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养生

 找回密码
 三七养生加入
查看: 15835|回复: 47

争论杀与不杀无意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宛禾爹 于 2011-1-22 17:15 编辑

佛家的戒律本就是为了修行而设,厚食甘味,辛辣刺激,对控制普通人的贪欲是个障碍,无益与修行,如果佛家把素菜做的精致可口,依然有悖于佛理。济公为何能成佛?只是他食肉喝酒的只是外形相似罢了,对他来说,一切食物只是为了延续生命,无口味的区分。
对修行的人来说,不要执着与杀与不杀,修行就是了,否则就陷入混乱的怪圈,不益修行。

引用豆包的话:“修法未必入教,入教未必修法,不论修法,修道,内容比形式重要!”
发表于 2011-1-22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家的戒律本就是为了修行而设,厚食甘味,辛辣刺激,对控制普通人的贪欲是个障碍,无益与修行, ...
宛禾爹 发表于 2011-1-22 16:03


即是讨论,分条论之: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当作佛。佛视一切众生皆是佛,故梵网经云,我是已成佛,汝是未成佛,若能如是信,戒品已具足。以能信自己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改恶修善,发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以期断尽烦惑,亲证即心本具之真如佛性。
    能信一切六道众生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极力劝导,互相维持于同类,决无相争相杀之恶作。必定要戒杀护生,大设方便于异类,决无食彼益我之惨心。人由不知自己,与一切众生,皆是未成之佛,故不惜杀人盈城盈野以相争,与杀彼之身,以期悦我之口腹也。
    世人杀生,习以为常,大小事体,皆须行杀。祭神祀祖,养亲待客,无肉则不能为礼。以极苦极惨之事加诸物,用表我之诚恳孝敬。在迷情边论,则尚有可取。在实际上论,则大为可怜也。
    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轮回六道,互为父母,兄弟,妻子,眷属,互生。互为怨家对头,循环报复,互杀。佛于诸大乘经中,屡为劝诫,而见闻者少。即得见闻,而信受奉行者更少。于是佛以大悲,现诸异类,供人杀食。既杀之后,现诸异相,俾一切人,知是佛现,冀弭杀劫,以安众生。如蛤蜊,蚌壳,牛腰,羊蹄,猪齿,鳖腹,皆有佛栖。惊人耳目,息世杀机,载籍所记,何能备述。未杀之前,均谓是畜,既杀之后,方知是佛。是知杀生,不异杀佛,即非佛现,亦未来佛。杀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脱。

从这位先生这点论述来看,似对因果轮回之说不甚相信。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果轮回属实不信。
植物是否可食一直以来也是缠绕在心头的疑惑。
如有生命,食之即犯戒。如不食吾命将何去何从?
如无生命,为何植物亦有繁枯?
何解?
发表于 2011-1-22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公为何能成佛?只是他食肉喝酒的只是外形相似罢了,对他来说,一切食物只是为了延续生命,无口味的区分。
宛禾爹 发表于 2011-1-22 16:03


至于济公禅师,不可以常例例之,其喝酒吃肉,也并非如先生所解释之原因:

   道济禅师,乃大神通圣人,欲令一切人生正信心,故常显不思议事。其饮酒食肉者,乃遮掩其圣人之德,欲令愚人见其颠狂不法,因之不甚相信。否则彼便不能在世间住矣。凡佛菩萨现身,若示同凡夫,唯以道德教化人,绝不显神通。若显神通,便不能在世间住。唯现作颠狂者,显则无妨,非曰修行人皆宜饮酒食肉也。
   而且彼吃了死的,会吐活的。某等吃了死的,连原样的一片一块也吐不出,好妄学,而且以教人乎。
   又有一类人说,我之食牛羊鸡鸭等肉,为欲度脱彼等耳。此说不但显教无之,即密教亦无之。若果有济颠之神通,未为不可。不然,邪说误人,自取罪过,极无廉无耻之辈,乃敢作是说耳。学佛者,须明白自己之身分力量,不可妄自夸大,至嘱至嘱。梁时,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露。该山年有例会,届时众皆大吃大喝,杀生无算,道香屡劝不听。是年,乃于山门掘一大坑,谓众曰,汝等既得饱食,幸分我一杯羹,何如。众应之,于是亦大醉饱,令人扶至坑前大吐。所食之飞者飞去,走者走去,鱼虾水族,吐满一坑。众大惊畏服,遂永戒杀。道香旋因闻志公之语,当即化去。(有蜀人,在京谒志公。志公问,何处人。曰,四川。志公曰,四川香贵贱。曰,很贱。志公曰,已为人贱,何不去之。其人回至青城山,对香述志公语。香闻此语,即便化去。)须知世之安分守己者,一旦显示神通,当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烦恼耳。否则须如济公之疯颠无状,令人疑信不决,方可。
发表于 2011-1-22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才疏学浅,不敢将己意发为论议,故将平时所阅印光法师文钞中些许开示摘出,以答先生。
如若仍有不解,建议先生自己将印光大师文钞阅读一下,当可云消雾散,群疑皆释!
文钞电子版在本版块置顶贴中有!
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1-1-22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果轮回属实不信。
植物是否可食一直以来也是缠绕在心头的疑惑。
如有生命,食之即犯戒。如不食吾命将何去 ...
宛禾爹 发表于 2011-1-22 19:53


佛教讲的杀生,确切地说是 杀害“有情生命”。生命分为有情生命与无情生命。植物没有神识,不会轮回。食用植物不在“杀生”的定义之内。这个问题是由于不了解而自设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思者引先,如果只是沉溺于文字中,思想就会按上枷锁。
我阅文不多,唯有自己琢磨。你乃渐悟之人,我要的是顿悟。
发表于 2011-1-22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读怀师的《金刚经说什么》,摘一段——

  「一切」两个字是没有范围的,任何东西都在一切之内。不过讲到众生这名辞,使我想起几十年以前的一桩事;那次在成都四川大学讲中国哲学,提到佛法讲众生,有一个学生就提出来问:植物及矿物有没有包括在众生里头?我说:那是众生的依报,不是正报,依报是附属的,同我们有连带关系。他说:譬如含羞草,你不能说它没有灵性!我问他学什么的,他说他是学农的,我说你学农的问这个问题有点奇了。
  我那个时侯年纪还轻,比较爱弄玄虚,就说:既然学农的,应该知道,含羞草根里头有一水泡,人手的热气一接触,水就下降,叶子就像怕羞一样缩下去了。这是机械性,并不是情感,也不是知觉。其实这是头一天晚上,跟一个学农的教授讨论含羞草听来的,也可以说佛法有灵,知道第二天有人会问这个问题吧!
发表于 2011-1-22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杀心即是杀。有杀心,讨论清楚杀和不杀的意义就是必要的。

杀了动物而没有杀心我能够想到两种情况:
1、你不知道,比如无意中踩死一只蚂蚁。这种情况不再讨论。
2、杀心已断,杀了动物等于没有杀,这种情况,凡夫俗子之我辈无资格讨论(时常反省自己,杀心仍然存于心)。看来楼主是高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知止


    有情或无情只是站在"人"这个角度来思考的。植物的“情”也可能是人所不能理解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aliliya


    我不接受复制的解释,你读书没有心得体会?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宛禾爹 于 2011-1-22 21:56 编辑

回复 9# 只管耕耘


杀心    关键点就是这个杀心!!这也是达摩说的“见性成佛”的道理。如有杀心,喝一杯清水便是犯了杀戒。喘一口气既是杀生,一杯清水有多少微生物啊!一口气吸进多少病菌、尘螨啊!这杀戒犯的大了!
佛法本无边,以人善恶之心来揣摩,本就是错的,再加上万千注释,就是错上加错。文字,书稿,注释即是井壁,我辈即为井底之蛙。
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
顺便问一句,你这说的高人,是骂我?还是夸我?我身高180CM,体重180斤,不但是高人,还是重人。
发表于 2011-1-22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只看我复制了,没看我复制的话里有“那是众生的依报,不是正报”这句话吗?
依法不依人,懂?
管谁说的,管我复制谁的,请看那话里字,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aliliya


    不懂,不懂,劳您架请详解!谢谢啊。还是那句话,复制的就算了。
发表于 2011-1-22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宛禾爹

想不懂可真容易啊,无论别人说啥,你只要说不懂,就ok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三七养生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三七养生

GMT+8, 2024-11-23 02:22 , Processed in 0.027964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