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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苦空

对某些当代法师、佛教学者的所谓“人间佛教”思想的批判[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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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5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苦空 的帖子

在《新约》中也有一样的情况。一方面,那位拿撒勒人一再告诉大众“Do not judge, otherwise you will be judge”(汉译:不要去论断别人,否则,你将会被论断。)。

但是,在基督短短的几年布道中,似乎一刻也没有停止“论断”别人:

1)大家要用石头砸死一位被指控行淫的妇女,基督说“谁认为自己是没有任何污点的话,那就砸吧”;

2)教士在街上大声地念经,行各式仪轨,基督说“在你心里的密室中念,不要在众人广庭大众之前故意念”;

3)告诉财主“贪财的人进天堂比骆驼穿针还难”;

4)指责担心别吃没穿的弟子道心不够“飞鸟有食,汝等担忧;百合有衣,汝却戚戚”;

5)在庙前砸了卖鸡鸭牛羊的商人的摊子,骂他们把天父的庙堂变成杀生的屠场;

6)与弟子等在安息日劳作,反指谪法利赛人“狂心一日末息,谈何安息?”;

... ....

有点举不胜举,谁能告诉我为什么会有这种予盾?一方面让大家不要论断,一方面自己又在“论断”。
发表于 2007-11-5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苦空</i> 于 2007-11-3 20:08 发表 <a href="http://www.37c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4323&ptid=4824" target="_blank"><img src="http://www.37ct.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http://www.37ct.com/images/common/back.gif');}"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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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板子的戏论。若君言是,复来说教此语何为?自矛击自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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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苦空师兄,何必执著于法,法不无二性。持对错之念,已落境象,放下对错,不代表守空,师兄所举六祖的例可谓仔细,但不知师兄是否发现。六祖在开悟前,也就是见性前,与别人发生辩论了吗?六祖成道后,与其说辩论,不如说他在说法。
争论到此为止,对于佛理,我还是一个初学者,我还要好好向师兄学习。

[ 本帖最后由 好奇 于 2007-11-5 08:51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11-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bay 的帖子

粗糙的略思之:


从处世哲学来说,是非太明是一种愚蠢状态;好臧否人物,为取祸之道。
从明哲保身立场来说,口不宜轻言他人是非,难得的是糊涂,但内里则应明明了了。
对于想真正明白点什么道理或明一门学问之理的人来说,“格物致知”、明辨事理之是非自然是正当的举措。

圣经生疏,更无从开口。而《坛经》是文言,首先自然有文义的理解是否正确的问题。

很多道理都是,某种情况下可说是对,但要各种情况下都对就不太现实了。

语言本身的局限性是极大的。在于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07-11-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好奇 于 2007-11-5 08:50 发表

呵呵,苦空师兄,何必执著于法,法不无二性。持对错之念,已落境象,……


还不算“争论”吧。若说辩,那意义就只在辨。而辨的意义就只在“明”。岂有它。以我今之愚钝,尚以明辨为有意义。未晓哪天可放下。
发表于 2007-11-6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苦空 的帖子

先生句句说的在理。言语这东西有时是把手柄也锋利的刀,不可不慎。

学学庄子,无用至上,安享天年,不亦乐乎?
发表于 2007-11-6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家”的宝贝,都变成“名家”的了!

我觉得“佛家”的东西,应是活泼泼的,充满法喜的!
“法家”出于“名家”,有秋风扫落叶之势!
发表于 2007-11-6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我是见叶不见林,闻言不闻性!

发表于 2007-11-6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于诸惑业及魔境 世间道中得解脱
  犹如莲花不著水 亦如日月不住空

[ 本帖最后由 龙隐云水 于 2007-11-6 13:12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11-6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隐云水 于 2007-11-6 12:37 发表
我觉得“佛家”的东西,应是活泼泼的,充满法喜的!


“我觉得”三个字是最远离“佛家”味的东西。把“我觉得”换成“佛知佛见”(“正知正见”)就有佛家风味了。
发表于 2007-11-6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做到<<弟子规>>,再说其他吧
发表于 2007-11-6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洞庭烟雨!
发表于 2007-11-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苦空 于 2007-11-6 15:45 发表


“我觉得”三个字是最远离“佛家”味的东西。把“我觉得”换成“佛知佛见”(“正知正见”)就有佛家风味了。

愚下不敢。愚下不敢妄称“佛知佛见”(“正知正见”)。
发表于 2007-11-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我是见叶不见林,闻言不闻性!”

我希望只是我错如此,不希望别人如此!
发表于 2007-11-8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名家”、'法家"之意!

“名家”执于名相,有“白马非马”,偱名忘实的辩论。
“法家”执于法律,见理不见人,用秋不用春。
“佛知佛见”(“正知正见”),岂能如是!

[ 本帖最后由 龙隐云水 于 2007-11-8 10:19 编辑 ]
发表于 2007-12-19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好端端的起这些无谓的讨论呢 大家都是凡夫 在没真正见道之前 不同意楼主看过就算了  真的会越辩越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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