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也可以不必這樣說。因為這樣說,也許只是如此相信而已。就佛教看,這是戲論。所以現代人就不理會這一套了。可是我們也可以換個說法。在東方,佛教把這個問題表達得最好,這就是圓教問題。圓教就把十法界包括在內了;若是緣理斷九,還是不圓。十法界即是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牲這六界及聲聞、緣覺、菩薩、佛這四界,每一界代表一個法類。這十法界是總說,往下還可以分成三種世間,即國土世間、眾生世間和五陰世間。國土世間是我們所處的地理環境。眾生世間指有情(living beings)說。五陰世間則指色、受、想、行、識說。這三種世間便概括了一切法。這「一切」不只是邏輯的,而是存有論的(ontological),上帝所創造的全部世界都在內。有人說:上帝只創造了現實世界,他還有許多未創造的世界。但依天臺宗來說,只要是上帝所創造的,都包括在這三種世間裏。照萊布尼茲的說法,上帝有許多可能的世界,選了最好可能的(the best Possible)給我們,此外還有許多可能的世界沒有創造出來。這是西方人的想法,照佛教看,都是戲論。對上帝而言,無所謂「可能」,因為他是無限的。我們不能說:上帝可以創造這個世界或那個世界,也可以不創造。照耶教的說法,上帝為我們人類創造了最好的世界,如果人類瞎鬧,他也可以毀了它。這個講法不行,上帝並沒有這種可能或不可能的問題。這些都是戲論,是不如理的。
凡是上帝所造的,都包括在十法界中。在圓教下講成佛,是十法界互融而成佛。每一法界都含十法界。佛法界中含有六道眾生、聲聞、緣覺、菩薩。地獄這一法界也含有天、人、阿修羅、餓鬼、畜牲、聲聞、緣覺、菩薩、佛在內。十界互融,每一界具十界,總成百法界。每一法界具十如是,遂成「百界千如」(註一五)。百法界再配上三十種世間,所以說「一念三千」(註一六)。其實所說就是一切法。就佛法界而言,若要成佛,便要即九法界而成佛,不能離開六道眾生、聲聞、緣覺、菩薩而成佛。照平常的說法,佛可以化身為地獄、餓鬼,但他不是地獄、餓鬼。地獄、餓鬼只是他的化身。他不單可以化身為觀音菩薩,還可以化身為大象、獅子、天龍八部、童男童女。但這樣的說法並不是圓教。化身是顯神通,佛需要神通時才顯,不需要時就不顯。這不是圓教,而是權教。照圓教的說法,九法界中沒有任何一個法界可以去掉,成佛非就這裏成不可。這樣豈不是能保住地獄等法界的存在,而使之有必然性嗎?若是化身,則沒有必然性,要顯就顯,不顯就不存在了。圓教所代表的,是上帝那個層次,這裏就是絕對。在此,法的存在之必然性整個給保住了。但是,上帝的事與我們不相干,所以康德始終肯定德與福間的關係是綜和關係。所謂「綜和」,是對我們人類而言。德福一致的觀念在我們的現實人生中根本不能呈現,其可能性只有靠上帝的存在來保障。我們的實踐理性只是要求它,其必然性只是要求上的必然性。我們根本不能呈現它,只有上帝才能。這樣就把人與上帝分開了。如果德福一致的保障放在上帝那裏,那麼它們的關係永遠是綜和的。但這是從我們人類的立場來看。若是從上帝的立場,從「神眼」(divine eye)來看,這關係卻是分析的,因為上帝有智的直覺(intellectual intuition)。但上帝是上帝,與我們人類不相干。人類沒有智的直覺,故對於人類的思考而言,德福之間的關係是綜和的。這樣一來,這最高善雖然有意義,但卻不能豁然開朗。
然而,如果我們不把法的存在之保障放在上帝,而放在「圓佛」(perfect buddha),把上帝化掉,而轉為圓佛,那就不同了。因為一切眾生皆可成佛;並且成佛不僅有邏輯的可能,而且有真實的可能。因此,不管我們眼前能不能成佛──照禪宗講,我們當下就能成佛,當下就能呈現圓善;但即使不像禪宗這樣說,而照著圓教這個思路去想──圓善還是能豁然開朗。這與將保證放在上帝那裏不同。保證若在上帝那裏,那是上帝的事:若在佛法身這裏,則是我們的事。所以圓教中的福德一致並非綜和命題,而是分析命題。因為「即九法界而成佛」的「即」是必然的。我們平常認為地獄、餓鬼、畜牲是很苦的,那有幸福呢?但圓佛是即地獄、餓鬼、畜牲而為佛,在地獄、餓鬼、畜牲這裏就是德,同時也就是福。佛不是地獄,地獄裏沒有福,但是當他即地獄這個法界而成佛時,就佛的立場看,地獄就是他的德(佛教稱為「功德」),同時也就是他的福,因為他的功德是即地獄而為功德。這時福德才能一致,而這一致是分析的一致。所以,由此而說的「色心不二」是真正的不二。這「不二」是分析的「不二」﹐不是綜和的「不二」。
在康德哲學中,這個觀念最好不要直接說成「福德一致」,因為康德並非說這兩者一致,而是說這兩者間有個恰當的比例。英文本是用 Proportionate 這個字而不是用 consistent 這個字;後者才是一致的意思。一說「一致」,我們很容易就想到分析的關係,這就不對了。可是在圓教所表現的圓佛裏,福德的關係卻是分析的(註一七)。圓佛的法身、化身、報身三身是一。圓佛法身即三德秘密藏。三德是法身、般若、解脫。般若就是智的直覺。到此,福德一致的觀念不是豁然開朗了嗎?
但是佛教只有判教,而沒有最高善的觀念。講道德,才有最高善的觀念。佛教講到圓教就停止了。但儒家必須討論什麼是善。善不能從外面的對象上看,所以儒家講性善,以性善作標準。性善決定一切東西的善或不善──首先決定我們的言行,這種言行在康德是當作廣義的對象看,也就是善的東西。在這裏,儒家的說法同康德一樣。康德將方向扭轉過來,也就是向儒家的路子走。所以胡五峰在「知言」中引述其父胡安國的話說:「孟子道性善云者,歎美之辭,不與惡對。」(註一八)實際上性無善惡,善、惡這兩個謂詞(predicates)都加不上。因為性是判斷其他事物的善惡之標準,這標準不能再根據另一個標準來說它是善是惡;它就是最後的標準。所以,凡可以用善惡這兩個謂詞去形容的東西(如行為),都是相對的、有善有惡的;而性之善卻是絕對的,因此無善相、無惡相,這兩個謂詞都加不上。所以王陽明說:「無善無惡心之體」(註一九),也就是這個意思。無善無惡,是謂至善。至善就是絕對善。
照佛家的判教說,圓教是最高峰。從儒家的立場講善惡問題,它也有一個圓教,並且其模式還是一樣──儘管其內容不一樣,因為儒家有一套道德哲學。就西方哲學思考的進程說,圓善是最高峰。依康德的說法,全部哲學包括兩層立法:就知識一層說,是知性為自然立法;就道德這一層說,是意志為自我立法。這兩層立法是全部哲學的規模。這也近乎康德所說的哲學之「宇宙性的概念」(Cosmic concept)。康德說,我們一般所說的哲學概念都是「學院性的概念」(Scholastic concept)。但除了這種哲學概念外,還有一種「宇宙性的概念」(註二○)。所謂「宇宙性的」意指「完整的」。完整意義的哲學包含兩層立法,而以善為最高目的。所以西方哲學是以康德這個模型為代表,其他一切片面的、特殊的哲學都可收進這兩層立法中。而最高善的概念如果要有必然性,而不只是任意的概念,便只有在圓教所說的圓佛中才能照察出來;這在西方哲學本身是照察不出來的。
我們在佛教的部分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問題,這些都是真正的哲學問題,必須當作哲學問題看。即使是語言分析,也必須針對問題去決定問題,而不只是訓詁字句。譬如他們對語言加以分析,決定什麼有意義、什麼沒有意義,這些都是大問題。儘管他們說自己的哲學是小哲學,別人的是大哲學,其實他們的問題並不小。我們不能說這些不是哲學問題,凡是當作一個問題看的,無所謂大小;若說大,統統都大。只有單單訓詁字句,那才算小,那根本不是當作哲學問題來看。若是小的,就不能稱為概念了。這個「概」字就概括了許多對象。所以,分析哲學家說黑格爾哲學沒有意義,這就很難說了。他們說知識才有意義,但知識的範圍也不小呀!關於最高善,我將來想寫一部書。這是近年來才想到且透出的,在「現象與物自身」中還說得不夠,還沒有解決這個問題;那還只是一般性的思考。也許這部書就叫做「圓善論」,到時候會寫得比較清楚些。
李明輝記錄
【附 註】
註一:請參閱牟先生所著「佛性與般若」(臺北、學生書局)附錄「分別說與非分別說」一文。
註二:智者大師「法華玄義」卷十上云:「當知此經唯論如來設教大綱,不委微細網目。
註三:「法華玄義」卷一上云:「今經正直捨不融,但說於融,令一坐席,同一道味,乃暢如來出世本懷」。
註四:龍樹「大智度論」卷一云:「復次,餘經中佛說五眾無常苦空無我相。今欲以異法門說五眾故,說般若波羅蜜經。」所謂「異法門」,即指「不同於分解方式」的法門。謂參閱「佛性與般若」第一部第一章第一節。
註五:「最高善」即德文的höchstes Gut。康德之論最高善,主要見於「實踐理性批判」(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第一部第二卷「純粹實踐理性的辯證論」(Dialektik der reinen praktischen Vernunft)。
註六:康德說:「對於今人,最高善的問題似乎已失去用處,或至少已成為僅僅無關緊要之事……」(「實踐理性批判」第一部第一卷第二章)。
註七:此書即A Commentary on Kant’s 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1960。
註八:見該書p.46n,227,245,263n。
註九:拜克說:「最高善底概念決不是一個實踐的概念﹐而是理性底一個辯證的理想。」(同書p.245)
註一○:康德說:「最高善底促進是我們意志底一個先天必然的對象,並且與道德法則相關聯而不可分離,因此最高善底不可能也必定證明道德法則底錯誤。(「實踐理性批判」第一部第二卷第二章第一節)
註一一:關於「緣理斷九」之涵義,請參閱「佛性與般若」第三部第一分第一至三章及「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臺北,商務印書館)第二十章「天臺宗之圓教: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註一二:大乘起信論云:「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無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
註一三:Problematic與Possible(或德文的Möglich,)、apodictic與necessary(或德文的Notwendig)間有一精微的差別,可參閱「現象與物自身」第四八頁起。
註一四: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一書的「超越辯證論」(Die transzendentale Dialektik)中檢討各種經由思辨理性(spekulative Vernunft)發明上帝存在的論證,斷定其不可能;故我們唯有轉而建立道德的神學。
註一五:法華經方便品第二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未究竟等。此即所謂「十如是」,智者大師「法華玄義」卷二上云:「此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則有百法界、千如是。」
註一六:智者大師「摩訶止觀」卷五上云:「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
註一七:案:牟師曾告余曰:此處幾句話有問題,一致不一定是分析的,圓教下是否可說是分析的亦有問題。詳見「圓善論」第六韋(臺北、學生書局)。
註一八:見四庫全書本「知言」卷四。明程敏政刊本於「知言」六卷後附朱子「知言疑義」一卷及「附錄」一卷,而刪其正文中見於「疑義」之重文。故在程本及同一系統之朝鮮本、和刻本中,此言均不見於正文,而見於所附「疑義」中。四庫全書所收「知言」六卷、「附錄」一卷係採永樂大典本,為宋刊原本。「知言疑義」亦見於「宋元學案」五峰學案及「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三。
註一九:陽明四教句云:「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見陽明「傳習錄」卷三及「年譜」嘉靖六年九月條下。
註二○:「宇宙性的概念」德文作Weltbegriff ,「學院性的概念」德文作Schulbegriff ﹐見「純粹理性批判」中「超越方法論」(transzendentale Methodenlehre)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