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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石头

厄运从接种甲流疫苗后开始——写给爱女费晶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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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延申公司在6月11日鉴定会上证实:“从2009年9月15日到2010年1月4日国家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反映给延申公司的没有接到费晶铭的不良监测反映”,这么说我们盐城市的疾控中心自称上报了,可是国家不知道!!!是盐城上报了江苏省疾控中心没有上报?这就是我们政府做的事……真是人民的好公仆……
发表于 2010-6-2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罗志军省长 您好!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文峰中学高三(2)班已逝孩子费晶铭的母亲尤志华,为孩子的事,再次向您反应。我女儿费晶铭于2009年11月17日注射甲流疫苗后,12月7日初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12月9日确诊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在苏大附一院血液科28病区急救至2010年3月8日突然去世。今天是孩子去世的第63天,失去唯一的爱女使我痛苦不堪,可是面对一堆所谓的专家我更加痛苦。 从孩子生病住院到去世91天时间内,我一直向职能部门反映,就是无人理睬,最后还被盐城市的专家们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诊断制作成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说成是偶合症、与疫苗无关。 卫生部门规定预防甲流措施中,要求学校每天上下午都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才给学生上学,这个学校都有记载的,体温没有异常,说明孩子是健康的,而接种甲流疫苗前又经过严格检查后,卫生部门才给注射的疫苗,接种后出现急性重症再障,除了疫苗引起之外没有别的原因,这偶合症从何说起,这不是愚弄人嘛! 江苏延申有限公司,三月份就查出疫苗有问题,六月份还能拿到甲流疫苗的生产资格;用正在接受调查、整顿的企业,继续生产的疫苗,被广泛的注射到人群,由此所造成的后果难道要接种人自已承担吗? 卫生部门用一个正在接受调查、生产不合格疫苗的厂家疫苗给人群注射,里面究竟有多深的水?而且在孩子去世后,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向我保证疫苗百分百合格,百分百不会导致我孩子的病情;江苏省疾控中心两位专家3月9日在没看孩子病历、没有到学校、医院去了解情况,就下偶合症、自身原因、与疫苗无关的结论(3月10晚江苏省卫生厅才将孩子的病历调过去),是不是早就定好的调?当时我问了专家三个问题:1、血小板是由哪里产生的?专家回答不清楚;2、疾控部门接到异常情况汇报,是否应该及时组织专家调查会诊,制定治疗方案?专家回答没有必要;3、专家说再障的治疗方案是一样的,我举例询问:所有的农药中毒是否都是一个治疗方案?专家回答没有联系。作为从省里卫生部门派下来的专家,难道连最基本的知识都不懂?还是不敢说?难道就这样举着专家的牌子糊弄百姓?一个生命对于国家来说微不足道,可是一个花季孩子就这样没了,孩子走的不甘,我也不甘。梁书记和罗省长批示下来,从司法厅到监狱局一直到监狱党委层层下命令,我们监狱长、政委一天找我们谈了三次话,要求我们不向外媒提供材料,尽管失去爱女我很悲痛,但是作为中国公民、一名党员维护国家权益我是能做到的,可是在尽义务的同时应该也享受权利吧?盐城市政府在处理我孩子的事竟然说与我无关,我就搞不懂了,孩子是我的,处理我孩子的事竟然与我无关,那究竟与谁有关?孩子又不是在我单位接种疫苗的,与我单位有什么关系?难道我孩子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走了? 您是江苏人民的父母官,我也知道您爱民如子,随夫来到这特殊单位,一直工作在基层的他,没有时间照顾家庭,孩子是我一手拉扯大,辛辛苦苦为孩子操劳了19年,眼看出成果了,却一切成空,您说我还有什么理由好好的再生活下去? 盐城市纪委调查说盐城市疾控中心不存在渎职和不作为行为,说在我们汇报后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就搞不懂了,孩子住院那么长时间,从未见到过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他们做了什么?他们主动组织专家调查诊断了吗?最后还是在上面批示下来才组织调查诊断,而且已时过两月,这难道就是盐城的工作作风,凡事都要领导批示?失去孩子应该接受事实,可是有关部门如此做法我实在不能接受。
   失去唯一爱女的母亲:尤志华
  二0一0年五月九日
  附联系电话:13770240891
发表于 2010-6-2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回复
    尤志华同志,你好:
    你向“省长信箱”反映有关情况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你女儿费晶铭在知情同意、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接受了省统一配送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接种后留察30分钟无反应,疫苗接种过程符合国家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相关规定。
    盐城市疾控中心在收到你丈夫费祥文关于费晶铭接种甲型H1N1疫苗数日后被诊断出再障的反映信后,及时向盐城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报告,组织市疾控中心专家对接种甲型H1N1疫苗与再障的因果关系进行会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你们。同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验证。在你们反映的有关情况不符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规定的组织专家组调查诊断的条件下,根据省里要求,组织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会诊诊断。盐城市疾控中心在处理你们反映的有关问题中,态度积极慎重,职责履行到位,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的目的是确定疫苗接种是否是异常反应的原因,接种甲型H1N1疫苗与再障因果关系的调查诊断并不影响费晶铭急性再障的治疗原则。
    特此回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发表于 2010-6-2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延申公司的工作人员在6月11日的鉴定会上证实:在2009年9月15日到2010年1月4日之间的国家疫苗舆情监测,他们没有接到关于费晶铭的异常反应。
发表于 2010-6-2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运用ATG治疗后,应该雄性特征明显,而我孩子在治疗后期头发大把大把的掉,浑身脱皮血肉可见,与广东张国录注射甲流疫苗后脱皮十分相似
  
发表于 2010-6-23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女费晶铭,生于1992年7月26日,卒于2010年3月8日。自幼聪明乖巧,四岁入幼儿园,七岁就读于农场小学,13岁升入大丰第四中学,勤奋好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16岁考入盐城市文峰中学,品学兼优,才艺出众,文化成绩一直名列年级前茅。参加学校文体活动多次获奖,曾被推选为高三年级代表在升旗仪式上作演讲,由她负责主编出刊的黑板报图文并茂,倍受好评;运动会上常见她矫健的身影。
    
     她酷爱音乐,想成为一名文艺工作者,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孜孜以求,两年多的刻苦磨炼,其声乐表演基本功不断提高。她用意大利文倾情演唱的歌曲《我亲爱的》,至今还萦绕耳畔。然而,就当她满怀梦想赴南京参加省统考时,恶运降临,人祸夺命!
  
发表于 2010-6-23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射甲流疫苗后发生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需媒体报道才能调查和认定吗?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文峰中学高三(2)班学生费晶铭的母亲尤志华,我女儿注射甲流疫苗以后发生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汇报到当地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称:“这是国家行为,我们只是具体操作者,目前并无注射甲流疫苗导致再障的报道,我们不可能去苏州调查”。我们也分别向江苏省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中心邮寄了挂号信,到目前为止并无任何调查和答复,难道真的需要媒体报道才能引起职能部门重视?
    
    2009年11月17日上午10 点左右,我女儿在学校与其他同学一起注射了甲流疫苗,当时并无明显不适。11月23日开始出现发热,口腔血疱,皮肤出血点,乏力等症状。在当地社区门诊就诊,给予了抗菌、输液等治疗,效果不明显,之后间断有发热症状。12月7日下午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第二天经骨髓穿刺检查确定该诊断。12月9号上午急转苏州大学附属一院血液科住院治疗至今,现仍未脱离危险。2009年12月7日到2010年1月28日,我们已经花费了三十三万余元人民币,现在孩子仍处于危险期,每天高额的费用,对于我们来说,真是一个天文数字,入院以来三系指标低,一直生活在净化罩里,吃喝拉撒都在病床上,对于注射甲流疫苗造成这样的后果,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孩子在病床上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早知道注射甲流疫苗有这样的代价,当初打死我也不注射”
    
    记得学校在组织接种疫苗的时候,女儿打电话说“妈妈,网上说的,打疫苗会死人的”,我当时还对女儿说“那是人家身体不好,才会出现意外,你身体那么棒怕什么,再说你爸也打了,妈妈想打还没有资格呢”现在想想真的是后悔,不该劝女儿去注射疫苗,我更不应该在那表格上签字。
    
     作为党员的我,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只生一个孩子,来医院医生问她有没有同胞姊妹,自责当时为什么不再生一个?这样女儿也好有骨髓移植的机会。现如今我们人到中年,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女儿,在激素药物的刺激下,水肿后皮肤组织韧带被拉伤留下的花纹,渐渐长出的胡须,臃肿的身体,真是心如刀绞,我们后半身该怎么活下去?
    
     再障是由于生物、化学、物理等因素导致造血组织功能减退或衰竭而引起的一种多能干细胞疾病,而我女儿是在注射甲流疫苗这种生物制剂后不久才引发再障。
    
    作为公民,理应响应国家的号召,出现意外向职能部门反映,2009年12月11日我们向盐城亭湖和盐城市疾控中心反映,得到如此回复,实在叫人心寒,而我们于2010年1月13日向省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中心发帖,被退。2010年1月16日我们向省和国家疾控中心寄挂号信,没有反应,2010年1月25日, 我们再次向省和国家疾控中心反映,要求调查,给予合理答复。
    
    作为公民,人人都应该享有健康权和生存权,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可侵犯,作为职能部门理应为民办实事,可是我们的各级疾控部门,收到我们的挂号信后,你们究竟在干了些什么?
    
    医务人员参加学习时,就知道注射甲流疫苗会导致急性脑炎和再障,为什么2009年12月11日我们向疾控部门反映后,网上马上就将注射甲流疫苗15天内会导致血小板减少的副作用情况删除了呢?
    
    甲流疫苗才经过多长时间的试验?要是卫生部门或疾控部门自己的孩子注射甲流疫苗导致再障,你们会讲没有导致再障的副作用吗?
    
    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最后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的,难道就是这样的冷漠和官僚吗?疾控中心的人员讲,你们不是要找媒体的吗?不错,当初,在2009年12月14日,我家人对亭湖疾控中心答复我的人讲过,如果你们不负责任,我就寻求媒体帮助。现在难道媒体真的被你们绑架了吗?
    
    我不愿相信甲流疫苗是世纪骗局的报道,同时,对疾控部门如此搪塞推诿的不作为,表示愤慨。我相信,作为有良知的媒体,应该是为人民群众讲真话的喉舌,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甲流疫苗的副作用就不会导致再障吗?疾控部门、卫生部门你为什么就不能做个鉴定呢?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实事求是地面对和对待呢?
    
    最后,我要向全社会大声疾呼:救救孩子!给我孩子一个公道!希望所有有良知的人看到此贴能够转发,希望有良知的媒体能够调查报道。
    
    附:尤志华的手机号码:13770240891
    
    
    
     2010年1月29日
发表于 2010-6-23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再度上演“南京儿童医院事件”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文峰中学高三(2)班费晶铭同学的母亲尤志华,我女儿费晶铭于2009年11月17日注射甲流疫苗后,2009年11月22日,开始出现感冒症状,11月23日开始发热,在学校社区门诊输液、服药治疗,未见好转,继而下肢出现出血点、乏力、咽喉疼痛、咳嗽、口腔血疱,12月6日口腔血疱加重,同时伴左眼眼球出血,于12月7日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初诊为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2月8日,骨穿报告显示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12月9日急转到苏大附属一院确诊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在血液科28病区急救至今。截止今天,花费46万余元,孩子仍然处在危险状态!每天高额的费用,对于我们来说,真是一个天文数字,入院以来三系指标低,一直生活在净化罩里,吃喝拉撒都在病床上,对于注射甲流疫苗造成这样的后果,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孩子在病床上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早知道注射甲流疫苗有这样的代价,当初打死我也不注射”。作为党员的我,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只生一个孩子,来医院医生问她有没有同胞姊妹时,我好自责,当时为什么不再生一个?这样女儿也好有骨髓移植的机会。现如今我们人到中年,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女儿,在激素药物的刺激下,水肿后皮肤组织韧带被拉伤留下的花纹,渐渐长出的胡须,臃肿、脱皮的身体,每天抽血化验、注射药水,两个胳膊千针万孔,孩子每天都问:“妈妈,我什么时间能出院,每天都被戳几针”。我真是心如刀绞,我们后半身该怎么活下去?
    
    在全国上下欢度佳节,万家团聚的日子里,我们一家三口在苏州大学附属一院血液科渡过了这个令人终身难忘的春节;在陪伴着躺在病床上女儿的同时,还在为孩子不能及时输上血小板而发愁;在这佳节里我没有勇气拿起电话向我的长辈和亲朋好友们拜年,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破坏别人的心情,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祝福天下所有好人一生平安。
    
    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接到相关报告,应当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然而,从2009年12月11日,我们分别向亭湖区疾控中心和盐城市疾控中心汇报异常情况,没有引起基层职能部门的重视,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国家行为,我们只是具体操作者,甲流疫苗副作用中没有再障这一项,我们不可能给你加一项报上去,再说也没有注射甲流疫苗导致再障的报道,我们不可能去苏州调查”。甲流疫苗出来才多长时间?又经过多少临床试验?对这种不负责任的回答我们十分气愤但是很无奈。我们2010年1月16日向国家和江苏省疾控中心寄挂号信汇报无音后,1月25日再次向国家和江苏省疾控中心寄挂号信汇报仍无人受理,在我们不断向上级监督部门反应后,2010年2月11日17:28分,我们接到省疾控中心对汇报情况的询问,说主任批示下来要求调查,2010年2月11日21:38分,盐城市疾控中心姜科长来电,让我们在2月12日上午9:00前将孩子的骨髓检验报告单和认为有价值的资料传真到市卫生局。2010年2月12日14:13分,疾控中心沈副主任就打电话讲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果出来了,让我告诉他们地址,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用特快邮件寄给我们,我真不知道,这种调查诊断书是如何仓促出炉的?这种闭门造车的应付式的调查诊断书究竟是为了应付谁?
    
    专家组成员应该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我们于2月15日中午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内容使人无法接受,现对盐城市专家组制作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质疑如下:
    
    1、孩子住院我们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汇报,当时孩子的淋巴细胞占95.5%,为什么没有组织专家调查诊断,这么高的淋巴细胞究竟是什么病毒引起的?我们一直在投诉,为什么到2010年2月12日在上级领导批示下才开始调查?基层的工作人员究竟在干什么?
    
    2、没有到费晶铭现在的救治医院来调查了解,更没有询问学校的老师。我们2009年12月11日书面汇报:“2009年11月23日始出现发热,口腔血疱,皮肤出血点等症状,在社区门诊就诊,输液治疗”,孩子就诊时的病历和门诊处方上都记录了当时症状,身上的紫斑和出血点,而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的发病诊治概要中说成是“2009年11月23日开始有发热症状,之后身上出现皮疹”,难道出血点和皮疹是等同的?孩子发热后,第一时间就治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诊治的是因为上呼吸道感染而给予的输液治疗,这些他们都没有调查,上呼吸道感染症状所有人都知道,我不相信专家会不知。中国疾控中心张国民博士在揭秘甲流疫苗时说“甲流病毒进入人体呼吸道之后,它们会分散开来,与细胞结合。为得到抗体,我们必须先生病,比如高热、寒战、头疼乏力,这是免疫系统在攻击病毒。”我孩子为了得到抗体是先生病了,而且是大病。
    
    3、为费晶铭注射的那批疫苗合格与否、接种是否规范是如何调查的?在同一时间段,为什么一个班38人,不到一半人注射后,11月30日,一人确诊急性脑炎入住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12月7日,一人初诊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再度住入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家都应该知道:急性再障发病急,病情重,进展迅速。这时间上的偶合从何说起?而且这偶合症的概率也太大了吧?
    
    4、既然注射疫苗前经过严格的体检才给予注射,我孩子体检合格,那就证明了孩子在注射疫苗前是健康的,而“偶合症”又是从何说起?
    
    5、作为投诉人应该有知情权,他们的7人专家组中为什么没有公布工作单位和现任职务。
    
    6、分析意见中,更是一派推诿之辞:
    
    (1)“甲流H1N1流感疫苗的组份,不含有现在已知的引起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因素”。
    
    究竟是什么原因引起再障的?是真的不知,还是已知而不说?谁都知道疫苗副作用产生的源头是疫苗进入人体后,同样会经历与病毒类似的经历,导致相似的后果发生。
    
    (2)“我国及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指南中,疫苗接种后发生的异常反应均无急性再生性障碍贫血。”
    
    疫苗是能产生自动免疫、预防疫病的生物制剂,请问如果是不合格的疫苗、或是免疫力强的人突然注射了这种生物制剂,攻击免疫系统使得淋巴细胞增高就不会导致细菌感染、从而引起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吗?再生障碍性贫血是由于化学、物理、生物和其他因素引起的:(a)、我孩子长期住校,音乐类考生平时学习语数外和音乐,不存在接触化学物质;(b)、我孩子一直是健康的,更不会因为药物引起;(c)、我们和孩子均无慢性病、传染病和过敏史;(d)、唯一就是接种了甲流疫苗后对孩子免疫系统产生了攻击,疫苗病毒对骨髓造血干细胞直接毒害作用的结果。
    
    (3)“根据江苏省疾控中心提供的信息,全省已经接种420万剂甲流H1N1流感疫苗,其中300多万剂为常州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未接到类似的报告。”
    
    我们报告了疾控中心向上报告了没有?难道欺下瞒上就是基层职能部门的一项工作?就我们知道的,注射这种疫苗产生副作用的反应的就很多,只不过许多人知道维权的路很漫长,没有汇报而已,正如同班的那位家长所说:“我儿子在医院住院化了八千多块钱就好了,不想为这事情烦”。
    
    (4)“根据江苏省疾控中心提供的信息,全省已经接种420万剂甲流H1N1流感疫苗,其中300多万剂为常州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未接到类似的报告。”
    
    在诊断书第3页显示,我孩子接种的是“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疫苗,两个不同厂家生产的疫苗,这些数据又能说明什么?
    
    再说,就是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疫苗,就能保证肯定是安全的吗?请看:2009年12月4日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声明:“2009年12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宣布其在对人用狂犬病疫苗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10月期间生产的4个批次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存在问题。”因此,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疫苗就一定百分之百是安全的吗?
    
    仅凭这样荒谬的分析意见,得出这样或许有或许无的所谓“偶合症”结论,谁能信服?我们期盼“南京儿童医院的事件”,不要再发生在我孩子费晶铭身上。
    
    谁能保证几百万份的疫苗,从生产到贮存到转运注射,每一剂都是安全的?谁能保证给我们孩子注射的疫苗百分之百没有副作用,12月8日盐城的骨髓检查报告中孩子的成熟淋巴细胞占95.5%,难道不会破坏我孩子的造血干细胞,不会导致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因此我们希望相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正合理的方式,给我们孩子一个符合事实的答复和说法,同时希望媒体能够帮助我们讨得一个符合事实的鉴定。
    
    
    
    
    
    
    
    
    
    一位期待帮助的母亲:尤志华
       2010.3.4夜于女儿的病床前
    
    
    
    附:
      联系号码: 13770240891
发表于 2010-6-2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接种疫苗后发生异常反应,我们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反映,不但不理睬还被嘲笑,我向江苏省省长信箱投诉盐城市疾控中心不作为,得到的回复我实在是看不懂,现贴上给您看看我们市政府是如何回答
  
  已回复
    尤志华同志,你好:
    你向“省长信箱”反映有关情况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你女儿费晶铭在知情同意、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接受了省统一配送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接种后留察30分钟无反应,疫苗接种过程符合国家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相关规定。
    盐城市疾控中心在收到你丈夫费祥文关于费晶铭接种甲型H1N1疫苗数日后被诊断出再障的反映信后,及时向盐城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报告,组织市疾控中心专家对接种甲型H1N1疫苗与再障的因果关系进行会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你们。同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验证。在你们反映的有关情况不符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规定的组织专家组调查诊断的条件下,根据省里要求,组织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会诊诊断。盐城市疾控中心在处理你们反映的有关问题中,态度积极慎重,职责履行到位,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的目的是确定疫苗接种是否是异常反应的原因,接种甲型H1N1疫苗与再障因果关系的调查诊断并不影响费晶铭急性再障的治疗原则。
    特此回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发表于 2010-6-2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射甲流疫苗后导致急性再障 疾控部门冷漠推诿、不能及时实事求是调查处理发布时间:2010-05-26 22:00 来自: 纪念爱女
  一、案情概要:
  
  盐城文峰中学高三(2)班费晶铭于2009年11月17日上午9:12注射甲流疫苗后,2009年11月22日,开始出现感冒症状,11月23日开始发热,在学校社区门诊输液、服药治疗,未见好转,继而下肢出现出血点、乏力、咽喉疼痛、咳嗽、口腔血疱,12月6日口腔血疱加重,同时伴左眼眼球出血,于12月7日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初诊为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2月8日,骨穿报告显示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12月9日急转到苏大附属一院确诊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在血液科28病区急救至3月8日突然去世。医疗费合计50.4万余元,孩子生病期间一直处在危险状态;三系指标低,一直生活在净化罩里,吃喝拉撒都在病床上,对于注射甲流疫苗造成这样的后果,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孩子生前在病床上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早知道注射甲流疫苗有这样的代价,当初打死我也不注射”。
  
  二、向疾控部门反映,不能第一时间到学校和孩子救治的医院调查
  
  作为公民,理应响应国家的各项号召,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职能部门汇报,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接到相关报告,应当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专家会诊调查认定,我们在2009年12月11日分别向盐城亭湖区和盐城市疾控中心邮寄挂号信进行了反映,并没有引起基层职能部门的重视,2009年12月15日和12月16日分别得到盐城市亭湖区工作人员和盐城市疾控中心姜科长的答复是:“这是国家行为,我们只是具体操作者,甲流疫苗副作用中没有再障这一项,我们不可能给你加一项报上去,再说也没有注射甲流疫苗导致再障的报道,我们不可能去苏州调查”。对这种不负责任的回答我们十分气愤但是很无奈。2010年1月13日我们又向江苏省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中心发帖,被退。2010年1月16日向国家和江苏省疾控中心寄挂号信汇报无音后,1月25日再次向国家和江苏省疾控中心寄挂号信汇报;直到孩子去世,无人到学校和孩子的救治医院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
发表于 2010-6-2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向媒体反映,不理睬。
  
  2009年1月23日我们打电话给江苏省南京零距离栏目请求帮助,第一次是15号接线员,听完讲述说安排记者,2010年1月30日中午再次打电话给南京零距离反映情况,接线员听说这情况,态度不太好,说“已有记录等安排”,就不理了。孩子去世后,3月15日江苏电视总台新闻部的记者也采访了有关孩子生病前后的情况并到学校进行了核实,发到总台,到现在也没有见播。
  
  四、向教育部门求助,讲已向疾控部门反映。
  
  2010年1月23日分别向盐城市教育局常局长和盐城市文峰中学谷涛校长寄去挂号信反映情况,1月29日盐城市教育局体卫医教处的郭老师打电话讲:“常局长已责成文峰中学向市疾控中心反映”;
  
  五、向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督司张宗久司长发去传真和挂号信,盐城疾控中心在上级的压力下,半天时间出炉不能自圆其说的所谓“偶和症”结论的盐城专家调查诊断书。
  
  2010年2月9日给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督司张宗久司长发去传真投诉,要求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并与2月10日给张宗久司长寄去了挂号信; 2010年2月11日17:28分,我们接到省疾控中心对汇报情况的询问,说主任批示下来要求调查,2010年2月11日21:38分,盐城市疾控中心姜科长来电,让我们在2月12日上午9:00前将孩子的骨髓检验报告单和认为有价值的资料传真到市卫生局。2010年2月12日14:13分,疾控中心沈进进副主任就打电话讲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果出来了,让我告诉他们地址,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用特快邮件寄给我们,2010年2月15日,我们收到了2010年2月12日作出的所谓“偶和症”结论的盐城专家调查诊断书,我们真的很无奈,我真不知道,这种调查诊断书是如何仓促出炉的?这种闭门造车的应付式的调查诊断书究竟是为了应付谁?
发表于 2010-6-23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漫漫维权路,何时才能有正义
  
  2010年2月19日分别给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和江苏省疾控中心主任发去传真,讲述调查认定书没有按事实,没有经过调查了解,闭门造车的行为,下午省疾控中心电话回复说“寄给主任的信已收到,按程序走,申请盐城医学会重新鉴定”。同日下午盐城市疾控中心姜科长来电话讲认定书中的两个厂家是笔误。2月22日下午接到江苏省卫生厅的电话说:“寄给厅长的信已收到,现在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走,申请盐城市医学会重新鉴定”。2010年2月22日给盐城市李强市长发去传真,请求其关心我们这个困难的家庭,督促职能部门给我孩子一个符合事实的鉴定,目前无回音。同时在2010年2月22日凌晨,分别给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江苏省梁保华书记、罗志军省长和盐城市市长李强分别发去邮件,现在没有回复。
  
  八、孩子含冤去世,政府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费晶铭3月8日去世后,3月8日中午家长分别打电话到省卫生厅和省疾控中心,汇报孩子已去世,同时向盐城疾控中心和卫生局汇报。当日晚盐城疾控中心和卫生局代表来殡仪馆解释有关事项,说甲流疫苗不会导致再障,而且是我们专家组已经给你下了调查认定书,为自己推脱责任,令人心寒;3月9日晚市卫生局领导和省疾控中心的两个专家,来解释有关事件,推脱责任,一位专家说:我不能下是由于注射甲流感疫苗引起再障和死亡的,这是国家行为等等,我们全家绝望了。我们问了专家三个问题:1、血小板是由哪里产生的?专家回答不清楚;2、疾控部门接到异常情况汇报,是否应该及时组织专家调查会诊,制定治疗方案?专家回答没有必要;3、专家说再障的治疗方案是一样的,我举例询问:所有的农药中毒是否都是一个治疗方案?专家回答没有联系。
     我们到市信访办上访、向盐城市纪委投诉疾控中心的渎职和不作为行为,使我我孩子不能在第一时间接受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导致我孩子死亡;在寻求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市政府门前的工作人员的粗暴行为令我们更加绝望,盐城市亭湖公安分局24小时对我们家长进行监控,不让外出信访,盐城市曹副秘书长于3月8日和3月12日,召集了两次协调会,不承认甲流疫苗导致再障、不承认疾控部门失职,协调卫生局、教育局、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救济19万元(其中卫生局和慈善总会11万,教育局和红十字会合计8万元),并明确学生医保按照20万元的上限报,对于单位在费晶铭生前的捐献爱心也计算在内,3月11日晚家长准备乘火车进京反映情况,被3辆警车强行押回旅馆,而且道路出口都被封锁。3月15日盐城市朱副市长召集了协调会,维持前两次协调会的内容,3月16日上午,由盐城市监察室组成的调查组、盐城市信访局和单位领导一起向家长告知,首先市监察室宣布疾控中心不存在失职和不作为行为,单位领导宣布市长协调会内容,家长在已失去爱女,痛苦不堪的情况下,要求19万元当日到账,对不承认疾控部门失职持保留意见,答应3月17日火花遗体的情况下,盐城市政府协调会明确的事项还是没有得到及时履行,首先是20万元的医保(包括大病救助1.2万)只报了18.6万元,其次是19万元的救济迟迟不能到账。政府协调会没有履行的诚意,一再拖延,在单位领导尽力协调下,直到3月18日下午,教育局和红十字会的8万元现金到位,而且卫生局和慈善总会的11万元却是以疾控中心名誉打到我单位的帐户上,整个过程,所有的协调会,均没有家长参加,也没有任何书面答复给家长,对此我们家长不能接受。
  
  九、疾控中心总是讲我家是个案,难道个案就不应给个合理的说法吗?更何况注射甲流疫苗后出现再障和白血病的已经不仅仅是我们一家。
1、湖南怀化市迎丰路小学四(4)班一个小女孩,急性重型再障。13349616838
  2、湖北 孝感 文昌中学905班 颜小锐 男孩 1月15号接种的,两星期后被查出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B型,QQ 346246210
  3、张艺萍,女,十岁,广西梧州市蝶山区人,急性淋巴白血病,张先生电话:0774-2382581
  4、南宁市新民中学,患病的孩子是初一(5)班的一个男孩子,叫黎韦达,再障(网友提供)
  5、河北冀州:岳荣丽,女14岁,急性重症再障,其父电话:13084549579.
    6、黑龙江大庆的一个孩子,在北京301医院救治,再障。电话04595621511
  7、江苏无锡、江苏徐州两例疫苗引起的再障鉴定,其他还有多少,我想疾控部门最清楚
发表于 2010-6-23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季女儿注疫苗突得“再障” 疾控部门答复“偶合”了事
      我女儿张荣,11岁,湖南省怀化市迎丰路三完小四年级(4)班学生,2009年11月17日在该校统一由鹤城区迎丰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了《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疫苗不久便出现流鼻涕、低烧,并偶尔出现惊厥等现象,12月22日在上体育课进行跑步后,手上和脚上出现了许多小红点,12月28日在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血常规检查,诊断为疑似白血病或再生障碍性贫血,并下发病危通知书,建议到省医院检查治疗,当天转入湖南省儿童医院诊断住院治疗,该院确诊为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并下发病危通知书。2010年1月20日转入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医院住院治疗至今。
      2010年3月9日,我先后将我女儿因接种甲流疫苗出现异常反应的报告上报怀化市迎丰路三完小、怀化市疾控中心、怀化市卫生局和湖南省疾控中心等部门,除2010年5月17日怀化市疾控中心下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诊断结论:1、患儿急性重型再生性障碍性贫血诊断成立;2、急性重型再生性障碍性贫血与接种疫苗关联程度不高,属于接种疫苗偶合发病。诊断依据:1、湖南省儿童医院的检验结果和临床诊断支持再障诊断;2、国内外未见因接种疫苗接种引起再障的报道;3、此类疫苗安全性高,发生异常反应几率极低;4、再障致病原因复杂外。其他部门没有任何反应和答复。
      我家庭历来无传染病史,女儿一向身体健康,活泼开朗,学习成绩优良,接种疫苗前,女儿学校和班上发现多起疑似甲流病例,女儿都没有被传染,身体一直健康,继续上学。接种疫苗后,便出现了具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症状,这些症状均与接种疫苗异常反应症状一样。
      急性重型再生性障碍性贫血与接种疫苗关联程度不高,但说明还是有关联啊!此类疫苗安全性高,发生异常反应几率极低,但说明还是要发生异常反应啊!此类疫苗异常反应有惊厥和血小板减少等现象,这就是发生再生性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病的诱因啊!疫苗可能引起再生性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病在网络上也曾有相关说明啊!自2009年10月开始接种甲流疫苗来,江苏、广西、广东、河北、湖南等省均有反应因接种疫苗后突患再生性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病啊!
      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的诊断结论和诊断依据难道不是糊涂僧判糊涂案吗?!现在一个“偶合发病”竟然敷衍搪塞了事!询问后答复如有不符可向医学会自费申请鉴定或通过法院途径打官司。我们作为弱势群体,加上为女儿治病已经身心疲惫和负债累累,哪里还有精力和金钱去做“敢想而不敢为”之事?在本应是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鉴定清楚,还公众事实的职责,倒成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推诿了事;这难道不是不作为吗!
      因此,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有向网络求助,希望上级职能部门重视和广大网民帮助呼吁,还事实真相,救助我女儿,使我女儿尽早康复,回到她快乐的学校去!
      张荣妈妈联系号码:13349616838
发表于 2010-6-23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河北省冀州市小寨乡北岳村村民岳建强,我女儿岳荣丽今年13周岁在小寨乡中学七年级二班上学,身体一直很健康,于2010年1月30号下午在小寨乡医院注射H1N1甲流疫苗,2月1号考试完后傍晚身体感觉不适,请假回家.2号体温开始低热,2月10号在南岳村潘洪强诊所就诊.输液3天,2月14号因过春节停药1天,2月15号-17号又开始在南岳村输液3天不见好转,于2月18号下午在冀州市医院做血项检查,医生说挺严重看不了,我们马上就去了衡水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住院检查,经医生检验报告被确诊为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8天后我们转院到石家庄市平安医院就诊.至今天我们一直在那里看病,孩子一直发烧不退!我是个普通农民,为了给孩子看病我变卖了我全部家产,现欠债4万多元钱,学校捐款1万三千一百多元钱,我还有2个身患残疾的七十多岁的父母!孩子发着高烧说:我想老师!我想同学!我想上学!我们当父母的哭了,孩子不但是自己的还是国家的,救救我们正在上学的孩子吧!!!我电话13084549579!
  
发表于 2010-6-23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甲流疫苗在短暂的82天内便“超速”研制成功,也引起不少人存疑,专家黄建始说疫苗其实是用毒株残破的肢体制成的 。北京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所副所长卢莉说:疫苗进入人体,同样会经历与病毒类似的经历,导致相似的后果发生。 这就是疫苗副作用产生的源头。 同时还需注意的是,疫苗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带入一些其他成分,比如鸡蛋中的卵清蛋白、灭活剂等,这些杂质含量越高,引发副作用的几率也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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