他理解不了,所以并未说破…….

XX寺主持法师,和我有过数面之缘,并且曾经一起放过两次生。当时他一门心思都放在寺庙建设上,发愿要把该寺建成“三星级”寺庙,所以劝我发动周围居士积极参与建寺......

其实放生、印经、盖庙、造像等等一切善行,都是荷担如来家业,都是功德无量!正如行人有修禅宗、有修净土、有修密法一样,佛子做功德、种福田的方式也因个人前世因缘、根基不同而各有偏重,都应该大力赞叹,广为弘扬!

个人认为正法时期,解脱坚固,见佛闻法即可得度。像法时期,塔寺坚固,建寺造像功德巨大。而末法时期,杀业弥漫,斗诤坚固,大量物命惨遭杀戮,无数冤魂空中聚集,众生冤冤相报不止,世间必定天灾人祸不断,目前更有2012年人类大劫难等说法广为流传!所以若欲发大悲心,利益众生,拔苦予乐,令成佛道,则戒杀放生、吃素念佛最为对机!

第二佛陀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我取网名“龙树初发心”,不辞辛苦,撰写文章,大力宣传推广戒杀放生,吃素念佛,也正是此意!

放生和编印流通佛经、善书二事,在有为善法中最能直接利益众生,功德最大,所以早已发愿将终生致力于以下善行:

一、力行并宣传推广戒杀放生、吃素念佛,度化无量众生往生极乐世界!

二、编印无量“拔众生苦系列善书”(《戒杀放生》、《大悲神咒》、《虚空放生》等),流通世间,教化众生!

三、通过放生会网站“拔众生苦放生网”及“龙树初发心”的博客,大力推动网络宣传。

四、念佛送往生或中阴救度有缘众生!

那次和XX法师一起放生结束后,还有部分余款,有居士建议交给法师,做建庙之用,被我坚决否决。因为任何稍具正知正见的修行人都知道,来自十方的善款只能专款专用,放生就是放生,印经就是印经,盖庙就是盖庙,造像就是造像,绝对不能自作主张,挪作他用,否则必然承担因果,后果严重!

对此索达吉堪布曾开示说:“以著文立说等方式劝人放生,随喜赞叹他人的放生功德,捐资或出力助成他人放生善举,建立放生功德会或动物保护委员会等慈善机构,为放生集积顺缘,相反,善众捐献用于放生的钱财......因为已变成了众生的生命,挪作它用与杀生过失等同。此外,阻止他人放生,或为其制造违缘,也等同于杀生……”

(拔众生苦放生会对外公布的放生随喜、助印善书随喜、道场建设随喜三个账号,各地师兄的随喜善款绝对都是清清楚楚,专款专用,没有丝毫混用!目前海内外随喜师兄日众,有师兄为图省事,往往将不同用途善款打入同一账号,我们还得再调整,非常麻烦,看到此文师兄如再随喜,务必将善款按不同用途汇入相应账号)

其实这些我做的都很正确,无可挑剔,但后来的事开始向错误的方向发展……

也许因为法缘不同,也许因为个人行事风格差异,总之出于种种原因,后期“XX寺”和本地一些居士开始出现隔阂,弄得很不愉快,关于“XX寺”开始流传各种说法…..(涉嫌谤僧,不再详述)

我常年接触各色居士,当然也听到不少,听得多了,自然会形成某种印象,有别的居士谈论时,也会随声附和几句…….有不了解的居士打听“XX寺”的情况,我也往往语焉不详,含糊其辞,不太正面,造了不少谤僧恶业......

所以,我以非常明白:这次交通事故就是之前“谤僧”恶业的现报!

在此向XX寺僧众及所有出家师父表示深刻忏悔!

我还只是谤僧,而老G则是直接起诉寺庙,其结果更可想而之!

我和他之间必定有某种前世宿缘,所以借着这次事故,各自受报,顺便酬偿以前业债!

事后与某师兄谈起此事,据他说,我与老G之间虽然是交通事故双方责任人,貌似敌对,但前世却未必是恶缘,因为正因此事,才阻止了他那天作为代理律师出庭诉讼!并且就此听闻佛法,最终决定退出这场官司…….否则其后果堪忧……所以说其实是我以自己的破财和麻烦为代价,挽救了他的身命和慧命……

蹊跷的是,当天开庭,审判厅竟突然停电,导致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法官宣布因为意外暂停审理,择日再审!

法庭开庭期间突遇停电,这种情况从未有过,所以受理该案件的法官也感到匪夷所思!

从另一方面讲,正是有了这次事故才有了这篇文章,佛菩萨借此事对我提出严重警告,令我本人深刻反省的同时,也为所有出家在家佛子敲响了警钟!

时值末法,众生业重,当今社会诽谤攻击出家人的现象愈演愈烈……

比如少林寺,网上和坊间关于少林寺和主持“释永信”的新闻永远是热点,因为行事高调同时参与了太多商业行为,这些传闻往往负面居多,有的甚至非常难听……

对很多普通寺庙和出家人某些言行的指责和批评更是时有发生、沸沸扬扬......

普通大众如此,佛教内部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很多在家居士对出家师父的心理预期都非常之高,会根据自己的想象订立种种标准……

比如:出家人就应该生活俭朴,行事低调,甚至必须修苦行……所以一见有师父行、住、坐、卧条件较好,寺庙建得富丽堂皇,就会心生轻视,不以为然,进而出言诽谤…….

比如:出家人就应该慈悲仁爱,言语柔软,任何时候、不管对谁都要态度谦和,满足要求……所以一旦碰上脾气不好的师父或一时不能满足其要求就口出怨言……

又比如:既然出家,就应该终日念佛参禅,精进修行,或起早贪黑、兢兢业业、不知疲倦做种种利益众生之事,而不能有丝毫懈怠……所以看到有师父轻轻松松,过得比较悠闲,就会提出质疑……

还有的居士对自己依止的师父非常尊重,供养丰厚,对其他出家人却不太感冒,甚至普遍轻视!其实“佛、法、僧三宝”中的僧宝是泛指一切断欲出家、续佛慧命的出家人,而不是指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小团体!从更深意义讲,“皈依三宝”是指皈依自性三宝,世间万物,皆归自性,更不应该有你我、厚薄之分!

关于出家功德,《释氏要览》说:“僧宝者,谓禁戒守真,威仪出俗,图方外以发心,弃世间而立法,官荣无以动其意,亲属莫能累其想,弘道以报四恩,育德以资三有,高越人天,重逾金玉,称为僧宝。”

《贤愚经》也说:“尔时世尊赞叹出家功德因缘,其福甚多……布施之报,福有限极;出家之福,无量无边。假使有人起七宝塔高至三十三天,所得功德不如出家。何以故?七宝塔者,贪恶愚人能坏破故;出家之法无有毁坏。是故佛说出家功德高于须弥,深于大海,广于虚空。以是义故,放人出家,若自出家,若老若少,其福最胜。”

所以,单就出家修行这一点来算,那些出家师父的功德已经无量无边,绝非凡夫俗智所能想象,更遑论其他!

如果不服气,您也出个家试试,保证不是孩子哭,就是父母闹,总之会有千万种违缘阻碍你!

不是往昔做过无量功德,今世具有巨大福报,是绝难出家修行的!

自己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议论别人?!赶紧闭嘴,以免造业,否则害人害己,后果严重!

而关于“说僧过恶”,各种经论中说得也非常明白,云影法师编著的《劝大众勿造口业》一文中,更是引经据典做了详细论述:

《地藏经》中所言“五无间罪”(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中,尤以“破和合僧”之罪(说出家人的是非、毁谤僧众、破坏僧团)为最重!破僧罪是由三业中的“口业”造成的,《大毗婆沙论》卷百十五说:“三恶行(身、口、意)中,何者最大罪?谓“破僧”虚诳语!此业能取无间地狱一劫(中劫——三万三千五百九十六万年)寿量异熟苦果!”

毁灭佛塔、破坏佛像,其罪虽极为深重,但尚不及说比丘(僧众)过恶的无间重罪。所以《戒经》卷六说:“为大护佛法故,若向白衣(在家信众)说比丘罪恶,则前人(信众)于佛法中无信敬心;宁破塔坏像(此极重罪),不.......说比丘过恶;若说过罪,则破法身。”

造口业毁谤僧众为什么导致破坏僧团呢?为什么会成为“无间地狱”大罪人呢?

因为每一位发心出家入僧修行人,都是为自利利他,发扬佛法;一旦遭受魔心人毁谤破坏,就会发生种种不如意事,不但无法精进修行,又从此不能发扬佛法。其造口业人,即犯破坏佛法之大罪业,又会把此“破僧”恶业,传授给世间众多的人,使一切众生对佛法无信敬心,跟著魔心人造口业;其最先毁谤僧尼者,就是传播口恶业的罪魁。由于魔心人一句口业,而遗害无量无边的众生;所以说“出家人”是非的人,会由此口业而惹成“破坏僧众”的大罪业。”

关于此点,《本事经》中也有说明:佛陀告诉诸比丘说:“僧若破坏,一切大众互兴诤论,递相呵责,递相凌蔑,递相骂辱......递相怨嫌,递相恼触......递相弃舍。当于尔时,一切世间,未敬信者,转不敬信;已敬信者,还不敬信。”

释迦摩尼佛晚年,提婆达多比丘广造“破僧”恶业,不仅威胁释尊的安全,而且几乎动摇了佛教的法幢,可说是最严重的事件!提婆达多后因“破和合僧”等罪,堕无间地狱;其党羽俱迦利比丘,也因毁谤僧众,而堕八寒大地狱中,舌被犁耕数万段!

关于“说僧过恶”,曾有很多不同看法和辩论,很多人认为:如果见到出家人过恶而不说,岂非令更多三宝弟子上当受骗?这难道是佛弟子应该做的吗?所以应该毫不留情的去接露!

其实这次事故之前,我也是持这种看法,经常狂妄的认为自己就是正义的一方,对自己认为表现不如法的师父可以随意批评,对指引居士辨别出家人的真伪好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在才知道这些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又多么危险!

而比起经典中的说僧过恶的“地狱惨报”,这次事故仅仅破点财又是多么明显的“重罪转轻”!(此事发生不久,突然莫名其妙发了一笔外财,正好将事故损失补上,看来佛菩萨真的只是在警告我而已)



其实多数人“说僧过恶”,无非出于以下原因:

一、不信佛法。

二、贡高我慢。

三、嗔心使然。

密宗大德米拉日巴尊者说:“最大的魔是傲慢,最大的敌人是诽谤。”又说“孤陋寡闻却贡高傲慢的人......用分别心赞美自己而责骂他人,这种人就像是毁灭佛法的铁锤。”

蒋扬洛珠他耶说:“若自心不清净,连对佛陀也会看见过失;连对父母也要生气,所见所闻都会变成仇敌一样。执着贪嗔就会不断生气、怨恨、那一辈子只能看到这也不好、那也不顺。接触任何人都不合,居住于任何地方都不会安宁。”

所以《一切功德庄严王经》中已将此种人划到“魔”的范畴,经云:“有四种魔,云何为四?一者、贪著财物。二者、亲近恶友。三者、障碍法师。四者、于法师说陈其罪过(宣说出家人是非,此人便是恶魔)。是等众生由此业故当受贫穷,不见善友、远离尊师,作邪见想、说无因果,堕于地狱,受诸剧苦。” 

说僧过恶除了败坏佛法外,对个人修行也会造成极大违缘。海城大悲寺住持妙祥法师曾对此做过深入开示:

“说僧过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有的人还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他是从世间法来看的,并不理解佛的真义。所以这个问题很容易导致犯过失.....说僧过恶是很容易堕落的。我们大家的修行,很容易犯口业......有时候心里稍稍不平,或者就算善意说了口言,也造业的。 这所谓的善意是什么意思呢?是我们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嗔恨心,事实上你说出来本身就带有嗔恨心了,只不过是微细的。你不知道,所以你觉得没有起心动念,或者你没有说什么,但是这句话你只要想说出口,在你微细的种子里已经起变化了......就已经是再造业了,何况再从口里出来。你想能不造业么?这个已经是我们起心动念了,我们以为是正常的,实际上堕落已经开始了。

这个微细的变化只有菩萨、罗汉才能看到,我们很难看到这些东西......我们看不到不等于没有,所以起了一念的错觉、一念的恶心,我们都会马上天地灰暗......甚至退道心一起,马上就天地灰暗。

恶语最伤人,一个伤他人,一个伤自己,特别是对方的事情。比如说有人犯了一个过失,我们去说,至于对方有没有受损失暂时放在一边,仅仅你想说的这一念就像人把斧子往空中扔,这斧子能砸到虚空吗?能把虚空破掉吗?破不掉。而且最终这个斧子还得落下来,从哪里扔的还得落到哪里去,还得砸你。又像人仰天吐口水,你吐出去的口水它不会被粘在天上,还得落下来,这是自作自受的。你想想,多厉害的事情啊!

不光是佛法不允许这样做,就是世间法也不许这样做,世间教人隐恶扬善,少说别人的过失。说别人的隐私,等到说完他,我们的心已变坏了。 比如说有的人行为不轨,道德不好,有时候看到了,就得装着看不着似的。你要有起心动念也不行,它也污染你的那个心,不由自主地你就堕落到他的情趣里去了,你要是起心动念在那里分别好坏,弄不好你就堕落那里去了......何况我们看完了以后起分别,再说好说坏,我们的心就已经开始变化了。不是外境变化了,是我们的心变化了,是我们修行当中最大的一个忌讳。

不是大家愿意说,而是大家由于没有勤学正法,不知道这一关。过去古人绝对不让揭发人家的隐私,或是揭发别人的过失,都要隐恶扬善,扶正不一定要破邪。你只要称赞好的方面,那个邪气就站不住了。你有时候又想扶正又想说出不足的地方,反而造成另一种麻烦。

因为我们还是凡夫,弄不好就被说话这种嗔恨心所代替,所以说僧众的过恶是非常大的......”

菩萨戒中有一条戒律,叫做“不说四众过”。四众是指: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谓“不说四众过”是指“不可以跟别人说四众之过”。

智能吉祥法师对为何“不说四众过”也有过详尽解释:

“一、因为四众都是修行人,随时都在修正自己。如果我们跟别人说某某人如何没有修行,那是自己造口业,因为可能您未说完人家已修正而增进了。所以不要跟别人说四众之过。

二、因为四众都是修行人,就算有些人不懂得修正自己,是凡夫,是败类,但是因为他为了得到人家的供养,也还会教众生不要做坏及给众生佛经等。也算是人天的福田。如果我们跟别人说了他们的过失,就断了人家种福田的因缘。所以不要跟别人说四众之过。

三、又因为四众之中,有时是佛菩萨示现过失,以教众生不宜如此做,否则会有如此如此的恶报的。所以我们不要对别人说他们的过失。以免造成以凡夫眼不识菩萨的方便善巧,而造成谤佛菩萨了。

四、又因为四众之中都是修行人,纵然真的有人犯戒,也只是没有修好,而不是坏人。比起外面的那些为非做歹的人说,已是大善人了。所以我们不可以用高标准来苛求。所以不要在别人前说四众过。

五、又纵然四众之中有人修行使不上力,不能修得很好,或时有犯戒,我们反而要护他们的法,想有效的办法来帮助他们突破困境,又如何能跟别人说他们的过失。如果他们听到了,则会令他们失去信心,会想:“大家都知道我没有修行,我还修行做什么呢?”故不说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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