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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揭露无偿献血的惊人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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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来,关于无偿献血无损于健康的宣传铺天盖地,有些宣传是有一定的目的的。作为一个普通的医务工作者,我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首先,什么是血液?血液所含的三种血细胞分别是: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液的每一种组成都有它的特殊的功能,血浆可携带水份、盐类、养分、荷尔蒙和药物到我们的组织,并带走代谢废物到肺脏及肾脏,经由呼吸及尿液将之排出身体其中白细胞可帮助你身体抵抗感染,血小板的功能主要是止血,当你受伤时,他们会粘在一起并堵住血管的破洞,阻止血液进一步流失。红细胞是血液中数量最多的细胞,它充满了红色的血红蛋白,所以血液看起来是红色的。众所周知,生存是离不开氧气的,人们吸入肺脏的氧气便和血红蛋白结合被运往全身各个组织,以完成细胞的新陈代谢。红细胞的寿命只有120天,它们在脾脏内被破坏掉。所有的血细胞均在骨髓内由造血干细胞分化而成。造血干细胞凭良心讲是有寿命的,也就是说:造血干细胞的造血机能不是无限制的。有一个很简单的例证大多数老年人的骨髓造血功能仅是年轻时的50%,由于造血机能减退,易出现贫血,而且不易恢复。所以说,献血对身体的健康肯定是有影响的。一般来说健康的成年人,偶尔献血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不能过于频繁的多次献血。自从中国开始无偿献血制度之后,很多医院闹“血荒”,医院拿不到救命的血。但是,不能因为这样,就无限的选出献血对身体健康没有任何影响。血液是身体的重要部分,献血不可能一点影响都没有。

     对于献血的补偿,原来还要付给献血者相应经济补偿,现在都是无偿献血,不用付给献血责任何经济补偿。我们医院去血站买血那可真都是真金白银,少一分钱也不行,这些成本只有转嫁到患者身上去,其实我们也是没办法。并且由于无偿献血者人数众多,原来靠卖血接济贫穷生活的农民和下岗职工现在又断了一条财路。有人说了:不是无偿献血者可以免费用血的吗?对,先到医院把用血的钱交了,然后到院办公室开证明,然后找到医生签字,拿上你的身份证、病历、手术通知、无偿献血证,然后到卫生局盖个章,然后到血站办理退款,还的祈祷经办人都在,并且有的地方还规定,必须使病人亲自来办理!我倒是见了很多病人,最后放弃到血站退血费,自认倒霉了。

     关于献血的检查,曾经看见有一篇报道,我没核实,大家看看。(2004.08.24大众网-大众日报) 献血前咋不体检了?日前,笔者参加了一次无偿献血,血站的工作人员在没有对无偿献血者进行实质性体检的情况下,就开始了繁忙的抽血工作。面对诸多人的提问,血站工作人员解释:从实施《献血法》以来,就不体检了,全国都如此。最后,血站对无偿先来的血是什幺态度呢?这个就不好说了,反正成都倒掉了几十万CC,还有一些血被卖到药厂作原料基本上是有问题就成批倒掉,没曝光的这种事每个城市都有。血站的人很多是当兵退伍的或社会闲散人员,医学院毕业的属于凤毛麟角,福利好得出奇,年终上万的发。有人爆料某血站员工年薪25万,这事听着有点悬乎,不能不使人怀疑其真实性。然而,如果果真如此的话,人们当做何想呢?从网友发贴反映的情况看,血站员工之所以能拿高薪,是因为血站占有无偿血源之块公共资源,是利用垄断的公共资源做着无本的生意。公众免费献血,血站向医院收费供血,采血过程中虽然肯定有成本,但没有血站卖给医院的价格高,这就给血站带来了丰厚的收入。据了解,现在广州医院用血的标准血价为:全血每 200毫升220元,50或100毫升的小剂量全血每袋加收分装费20元;其它稀有血型全血,每200毫升660元。血站从中能赚多少钱,只有天知道。一些网友发贴揭露期间的猫腻。有位网友说,“自己听小姨(湖南某血站工作人员)说,规定抽200毫升的血,血站私底下会抽取250毫升,扣起50毫升作地下交易。单单这一项,血站每年每人就能分到好万元”。网上说的“珠三角某市血站普通员工年薪25 万”,也许属于个别现象,但整个血站行业拿高薪不是没有根据的。这一现象的存在,是对社会爱心和良知的肆意糟蹋,因为社会公众无偿献血,是在向社会献爱心,所有无偿献血的人,都把献血看成是在尽自己的社会责任,希望能用自己的血挽救他人的生命,从来没有图任何回报。然而,血站却把这种无偿血源当成了敛财工具,当成了发高薪、高福利的财源。这一现象的存在,也是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公然挑战。因为这种利用公共资源的垄断地位敛财的作法,造成了新的暴发户,进一步拉大了社会分配差距。血站把无偿血源当成敛财工具,绝对是一大社会丑闻。对于国家和民族来说,绝对是一种耻辱。对公众的爱心行动来说,绝对是一种打击。所以,相关的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能够保护无偿献血者的感情,也确实保证献血之后,确实能够造福患者。血站这样的垄断部门,也要接受社会的监督。
发表于 2009-7-2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抽血前是不检验的,抽血回站后才验,保护私隐,有问题的血他会发信告诉献血的人。
我的同事是先天过敏型的血,雄心壮志想为民献血,一个星期后就有这样的反馈,说他的血不适合任何人,他这样的体质干什么都要小心。
发表于 2009-7-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黑暗了!
发表于 2009-7-6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亏是福,信得着否?

是非不必争人我,彼此何须论短长。
世事由来多缺陷,幻身焉得免无常。

  数年前鄙人也曾在马路边雄心壮志地献了把血。现在想来还是觉得自己得了大便宜了。

看似吃亏,其实得福,
没有白吃,没有白得,
抱怨后悔,后有亏吃,
吃亏有乐,福永无亏。
发表于 2009-7-6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田福 的帖子

师兄说的太好了!
发表于 2009-7-6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的话使人折服,境界太高了,呵呵
发表于 2009-7-7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田福 于 2009-7-6 19:23 发表
是非不必争人我,彼此何须论短长。
世事由来多缺陷,幻身焉得免无常。

  数年前鄙人也曾在马路边雄心壮志地献了把血。现在想来还是觉得自己得了大便宜了。

看似吃亏,其实得福,
没有白吃,没有白得 ...


前几天在地铁上一个小女孩挨个跪在大家面前乞讨,面无表情,一看就是职业化乞丐。
经过我们面前,妻子把钱给了我女儿(两岁半),让她给这个小女孩。小女孩接了钱扭头就走,没有丝毫感激。
然后她又跪倒对面一个中年男士面前,这位男士将头扭到一边,看也不看她。
小女孩磕了几个头,一看这位男士没有反应,就起来继续朝前走……
此时我妻子又对女儿说,能过去把你的饼饼给那位姐姐吗?孩子答应了。妻子带着女儿追上了那女孩,把饼给了她,然后回了座位。
对面那位中年男士都看见了。心里很不自在。开始发言了。
“就是你们这些人,才惯坏了这些乞丐。这些乞丐肯定是大人训练出来的。大人肯定就在不远处监视。”
又云:“这些乞丐比我们有钱……”
又云:“这个事情应该让政府来管……”
旁边又一个老妇人随声附和。接着车厢大部分认都附和……
于是这位中年男士成了一位带感情的“演讲家”,他的不自在也消失不见了。
我看着他,笑笑说,“您说得都对,都很有道理,只是我们看到了这女孩,就不忍心,就想给她点帮助;既然她需要,我们就给她,至于她家有没有钱,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即使她再有钱,如果还需要,我能给就给点。”
该男士又愤愤不平地指责我们,“就是你们这些人,纵容……”

我不再说话了,只是笑笑,把脸转向别的方向。我只感受到了人间的苦海……

我们有太多的理论方法和指责,只是缺乏同情和爱,我们不知道,爱是最奇妙的方法,能绽开最美的花朵,能出生最美妙的果实,能令我们惊讶地改变一切,不可思议。

几人信得过。
信得过从此逆转命运。
否则在苦海里面沉沦。


[ 本帖最后由 寻找中医 于 2009-7-7 08:38 编辑 ]
发表于 2009-7-10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寻找 中医先生的话

是让我如此的宽心

是的   其实   他们还是命里有   不然为什么会讨到钱呢   

还是命里有

既是命里有   为何还要用骗呢

有的时候   给完钱   我就会站在那看一会

感觉

世间百态  真的是红尘往事啊
发表于 2009-7-10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寻找中医 的帖子

关键是这些孩子通常是被坏人控制的,或者是被拐或者被卖,到了这些丧尽天良的人手中,你的帮助是没错的,但好心办了坏事,只要这样的孩子能得到施舍,就会有下一个孩子落入苦海.
发表于 2009-7-10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修身齐家为根本,从孝悌做起,做好自己的各种角色.
可以给乞丐钱,但是,不要忘记了:舍财不如舍身,舍身不如舍心,舍心不如舍性.
发表于 2009-7-10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oli 于 2009-7-10 17:04 发表
关键是这些孩子通常是被坏人控制的,或者是被拐或者被卖,到了这些丧尽天良的人手中,你的帮助是没错的,但好心办了坏事,只要这样的孩子能得到施舍,就会有下一个孩子落入苦海.



说的太好了,支持
发表于 2009-7-10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haoli 的帖子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我只是默默的给他们念观音菩萨。
发表于 2009-7-10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施舍三种人:有殘疾(身不由已),年老(岁数不小,出来混饭吃也不容易),买艺(不论精湛,付出就是劳力,是份尊严,值得尊重)。
那种小孩,救他唯一的途径就是不给,让他们没有市场,就不会打孩子们的主意。
发表于 2009-7-11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三彩风车 的帖子

同感
发表于 2009-7-12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意13#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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