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
基础免疫: 出生后即可进行0剂次免疫,服一粒,满2、3、4月龄时各服1粒,连服四次。
加强免疫:满4岁儿童加服1粒。
二、 乙肝疫苗
基础免疫: 婴儿出生后0、1、6月肌肉注射3针乙肝疫苗,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使用10ug乙肝疫苗。重点强调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为基础免疫的关键。
加强免疫: 在基础免疫完成后,根据抗体检测,可在适当时候再加强一针。
乙肝免疫球蛋白与乙肝疫苗联合使用:
建议程序:对孕妇进行乙肝感染标志筛查,HBsAg阳性以及HBsAg和HBeAg双阳性的母亲,其所生婴儿需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sAg阳性孕妇所生婴儿的使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剂量200IU,并同时注射乙肝疫苗;出生两周后再注射一针乙肝免疫球蛋白,剂量200IU。
各地应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分发供应管理,做好新生儿接种卡、证登记并及时按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程序上报乙肝疫苗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三、 麻疹疫苗
基础免疫: 出生满8个月皮下注射0.2ML,如果国家计划免疫技术规范有新的要求,按照新规定执行。
疫苗复种: (1) 18-24月龄复种1剂次(0.2ML),但应与初免接种间隔不少于28天.(2)满7周岁时再复种一剂次(0.2ML)。如果国家计划免疫技术规范要求接种程序改变,将另行通知。
四、 卡介苗
基础免疫:儿童出生后要尽早接种卡介苗,皮内注射0.1mL.
五、 百、白、破三联及白破二联混合制剂
基础免疫:出生满3、4、5个月隔月肌肉注射DPT 0.5mL,
加强免疫:18-24月龄加强注射DPT 1针0.5mL。7岁儿童加强免疫使用白破二联(DT)注射0.5mL。
使用前要充分摇匀, 冻融后或有凝块或有絮状物严禁使用。
六、 乙脑疫苗
我省今年仍在全省范围内供应和使用乙脑减毒活疫苗,为减少接种反应的发生,逐步在有条件地区推广使用精致乙脑减毒活疫苗,各地要合理安排乙脑疫苗的免疫接种活动,有力地控制乙脑的发生与流行。
免疫程序:出生满12个月皮下注射0.5mL,次年和6岁各复种1次。
乙脑疫苗接种应安排在该病流行前期1~2月进行。
七、 甲肝疫苗
基础免疫:1周岁以上的所有易感人群,基础免疫完成2针次,第一针接种后6-12个月接种第二针。
加强免疫:基础免疫完成后5-7年加强一针甲肝疫苗。
八、 腮腺炎疫苗
基础免疫:满8月龄以上腮腺炎易感者接种一针。
加强免疫:基础免疫完成后3-5年加强一针。
九、 麻-腮二联活疫苗
适用于麻疹和腮腺炎的易感人群,可以按照麻疹和腮腺炎疫苗的免疫程序接种报告。
十、 麻-风联合疫苗
适用于麻疹和风疹的易感人群,可以按照麻疹和风疹疫苗的免疫程序接种报告。
十一、 麻-腮-风联合疫苗
接种对象:1)满18月龄以上所有适龄儿童;(2)育龄期妇女。
该疫苗适用于麻疹、风疹和腮腺炎的易感人群,可作为儿童麻疹、风疹和腮腺炎基础免疫和复种用苗,按照麻疹、风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和复种程序进行接种,并纳入常规免疫接种登记报告。
十二、 水痘疫苗
免疫对象: (1)1岁以上未感染过水痘的人群;(2)已出过水痘的易发带状疱疹的中、老年人。
免疫程序:1-12岁接种一针,13岁以上间隔1-2个月接种两针。
十三、 流感疫苗
免疫对象: 6个月以上的人群在流行季节前均可注射流感疫苗,重点为儿童、体弱多病的老人及重点人群。
免疫程序及剂量:6个月至35月龄初次免疫接种2针,间隔4周,每次0.25ml。3岁以上接种1针,0.5ml。
十四、 风疹疫苗
基础免疫: 满18月龄儿童皮下注射一剂次,可与麻疹疫苗复种同时,但应接种在不同部位。
加强免疫:7岁时加强一针,17-19岁加强一针。
我省已经将风疹疫苗纳入计划免疫,各地要加强疫苗管理,作好接种登记报告,按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程序上报风疹疫苗接种率。
十五、 破伤风类毒素
主要用于18-35岁育龄妇女,接种两剂次间隔1个月,每次0.5mL,怀孕后加强1剂次,(与第二剂次至少间隔6个月,最后一剂距分娩至少1月)。
做好育龄妇女接种,是消灭新生儿破伤风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取得群众配合。
十六、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基础及加强免疫:出生满6个月皮下注射1剂次,次年加强1针,以后3年加强1次。
流脑菌苗接种是预防流脑暴发与流行的主要措施,各地要作好流脑监测,加强流脑菌苗接种工作的管理,合理安排使用疫苗。
十七、 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免疫对象:2岁以上儿童和成人均可接种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可以作为城市和城镇及经济状况许可地区2岁以上儿童第二针加强的常规使用。流行区的2岁以下儿童亦可进行应急接种。
免疫程序及剂量:满2岁儿童接种一次。接种应于流脑流行季节前完成,三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十八、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
出生两个月即可接种。六个月内婴幼儿接种三针,7-12月龄接种两针,每针间隔一个月。一岁以上儿童接种一针。
十九、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免疫对象: 2个月-5岁婴幼儿。
免疫程序及剂量:2个月-3岁儿童每年口服一次,3岁-5岁儿童口服一次。每次3ML。服苗时与其它疫苗间隔2周以上。
二十、 口服痢疾疫苗
免疫对象:2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饮食服务行业人员,经常在外就餐人员。
免疫程序及剂量:全程服用三次,每次间隔5-7天,不同年龄人群按说明书剂量服用。
二十一、 流行性出血热疫苗
免疫对象:流行性出血热流行地区的易感人群和经常进入流行区的人群。
双价免疫程序:
基础免疫:0,14天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各接种1剂次,1.0ml。
加强免疫:基础免疫后6个月加强免疫1剂次,1.0ml。
单价免疫程序:
基础免疫:0,14,30天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各接种1剂次,1.0ml。
加强免疫:基础免疫后1年加强免疫1剂次,1.0ml。
今年将在流行性出血热流行地区的条件成熟的地方,对易感人群开展该疫苗的免疫接种活动。
二十二、 狂犬疫苗
免疫对象:被狗、猫和鼠等动物咬或抓伤的易感人群可进行应急接种。
免疫程序及剂量:按照0、3、7、14、30程序,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注射。对于严重咬伤病人,应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足量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二十三、 肺炎球菌疫苗
免疫对象:年龄大于65岁的老人;2-64岁有慢性疾患的人群。
免疫程序及剂量:肌肉或皮下注射一个免疫剂量0.5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