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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麦兜唱歌

心放在哪里,哪里就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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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有关安全问题的帖,想起上周在香港海洋公园和上海世博会,两次都差点把雨晨丢了。

在海洋公园的一个什么馆里,一开始是亦步亦趋的。雨晨特别会钻,人小又机灵,一眨眼就钻到窗口去了,我得十二分的警醒。不知在看什么的时候,我多看了那么一秒,一回头雨晨不见了,我大喊雨晨雨晨,没听到回应,前后左右找一圈也没看到。赶紧告诉老公,让他快走,在出口看着,旁边一个同行的说帮我回头找找,我自己则慢慢地往前找!人真多啊,到处都是人头,里面光线又暗,一路找到出口我也没找着,看到老公独自一个人站着,就知道他也没找着。正在犹豫要不要返回找的时候,同行的人领着雨晨快速出来了。我告诉雨晨妈妈快急死了,问她急不急。她说没有啊,我正在看鱼看得起劲呢,叔叔来找我了。同行的人告诉我,他返回一点点就看到雨晨了,正慢悠悠地在看,看到他找来说爸爸妈妈在找她也知道急了,什么也不看了,拉着他的手直奔出口了。


在世博会,也是在一个什么馆里,雨晨手里拿着什么东西专心地在吃,漫不经心地看着。馆里人不是太多——放进来的人不多,我觉得还比较安全,没有紧跟着,管自己到处逛逛,偶尔回头看看雨晨有没跟上。也就那么几秒,再回头一看,雨晨不见了。我大叫,没回应,再四处一张望,一个女的拉着雨晨的手正往另一个方向走,雨晨低着头在吃东西!我大喊,你干嘛拉别人的孩子,这下雨晨听见了,一甩手朝我奔来,还不好意思地笑着!估计她在专心地吃东西,没注意拉她手的是谁呢!我们几个一开始以为那个女的是拉错了孩子,但看了一会儿,也没看见她去找别的孩子,才觉得真是想把雨晨骗走的!

虽然先后有这样的两次经历,我好像也不是特别害怕!平时去超市或人多的地方,都会教她万一找不着爸爸妈妈,就找穿制服的叔叔阿姨帮忙。就是在世博会,每天的广播不断,播的都是谁谁谁到哪里,家人在等她。也特意让雨晨听,告诉她保安叔叔或工作人员会带她去播广播,爸爸妈妈就听见了,就能找到她!同时也告诉她,万一陌生的人要带她走,就大喊大叫,可以抓也可以踢可以咬!我心底里还是相信雨晨的!
发表于 2010-9-1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啊,雨晨妈,好险啊
发表于 2010-9-1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46# 麦兜唱歌


    妞妞做“错”事了,我总是很神经质,又爱大惊小怪,事实上,每次带给她的只有惊吓和惶恐。
发表于 2010-9-1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57# 麦兜唱歌


    亲爱的女儿,我的心肝,我的宝贝,希望明年的今天,妈妈表现得比兜妈好。
 楼主| 发表于 2010-9-2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雨晨妈,你还真是淡定从容啊。我这跟根还是蹦的很紧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9-2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早上,我又喝完杂米甜粥和一块煎饼,跟儿子杨警官说了再见,就扬长而去。呵呵。9点多跟杨警官打了个电话,问一下儿子的表现。放下电话,旁边的同事跟我说:你跟哪个外遇说话啊?温柔绝伦,深情暗涌。我但笑轻语:还真是呢。旧人换新装嘛。

晚上儿子的讲故事时间,都是杨警官负责的,只要他在家。普通话也上了一个台阶了,词汇量也增色不少。我经常透过门帘看这两个男人,我生命中的最重要的人,一样的神情,一样的长相,半躺在床头,一样的慵懒松弛,然后,醇厚的男中音和稚嫩的男童音,彼此辉映。这样的景象,给了我不少幸福生活的灵感。乃至于,最困顿的时候,都勇敢地相信:幸福唾手可得,毫无疑问。
发表于 2010-9-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兜妈,几日不见,果然脱胎换骨啦
 楼主| 发表于 2010-9-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天的肠胃先是涨,然后就隐隐作痛。顺势周末就把孩子交给胡姐,自己好好的躺着休养。看会书,再看完买来的DVD《婚姻保卫战》。还是喜欢,因为里面没有小三什么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一打开电视,都是小三当道,全是青春的宣言:我就爱这个男人,谁管得着!

顺着这个话题,还是做了一些思考。几十年前,梅丽尔斯特里普拍的《法国中尉的女人》,因为这个女人喜欢了一个已婚男人,还貌似勇敢献身了。于是,被人唾弃,几乎无路可走。看看现在美国人的混乱的道德观念,也许只有宗教可以约束了。中国人已经在前赴后继地跟随西方的文化和信仰,难免也是要经过这么一段时间不会短的可怕的时期。好在,西方文化有迹象在反省婚姻和家庭的价值和意义。希望我们也会唯马首是瞻。但愿传媒不要再去散播这些浪漫绝伦凄美动人的婚外恋了。这会让人最终相信: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这不是什么多大的事。现在的媒体力量大到令人发指,已经深入到大众的骨髓。连具有严肃的教育意义的《开学第一天》也要请明星大款来又唱又跳,加说教了。人家美国是请新晋总统憧憬未来,畅谈责任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9-5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婚姻当中,也许男女都会遇到令自己心猿意马的一个人物。也许,恍惚那么一阵子,心乱那么一会儿,再来点感伤和怀念,其实挺美好的。关键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样的迷乱期很快就会过去。这个约束力不在于法律,不在于道德,不在于人言,在于你清楚你要买的单,你要收拾的残局。如果,没有能力,就不要飞蛾扑火。当然,死亡的婚姻除外,但是也尊重自己,等婚姻解除了再扑。遇到两厢情悦的人,却不能相守,真是人生的憾事和残缺。问题是,什么世道,你可以天马行空,为所欲为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9-5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婚姻的质量很多时候取决于男人。这是我一贯的一个偏激的观点。因为女人天生就是两性关系的较弱的一方,而且生来就是为了一个家庭的存在。没有多少女人会说:我不要婚姻,只要一个男人的爱慕。而现今自律的,有责任感的,读懂两性关系的男子还是很少,或者都是潜在的,要女性来挖掘,来激赏,来铸造。所以,看起来,又把这个皮球踢回女人手里了。倘若,某老公被小三了,同情女性的人有,更多的会有人坚定地认为:会不会你把自己的老公往别人怀里推啊?您得反省。您得沉得住气。您得打赢这场仗。上帝,太累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9-5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道理是有的。我们得把做女人看成是一项事业来做。呵呵。外面的莺歌燕舞;咱也杨柳飘摇。外面的温柔似水,谈人生,谈理想;咱也举案齐眉,知己话可以说上一生一世。偶尔不小心看到了一个稍显得暧昧的短信,咱替他泪眼汪汪:对不起啊,遇到红颜知己确实很美好,只是被我打断了这份心生涟漪的感觉,我也替你感到难过。最好,再做无限的惆怅样:我是真心这么认为的。

总之,把家和自己变成一个他无法离开的地儿,也许比防范那些花花草草,青春逼人,来的更有效果。不信,您试试看!
 楼主| 发表于 2010-9-5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着,写着,瞎掰着,又混过了一个下午。好!就一个字!
 楼主| 发表于 2010-9-5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再八一句:千万不要长时间的冷战。这几乎是最具有摧毁力的。这个时候,稍微一个长的慈眉善目的女子但凡说一句人话,都能把他的心打动的柔情乱涌。

呵呵。本人没有多少的斗争经验,就是混着打发时光。多想一想,兴许能开发大脑,增长智慧呢!
发表于 2010-9-5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话,静静地观看,我也渡过了一个下午,祝老师工作愉快
发表于 2010-9-5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话,静静地观看,我也渡过了一个下午,祝老师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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