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徵,就是世俗化及形式化。意謂現代社會不再如從前那樣重視倫理、道德、宗教、意識形態等實質理性,而較重視形式理性,例如現代民主政治及法律,都以程式的合理性為第一優先考慮之事。這兩個傾向,依社會學家帕森思(Talcott Parsons)的看法,又表現出了一種普遍意義的權利制度。他曾分析現代資本主義社會法律制度的特徵,認為主要有下列四點:(1)法律的形式理性觀念、(2)一般普遍的法律標准、(3)程式的合理性、(4)司法及法律團體的獨立。並謂:
這種法律的一般形態……是現代社會最重要的標記。它的重要性可以在工業革命發生於英國看出來。我想把英國式的法律制度看成工業革命首次發生的一個基本要件,是完全適當的。【見Persons,Structure and Process in Uodern Societies(《現代社會的結構及程式》)P.44—46(1960);Evolutionary Universals in Society,in Sociological Theory and Uodern Society 514(1967) (社會進化的要件),收入《社會學理論及現代社會》】。
也就是說:工業革命後的現代社會,與古代的禮樂文明之間,有一個截然異趣的轉變。「禮文化」變成了「法文化」,凡是講禮的社會,逐漸以法律來規範並認知人的行為。生活中的具體性,變成了法律形式的抽象性存在。一個人行為是否正當,非依其是否合乎道德、倫理、禮俗,而是依其是否合乎法律條文及行事程式而定。一個人,即使劣跡昭著,若係法律所未規定,仍然只能判其「無罪」。同時,人與人相處,不再以其位置來發展人對自我的關系,乃是依一套獨立自主、且自具內在邏輯的法律體系來運作。老師與學生、父執與晚輩,和漠不相干的人之間,用的是同一套普遍性的法律標準,權利義務關係並無不同。因此「義者,宜也」,亦即在禮文化中,凡事講究適當合宜的態度,現在亦已改為法律規範下的權益觀念。
諸如此類「禮/法」「義/權利」「實質理性/形式理性」之對比,都顯示了現代社會不同於古代的徵象。現代社會中,師儒禮生日少,律師司法人員日夥,即以此故。
而伴隨著這些的,則是契約、財產、職業,在我們生涯中的分量日益增加;情義、價值、生活,則越來越不重要。生活的品質、生活裏的閒情逸趣、生活本身的價值,漸漸依附於契約、財產和職業之上。權利意識及價格觀念,掩蓋了價值的意義,或者代替了它。因此,財貨的爭取,遂取代了美感的追求。
面對這樣的現代社會,重建禮樂文化,就需要在反形式化方面著力。
反形式化,是說人生不是抽象的形式理性邏輯系統所能籠罩限定,人生是一場場具體場景中存在的境況,一個個具體生命間的照面。沒有普遍的權利標準,只有相對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不能只強調形式理性甚或工具理性。
其次,抽象的形式,排斥了具體的形式,使得現代社會中一切用以表達人際親和及禮儀效果的形式都逐漸減少了。見人不必打招呼、遇尊長不必敬禮、飲食無禮節、會聚無禮秩、說話沒大沒小,書函用語不辨親疏輕重。大家都不喜歡儀式,批評它形式化。其實這是具體的形式。具體的形式,其中尚有倫理、道德、宗教、意識內涵等實質的東西在。抽象的形式,則僅是抽象命題與邏輯推理的體系。而運用此類形式者,亦往往非實質理性,僅是工具理性而已。故若不能重新讓人體驗儀式與典禮,人文美感世界便不可能再現,人與人的疏離感反而會不斷地加強。
疏離,是現代社會的病癥之一。文學上的現代主義,對此已有無數篇章予以探討,藝術上反省或反映現代疏離之病者尤多。對於這樣的是社會,禮樂文化之重建豈能以「復古」視之?
現代社會的另一大特徵,就是世俗化。從工業革命以降,新的世界與文明,往往被理解為是因擺脫神權迷信而得。Toennies形容這就是從“社區”到“社會”,Durkheim形容這是由“機械”到“有機”,Maine形容這是自“地位”到“契約”,Redfield稱此為“鄉土”到“城市”,Becker則謂此乃“神聖的”與“世俗的”之分別。
世俗的現代社會中,人所關心的,主要是世俗社會的活動與價值,例如高度參與、社會成就取向等等。對於神聖性的價值與生活,則較不感興趣,也較少參與,甚至會經常覺得陌生,難以理解。
當然,在許多場合中,神聖性並未完全消失。例如醫院。人在醫院中,態度自然會敬謹起來,面對醫師,立刻表現出敬畏與期待的情緒。醫院中也常保持有祈禱與祭祀的空間及設施,安排宗教人員參與“安寧照護”或“臨終關懷”之工作,以撫慰患者及家屬的心情。因此,這便成為現代社會中的一種神聖空間。
可是社會上大部份機構都不具有神聖性了,學校即是其中最明顯的一種。
學校,無論在東方或西方,自古即被視為神聖空間。西方的大學,係由宗教的修道院發展而來。除非是現代新建的學校,否則一定瞧得見這些校園中高聳的鐘樓、矗立的教堂,也一定可以發現神學及神學院乃是彼等整體架構中的核心。在中國,則古代的大學“辟雍”向來與宗廟“明堂”合在一塊兒。州府所辦學校,亦必鏈接著孔廟。私人書院,建築中則一定包含著先師殿、先賢祠、奎星閣之類。因此它是教育場所,同時也即是一處神聖中心。春秋兩季舉行“釋奠”“釋祭”禮,或供奉先賢,兼祠土地,均充分體現了它的神聖性。故其教育本身,也是具有神聖性的。民國二十八年曾創辦近代著名書院:復性書院的馬一浮先生即曾說道:
古者射饗之禮於辟雍行之,因有燕樂歌辭燕饗之禮,所以仁賓客也。故歌《鹿鳴》以相宴樂,歌《四牡》《皇皇者華》以相勞苦,厚之至也。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必先釋奠於先師。今皆無之(《泰和宜山會語合刻》附錄)。
他最後所感慨的「今皆無之」,指的就是光緒末年以來成立的新學堂已久不行此等禮儀了。現代的學校,在建築上放棄了文廟、先賢祠之類祭祀系統,改以行政體系為建築中心,有一度還以政治人物代替了先師先賢的地位,塑了一大堆銅像。建築本身也與一般世俗功能之辦公大樓、商社、工廠無大差異。其行政方式,則亦與一般行政機構無大不同。在禮儀上則放棄了燕歌燕饗釋奠釋菜這一套,而改之以唱國歌、升國旗、向領袖致敬等等。服制方面,既無青衿,亦非皮弁,盡是一般街市中所御之日常服裝,如T恤、牛仔褲、拖鞋球鞋等。世俗化如此之徹底,學校教育工作所蘊含的神聖莊嚴之感,遂蕩然不復存焉。教師以教書為一般職業,學生也不以為來校上課是什應該莊遜誠敬的事,以輕率為瀟灑、以懶散為自由,對學校、教師及知職均乏敬意。
這種情況,比許多現代社會中的專業領域還糟。例如法院裡的法官、律師,在執行其業務時,必然披上法袍,甚至載上象徵司法傳統的假髮。醫師、牧師、法師,乃至廚師亦然。
那是因為要在世俗的現實社會中創造出神聖性來,就不得不從幾個方面去做,一是從時間上,區隔出某些時段,予以特殊化,認為那幾個日子具有特別的意義,可以成為具神聖性的節日。二是從空間上區隔或建構出神聖性的場域,如紀念碑、某某公園。三則是利用反世俗、違異世俗生活一般樣態的服飾、飲食、動作、語言、儀式來表現神聖性。醫師律師等披上法袍醫袍,即屬於這種型態。唯獨同被稱為“師”的教師,上課授業仍只著一般世俗日用之服裝,上下課也常沒什麼儀式,其世俗化遠甚於其他專業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