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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闲情偶寄》论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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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谷食

  食之养人,全赖五谷。使天上生五谷而不产他物,则人身之肥而寿也,较此必有过焉;保无疾病相煎、寿夭不齐之患矣。试观鸟之啄食粟,鱼之饮水,皆止靠一物为生,未闻于一物之外,又有为之肴馔酒浆、诸饮杂食者也。乃禽鱼之死,皆死于人,未闻有疾病而死,及天年自尽而死者,是止食一物乃长生久视之道也。人则不幸而为精致腆所误,多食一物,多受一物之损伤,少禁一时,少安一时之淡泊。其疾病之生,死亡之速,皆饮食太繁,嗜欲过度之所致也。此非人之误,天误之耳。天地生物之初,亦不料其如是,原欲利人口腹,孰意利之反以害之哉!然则人欲自爱其生者,即不能止食一物,亦当稍存其意,而以一物为君。使酒肉虽多,不胜食气,即使为害,当亦不甚烈耳。
 楼主| 发表于 2008-4-25 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饭粥

  粥饭二物,为家常日用之需,共中机彀,无人不晓,焉用越俎者强为致词?然有吃紧二语,巧妇知之而不能言者,不妨代为喝破,使姑传之媳,母传之女,以两言代千百言,亦简便利人之事也。
  先就粗者言之:饭之大病,在内生外熟,非烂即焦;粥之大病,在上清下淀,如糊如膏,此火候不均之故,惟最拙最笨者有之。稍能炊爨者必无是事。然亦有刚柔合道,燥湿得宜,而令人咀之嚼之,有粥饭之美形,无饮食之至味者。其病何在?曰:挹水无度,增减不常为害也。其吃紧二语,则曰:“粥水忌增,饭水忌减。”米用几何,则水用几何,宜有一定之度数。如医人用药,水一钟或钟半,煎至七分或八分,皆有定数。若以意为增减,则非药味不出,即药性不存,而服之无效矣。
  不善执爨者,用水不均,煮粥常患其少,煮饭常苦其多。多则逼而去之,少则增而入之,不知米之精液全在于水,逼去饭汤者,非去饭汤,去饭之精液也。精液去则饭为渣滓,食之尚有味呼?粥之既熟,水米成交,犹米之酿而为酒矣。虑其太厚而入之以水,非入水于粥,犹入水于酒也。水入而酒成糟粕,其味尚可咀乎?
  故善主中馈者,挹水时必限以数,使其勺不能增,滴无可减,再加以火候调匀,则为粥为饭,不求异而异乎人矣。
  宴客者有时用饭,必较家常所食者销精。精用何法?曰:使之有香而已矣。予尝授意小妇,预设花露一盏,俟饭之初熟而浇之,浇过稍闭,拌匀而后入碗。食者归功于谷米,诧为异种而讯之,不知其为寻常五谷也。此法秘之已久,今始告人。行此法者,不必满釜浇遍,遍则费露甚多,而此法不行于世矣。止以一盏浇一隅,足供佳客所需而止。露以蔷薇、香椽、桂花三种为上,勿用玫瑰,以玫瑰之香,食者易辨,知非谷性所有。蔷薇、香椽、桂花三种,与谷性之香者相若,使人难辨,故用之。
 楼主| 发表于 2008-4-25 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汤即羹之别名也。羹之为名,雅而近古;不曰羹而曰汤者,虑人古雅其名,而即郑重其实,似专为宴客而设者。然不知羹之为物,与饭相俱者也,有饭即应有羹,无羹则饭不能下,设羹以下饭,乃图省俭之法,非尚奢靡之法也。
  古人饮酒,即有下酒之物,食饭,即有下饭之物。世俗改下饭为“厦饭”,谬矣。前人以读史为下酒物,岂下酒之“下”,亦从“厦”乎?
  “下饭”二字,人谓指肴馔而言,予曰不然。肴馔乃滞饭之具,非下饭之具也。食饭之人见美馔在前,匕箸迟疑而不下,非滞饭之具而何?
  饭犹舟也,羹犹水也;舟之在滩,非水不下,与饭之在喉,非汤不下,其势一也。且养生之法,食贵能消;饭得羹而即消,其理易见。
  故善养生者,吃饭不可无羹;善作家者,吃饭亦不可无羹。宴客而为省馔计者,不可无羹;即客而欲其果腹始去,一馔不留者,亦不可无羹。何也?羹能下饭,亦能下馔故也。近来吴越张筵,每馔必注以汤,大得此法。吾谓家常自膳,亦莫妙于此。宁可食无馔,不可饭无汤。有汤下饭,即小菜不设,亦可使哺啜如流;无汤下饭,即美味盈前,亦有时食不下咽。
  予以一赤贫之士,而养半百口之家,有饥时而无馑日者,遵是道也。
 楼主| 发表于 2008-4-25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人制菜之法,可称百怪千奇,自新鲜以至于腌糟酱腊,无一不曲尽奇能,务求至美,独于起根发轫之事缺焉不讲,予甚惑之。其事维何?有八字诀云:“摘之务鲜,洗之务净。”务鲜之论,已悉前篇。
  蔬食之最净者,曰笋,曰蕈,曰豆芽;其最秽者,则莫如家种之菜,灌肥之际,必连根带叶而浇之;随浇随摘,随摘随食,其间清浊,多有不可问者。洗菜之人,不过浸入水中,左历数漉,其事毕矣。熟知污秽之湿者可去,干者难去,日积月累之粪,岂顷刻数漉之所能尽哉?故洗菜务得其法,并须务得其人。以懒人、性急之人洗菜,犹之乎弗洗也。
  洗菜之法,入水宜久,久则干者浸透而易去;洗叶用刷,刷则高低曲折处皆可到,始能涤尽无遗。若是则菜之本质净矣。本质净而后可加作料,可尽人工,不然是先以污秽作调和,虽有百和之香,能敌一星之臭乎?噫,富室大家食指繁盛者,欲保其不食污秽,难矣哉!
  菜类甚多,杰出者则数黄芽。此菜萃于京师,而产于安肃,谓之“安肃菜”,此第一品也。每株大者可数斤,食之可忘肉味。不得已而思其次,其惟白下之水芹乎?予自移居白门,每食菜、食葡萄,辄思都门;食笋、食鸡豆,辄思武陵。物之美者,犹令人第食不忘,况为适馆授餐之人乎?
  菜有色相最奇,而为《本草》、《食物志》诸书之所不载者,则西秦所产之头发菜是也。予以秦客,传食于塞上诸侯,一日脂车将发,见坑上有物,俨然乱发一卷,谬谓婢子栉发所遗,将欲委之而去。婢子曰:“不然。群公所饷这物也。”询之土人,知为头发菜。浸以滚水,拌之姜醋,其可口倍于藕丝、鹿角等菜。携归饷客,无不奇之,谓珍错中所未见。此物产于河西④,为值甚贱,凡适秦者皆争购异物,因其贱物之中,其可贵者不知凡几,焉得人人物色之?发菜之得至江南,亦千载一时之至幸也。
 楼主| 发表于 2008-4-25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瓜茄·瓠芋·山药

  瓜茄瓠芋诸物,菜之结而为实者也。实则不止当菜,兼作饭矣。增一簋菜,可省数合粮者,诸物是也。一事两用,何俭如之?贫家购此同于籴粟。但食之各有其法,煮冬瓜丝瓜忌太生,煮王瓜甜瓜忌太熟;煮茄瓠利用酱醋而不宜于盐;煮芋不可无物伴之,盖芋之本身无味,借他物以成其味者也;山药则孤行并用无所不宜,并油盐酱醋不设,亦能自呈其美,乃蔬食中之通材也。
 楼主| 发表于 2008-4-25 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葱·蒜·韭

  葱蒜韭三物,菜味之至重者也。能芬人齿颊者,香椿头是也;菜能秽人齿颊及肠胃者,葱蒜韭是也。椿头明知其香而食者颇少,葱蒜韭尽识其臭而嗜之者众,其故何欤?以椿头之味虽香而淡,不若葱蒜韭气甚而浓。浓则为时所争尚,甘受其秽而不辞;淡则为世所共遗,自荐其香而弗受。吾于饮食一道,悟善身处世之难。一生绝三物不食,亦未尝多食香椿,殆所谓“夷、惠之间”者乎?
 楼主| 发表于 2008-4-25 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萝卜

  生萝卜切丝作小菜,伴之以醋及他物,用之下粥最宜,但恨其食后打嗳,嗳必秽气。予尝受此厄于人,知人之厌我亦若是也。故亦欲绝而弗食。然见此物大异葱蒜,生则臭,熟则不臭,是与初见似小人,而卒为君子者等也。虽有微过,亦当恕之,仍食勿禁。
发表于 2008-4-25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谢谢音姐姐!
发表于 2008-4-2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了,多谢禅音!
发表于 2011-4-22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宁 于 2011-4-22 21:09 编辑

谢谢禅音分享,好文,顶起来。
比如:
不知米之精液全在于水,逼去饭汤者,非去饭汤,去饭之精液也。精液去则饭为渣滓,食之尚有味呼?====记得小时候,我家乡(四川阆中),做米饭,都是在把米汤水滤掉,然后再在锅里蒸。这样真是太没营养啊。

疑问:
米用几何,则水用几何,宜有一定之度数。如医人用药,水一钟或钟半,煎至七分或八分,皆有定数。若以意为增减,则非药味不出,即药性不存,而服之无效矣。
===

那么,大家蒸米饭时,比例一般是多少呢?我用电饭煲的话,是1:1.5,即一盒米,一盒半水。用电高压锅则是:1:1.2,这个比例吃起来感觉舒服些。
发表于 2011-4-22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一宁

不对吧.

我知道川陕南一带的大米蒸饭就是先把米煮半熟, 然后再蒸, 这样的做法很有中医道理的, 就是去湿气啊.
发表于 2011-4-22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徐文兵还是武国忠分析过米饭这样的做法.
发表于 2011-4-22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国忠这样说过,我还这样做了很久,每顿饭有米汤喝,很稠很好喝,就是麻烦些,好处是电饭锅可以淘汰了,不用担心那个不粘涂层,顺带把厨房也腾出些位置。最近懒了,就直接用小碗放米和水在笼上蒸。
发表于 2011-4-23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姜与炙甘草

知道了,呵呵~~现在电饭煲流行了,我们那边的渐渐那样做的人不多了。
另外,还是吃大米粥为主,加点青菜、红薯一类的。这样湿气会更重吧?不过,好在人们爱吃花椒。花椒正好除湿。真是很好的搭配啊。
发表于 2011-4-2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米饭, 电饭煲不如隔水蒸, 隔水蒸不如先煮再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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