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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6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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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疫苗异常反应不可避免 可补偿不赔偿
2010年03月26日04:04新京报吴鹏我要评论(989) 字号:T|T
最近,一些人对接种疫苗的安全不免产生怀疑。昨日,卫生部发布《预防接种知识热点问题答问材料》称,我国上市疫苗总体上是安全的。
材料称,近年报道的多起“接种事件”,均没有证据表明与疫苗质量有关,如泗县甲肝疫苗接种群体事件。2005年6月,安徽泗县大庄镇17个村19所学校2500名学生接种甲肝疫苗后,百余名学生出现异常反应,6岁的小学生李威死亡。后经卫生部调查,此次事件和甲肝疫苗质量无关系,为群体性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反应。而李威则属于因偶合性疾病而亡。
材料称,近几年,我国每年预防接种大约10亿剂次,但是经过调查诊断与接种疫苗有关且较为严重的异常反应很少,发生率很低。
材料说,异常反应是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是不可避免的;它既不是疫苗质量问题造成,也不是实施差错造成,各方均无过错。因此,对受种者予以一定经济补偿,不是赔偿。
材料中说明,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调查诊断结论。对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引起的死亡事件,需要进行尸检才能得出结论,而尸检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记者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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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反应是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是不可避免的;它既不是疫苗质量问题造成,也不是实施差错造成,各方均无过错。因此,对受种者予以一定经济补偿,不是赔偿。”
大家自求多福咯,谁叫你不符合“大众体质”!
换一个角度来说,是不是说我们不符合大众体质的话呢就可以不打疫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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