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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医疗腐败
潘德孚 (1935年出生,中医师)
人人都会生病,人人都要就医,医疗腐败将使人人都都有生命的危险 一、医疗腐败种种
自三中全会之后,"市场"成为各个领域经常使用的名词。现在却让人看到如果让权力沾上"市场"的边,权力腐败便随之而来。照理说,各个权力部门应该尽力自觉避免被"市场"拖下水。但一些人却老是把握不住,很自然地,还很努力地跟着卷入这个深不可测的漩涡。权力有多种用途,其中最为诱惑人的就是行政许可的权力。它是赚钱的权力,也是活命的权力。所以,它的握有者便千方百计地寻找理由把它握得紧紧的,利用各种机会寻租。现在行政许可法即将实施,它之所以被誉为制止腐败道路上的里程碑,就是因为它截断了行政许可权力腐败的总根子。
"医疗市场"这个概念出现后,它被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到处念叨,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它体现医疗许可权力的市场化。因此,导致了医疗腐败的直接后果。医疗腐败不仅破坏了几千年积累起来的医疗道德和医患关系,还威胁到当代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笔者最近搜集了一些有关的报导资料,从中可以看出医疗腐败的毒素,将会长远地影响我们整个民族生活的平静。对这个错误的概念假使现在就能够抓紧开始批判,它的影响清除却也不是几十年就能成功的事。
(一)医疗腐败种种现象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说,"由于医疗腐败之风越刮越烈,造成很多人十分害怕进医院求医治病。"因为,进医院治病不仅仅是费用的负担,还有生命的危险。
一位病人到某医院看病后,将买来的药品到外面的药店里一对照,发现价格相差很大,外面药店里的克拉霉素,每合价18元,医院里竟然要价48元。于是该病人反映给了《温州晚报》,报社派记者采访了好几个医院院长,而医院院长理直气壮毫无愧色。理由说了一大串,无非是医院开销大,医师看病挂号费低,抬药价来弥补理所当然。
《温州商报》2001年2月28日刊出《只要进"诊所",一律有"性病"》揭露了记者暗访鹿城老年协会专家门诊部。没病的记者被诊断为有性病,并通过验血得到"证明"。后来反映到卫生行政部门,退款了事。这样的医师和检验员,已经亵渎了医师的称号,怎么只作退款处理?据说这个诊所的承办者是很有社会背景,查究的部门都是老部下,打个招呼也就拉倒。记者再访温州医疗保健院,又被诊为性病,一张方开了416元。过去有过报导,全国的许多医院所设的性病科,都是莆田形式的承包。医院或诊所与医药骗子共同合作,一致对付上门的病人。
一位打工仔手指被电风扇括了一个小口,到鹿城区人民医院治疗,仅作了小小的几针缝合,计价是1159元。据查这个外科室属于承包,医师姓程,没有任何职称。医院使用没有任何职称的人主持科室工作,这是什么性质?其处理只是退还多收部分,医师解聘。把医疗权力随意出卖的医院负责人没有一点责任。
医疗腐败并不始自温州,它是全国性的。"据《人民日报》(2004年2月26日)报道,辽宁省人民医院"采用张冠李戴、无中生有等方法,给患者多算住院费用4000余元、明细条目110多个",该院却把这种收费行为称作"误收"。报道说,去年6月12日,退休工人陈大泉的母亲、77岁的谢兰芳在辽宁省人民医院接受了胆囊切除手术,半个月后老人去世。结算费用时,陈大泉发现:老人只做了胆囊切除,但费用表上却写着气管切开护理5天,每天20元;主治大夫只给病人换过一次药,费用表上却写着特大换药4次;病人住院15天,却收了22天的住院检查费;一次性注射器竟用了309个……"(见2004年3月11日《南方周末》22版薛克智:《如此"误收"还要继续多久?》)一个病人住院15天,怎么可能用掉309个一次性的注射器? 77岁的老人,体内容得下这么多的药物吗?如果真的有,现在死了,肯定是医院乱用药致死的。白衣天使变成了青面獠牙的催命妖魔。
2004年3月12日晚,温州电视台报导,一男人到民营温州华康医院不孕不育专科,经检查,精子活动能力差,被诊断为无生育能力。经过该科一段时间的治疗,付了8000元治疗费,可是到别的医院一查,精子活动能力更差。患者来该医院索赔,该科室已另包他人,找不到原来的医师。不孕不育只是内科的一个部分,没有专门人才不应该设这样一个专科。据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医院拥有的人才,才可批准增设科室。而这个医院却是报准科室再给外人承包的。
从以上所述的点滴医疗现象,反映出来的问题可以想得到:一、医院不再是救助病人的地方,而是一个挂着医院牌子,借行医之名,掠夺病人钱财的部门。二、假医师坐堂,病人受欺被骗,医院负责人没有一点责任。三、医师不再对病用药,而为成了一部为单位赚钱的病人的绞肉机。四、无人不会生病,人人都可能用得着医师。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和医师如果都失去了医疗道德,人们的健康都没有保障了。五、医师出了毛病,只要把钱退还,医师解聘,医院负责人就算"胜利完成任务"。在这个医疗腐败的舞台上,医师、检验员、药剂师、医院院长、医疗行政管理干部,都在登台表演。他们就没有想到,自己也会生病。
(二)医疗腐败的怪胎--"医疗承包"
2003年11月19日杭州《都市快报》报导了《游医自揭温州友好医院黑幕》,这可不是奇闻。据游医自揭,承包者包下了温州友好医院,医师由他们自己聘用。他们说"医生只是我们的枪手"。"专卖不为人知的药"。"西药掺进中成药里"、"药房是装装样子的"。(以上条目俱可见《温州商报》2003年12月1日4版)有了医院这块合法的牌子,加上医师、药物和药房,就有了赚钱的地方,再配合广告宣传,就有病人上门可宰了。这就是"医疗承包"!
我希望看这篇报导的人千万不要误解此文所揭发的仅仅是温州友好医院,与别的医院无关。这就错了。此文系统地暴露了"医疗承包"的真正面目:医师成了"枪手",病人的结果如何可想而知。这些医生就会把轻病说成重病,让你乖乖地掏钱买他们的药。据知,表面上看起来医师在看病,而真开药方的却是那个根本不懂医的承包的老板。而且,这些药我们又都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药粉,也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价钱。
人们到医院治病--候诊不计早晚,花钱不问药价,吃药不怕毒,打针不讲痛,这都是基于对医师和医疗单位的信任。谁能知道医院是被承包的?医院的医疗权力被承包的结果是什么?是医疗道德的败坏!
温州人已经听惯了"医疗承包"。早有松台医院的肝病科、瓯海区人民医院的碎石中心和灰指甲专科、鹿城区人民医院的秘尿外科等有六个科室,这些医院是因为有了纠纷,领导包不住了,被揭出来说他们实行了医疗承包。其实是不管公营、私营或集体诊所,只要有个医疗机构牌子,家家如此。不过,友好医院是自揭的,其情况之系统,让人们看后彻底理解什么叫"医疗承包"。"医疗承包"这只怪胎,究竟是谁生?谁养?如何长大?如何戕害病人?都应该认真追究,不能放松。这是一个藏在"医疗美女"面孔后面的"承包恶魔",正在张开它血淋淋的大口,吃着自动登门的每一个活生生的人。
今年9月8日,一位姓田的年青人到鹿城区人民医院泌尿科,看病的是姓虞的女副主任医师,一个小病要一万余元钱购药!这样一浪高一浪的增长,都是在卫生部门不断进行监督检查后继续发生的。万元治小病的出现引起了市纪委的重视后,去检查,才知道这些医院(诊所)都是搞科室承包的。鹿城区人民医院泌尿科的那个女医师,不是搞泌尿科而是搞内科的。内科医师为什么会变成泌尿科医师呢?因为泌尿科可以利用性病吓人。她(他)把不是性病的年青人说成性病,就可以榨取更多的油水。一万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一个打工仔用二年打工时间,恐怕积蓄不起这么多的钱,一张药方把他开没了。如此狠心的女医师,早就该开除出医籍,而竟然在该医院多年未被发觉。
这些事例说明,医师说你生什么病再也不可信了;检查部门出来的检验单内的各项数据,也是不可信的;药房里开出来的药价,更是不可信的!从医院里拿出来的药是真是假,能不能治病,谁有准呢?生病要去医院,病人心中就有疑问:(一)医师为病人处方用药,由于可以从药方的计价中得到一定比例的回扣。因此,医师就不按治病的需要开药方,而是按提成的数量开药方。这种药方能把病治好吗?(二)医师借检查之名,开出很多检查单,检验室收费,也会给医师提成。因此医师开的检验单岂是治病的需要?据报载:"哈尔滨一个6岁女孩随父母到杭州旅游,因要做一个阑尾小手术,竟然做了104项化验和检查,包括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连艾滋病的化验都做了。"(三)"西安某医院一针凯塞欣抗菌素售88元,就在这家医院大门外的药店里,同样型号、同一厂家的同一产品仅7元,医院售价高出药店12倍。福建一医院神威参麦注射液售价112.7元,外边药店明码标价仅为18.6元,相差6倍。" 医院乱计药价,穷人家能担负吗?(四)医院为了多收挂号费,把大多数医生都转成了专家门诊,这些都是真专家吗?
这就是医疗承包!医疗承包就是医疗权力被生意人卖走。生意人就可以合法地利用这种权力随意敲诈病人,进行血腥的"原始积累"。
(三)"医疗承包"是个什么概念
"医疗承包"是指一个有合法医疗权力的部门,把这种权力以一定数量的金钱转让给出资者,让出资者进行经营,而不管出资者有什么资格。一个医院或集体诊所的报准,条件是必须拥有相当数量的合格医师和达到法定要求的规模和设备。这些医师必须遵循医德为病人服务;这些设备要符合国家要求标准,不能粗制滥造。相当数量的合格医师是首要条件,规模和设备是次要条件。因为,能诊治的是医师,不是规模和设备。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述两个条件批准开办,把医疗权力授予这个单位,是相信单位法人能依法经营;也可以把这个权力收回,条件是这些单位违法运用权力。媒体现在揭露了温州友好医院的承包事件,证明该医院违法运用医疗权力,因此,不仅应收回,还应追究责任。因为承包后有一系列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对一个没有条件办医院而申报开办医院的法人来说,他是骗取开办医院的权力,以非法转让取得非法收入,是违法行为。其违法所得应计算起来全部没收。承包人利用医师当枪手,抬药价,卖假药,不只是非法牟利,而是刑事犯罪。不仅要全部没收其非法所得,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行政部门批准与授予他们医疗的权力,必先审查而后监督。而今友好医院事件既不是审查审出来的,也不是监督查获的,而是承包人因内部矛盾自己揭发的。老百姓被瞒骗到现在,这一次才彻底看清。"医疗承包"使该医院老板和他们承包人赚足了黑心钱,使许多劳动者的汗血钱无缘无故地损失,还吃下了不是治病的药品,将来这些药物在身体里会起什么作用,今后谁也不知道。
医疗机构被承包意味着它不再是一个医疗治病的单位,而是一个专门借医疗之名,谋人钱财的黑窝;医院里面坐着的医生,不再治病救人,而是为他老板谋财害命的枪手;医院里面所陈列的药品,不是用来救人性命,解人疾苦,而是为了诈取病人钱财假货。发现这些问题,事关人民的生命健康,为什么不立即取缔,吊销执照?这是监管部门的渎职!
(四)医疗腐败将好人变成病人
医师要牟利而不顾医护道德,就会出现令人不堪想象的局面。你没有病,或者只有一些小病,他讲得非常凶,就可让你掏空所有的家底,因为生命必竟是最重要的。我的一个邻居,与我说起他弟弟就医的故事。他弟弟上山下乡时曾去新疆兵团。回家后因腰痛,去某医院检查,拍片诊断为肾癌。全家惊恐万分。医师认为必须立即动手术。大家都知道现在到大医院住院,都需找熟人。巧的是弟弟的一个兵团战友担任该医院副院长。老战友了,当然特别关照,病房和床位都比较好,护士态度也与别人不同,这是副院长的战友呢!医院还特意为他请来一位上海的肾外科专家,以保证手术的顺利完成。全家很高兴,想请这位外科医师吃一餐。这位专家误解了,以为请他吃饭是代替红包的,就很痛快地说:"我很忙,还要做术前准备,吃饭就免了,给7000元吧!"家里人自然一分不少地照给。家属说,上海人讲究实利,很爽快自己说出来了,给红包是温州人做手术的惯例,否则,也不知道该用多少钱呢!
术后,专家从手术室出来,很高兴地告诉大家,手术顺利,病灶全部清除,希望大家放心。他说自己马上要坐飞机回上海,还有另一位病人等着他,就匆匆忙忙地走了。一个多小时后,报来了一个坏消息,病人大出血,生命危险。于是,紧急输血,一天就买了一万多元的血浆。经过抢救,花了6万多元,总算救住了性命。由于内部矛盾,家属知道了检验的结果不是肾癌,拿回被切除的肾脏,换了一家医院化验。于是产生了医疗纠纷,医院赔了15万元。一个好人无缘无故被切去了一个肾。假设病人家属如果不知内情,不知道被治坏了,反而认为医院救了他一命,也许还会敲锣打鼓送锦旗呢!再假设患者是个农民,即使知道弄错,又能怎么样呢?
(五)医疗腐败造成医患信任危机
据川大华西医院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至今,包括"死亡威胁"在内的各类暴力事件已发生了20多起,其中已经直接伤害了医务人员安全的有七起。目前,处于高度戒备状态、需要"贴身保镖"形影不离的医务人员共有六位。
那么,这些需要"贴身保镖"的六位医生究竟是怎样的人呢?六位医生五男一女,除了一位是精神科医生,其他均为外科医生;他们全部是教授、业务骨干,他们都在自己所从事的医学领域中立下了"赫赫战功",挽救过无数病人的生命。
据透露,医生们面临"生命威胁"的导火索来源于病人及其家属对治疗效果的不满意,而几位病人所患疾病大都是恶性肿瘤、先天性疾病、精神病等。
在院方给记者出示的一份长达五页的人员名单中,记者见到了数十位医生的名字前醒目地写着"威胁"二字,有的是威胁其"不得安宁",有的则威胁其"将付出惨重代价"等等。该院一位领导面色沉重地说:"如果只是一个两个,可以看作是个别现象,但现状并非如此。从年轻医生到老教授,从医生到医护人员,缺乏人身安全感已成普遍现象!"许多医生惊呼医患出现信任危机!(见2004年2月27日《温州都市报》)
这是一则让所有医务工作者都感到痛心和耻辱的报导。照理,病人到医院,无论治疗后的结果如何,病人应该相信医师已经尽了自己的力量,不应该有怨气,更不应有暴力报复行为。因为,无论医院有多大,设备如何地完善,医师治病经验如何地丰富,谁都知道,任何病都没有办法包医包好。大家都知道,任何医师都有知识的局限。无论那一门知识,谁都无法完全掌握。生病治不好病人不应该归罪于医师。而现在,为什么医师上下班却需要保镖接送,医师与病人的关系,会一下子变得如此紧张?答案是医疗腐败。在医患关系中,病人是弱势群体。它受到了欺凌,欺骗、讹诈,变得敏感起来,愤怒起来了。于是,本来十分融合的关系被撕裂了。
为什么这些在医学领域立下"赫赫战功"的医护人员需要保镖?这里面有医师的不是,当然也有病人家属的不是。医师不可能包医所有的病,会死的病是医不好的,红包更大也无济于事;不过,有的医师没有红包便做手脚,或拖日期,让病人长期住院增加花费,本来可以救治的,却被延误了。川大医院六位需要保镖的医师,有五位是外科医师。这让人们不能不想到,现在收红包的,基本上也都是外科医师。有的外科医师是不是就手术治疗,不是为治病而是为捞钱。那还有不结死冤的?不想跟他拼命的?就难怪医师不得不雇用保镖了。
病人得了难以痊愈的疾病,应不应该做手术,术后的后果如何,医师必须站在家属的立场上考虑。可是现在一些医师没有这样做。明明是不能救治的,他就说可以试试看,使用这样那样的手法,把病人家属弄得破家荡产。现在有许多病,本不应该做手术的,医师却一定要做手术,也会把好人变成病人。笔者是个中医师,行医四五十年,深知人殊病异,无论治什么病,医师都没有绝对的把握。天下没有包医的医师,也没有包好的疾病。所以是医师,就不应该收红包,更不应该在医疗行为上认钱而不认人。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那次住院,邻床一个穷苦的农民做了手术,因为没有送红包,从医师到护士,护理态度极坏,一次换药,把纱布也搁在里面,忘了拿出来,是不是故意,这就很难说清楚了。
自古以来,医师以解除病人疾苦、救治病人性命为乐。医师为此有时还必须冒着生命的危险。在去年非典流行期间,许多白衣战士为抢救非典患者而自己献出了生命。在世的医务工作者,难道这就是我们祭奠他(她)们的礼物吗?为什么川大华西医院"从年轻医生到处老教授,从医生到医护人员,缺乏人身安全感已成普遍现象"?因为医疗腐败!
二、医疗腐败的系统化
国家设置卫生行政管理,组织医疗保健力量,防止疾病流行和对病人的及时救治,就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能健康地快乐地生活。卫生行政领导是认为病人在受苦难,需要人们关爱;抑还是认为病人生病求医,正是可以"宰割"的时机。表现不在言词而在操作。
医政管理部门视医疗许可权力为部门私有;药监稽查部门以罚款为目的;媒体为赚取广告费而为医疗腐败说好话、打掩护。医疗机构从医师、护理员、检验员、配药室、财会划价,直至行政管理,加上医政、药监、媒体,联合起来对付患者,使他们受骗上当。
医疗腐败系统化令本应受到关怀爱护的病人以及他们的家属感到恐慌。
(一)一个老中医换到期许可证的故事
中医处方用药,尤其是一些比较猛烈的药物,没有用过,决不敢用。这些药物在临床挽危解困时见效很快。还有许多经验方,临床疗效特佳。使用这些中药、经验方,需要长期的直接临床实践,并且是一代一代地耳提面授。所以,是中国人,都知道找中医看病,要找老中医。1997年省人大公布了《发展中医条例》,"鼓励、支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中医开展师承教育"。可是,温州鹿城区区卫生局,早在1999年就开始注销年满65周岁的个体老中医诊所的执业许可,2001年又发文规定个体诊所"不得带徒",怎么开展"师承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的规定,只要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申请开设个体诊所。而且规定当地卫生行政管理当局必须在30日内准许注册并发给执业许可。然而,《浙江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这个规定又被扩大到所有已获得执业许可的个体诊所。(人们私下里传说,一个诊所的许可证要花十余万元。)利用这个解释,医政管理干部又可获得不少进帐。为了平息超龄个体开业医师的反对,市卫生局根据自己的"严格控制"的需要,假作对《实施规定》的不理解向省厅作了请示,于是就有了《浙卫发[2001]224号文件》。令人奇怪的是《224号文件》下发日期为2001年,而鹿城区卫生局执行时间是1999年。
由于执行在前,2000年我还没到65周岁,医政科就不给换新的许可证了。当时他们都推说是省里的决定。于是我就通过省人大的一位朋友去查询。奇怪的是省厅不作答,转市局,再转区局才收到答复。理由有二个:一是超过65周岁是"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二是区"卫技人员超饱和"需要"严格控制"。这叫做"歪嘴和尚"念歪经,当然不会好听。他们自己也觉得别扭,于是就产生了温卫医[2001]118号的《请示》。而省厅的答复除把"申请设置"的年龄限制,扩大到"已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负责人"外,另加"超过年龄者,可按我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聘用社会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作为技术人员聘用"。被取缔的个体老医师不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问题,还应该让他们去"加强"某些"医疗机构",只不过不允许他们自己开设。这个文件,岂不是给原来鹿城区卫生局那个答复的执笔者一记响亮的耳光?
《医师法》使得医疗行政管理干部无法使用行政许可权力了,但又不好明反对。他们趁着省里有这么一个《实施规定》,1999年就借机"趁火打劫",注销了大批老医师、草药医的执业许可。由于怕老年医师的反对,假作自己不理解,制造理由向上请示,求得批复就可以推卸自己的责任。我们知道一些省厅干部,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方法,接到下面的报告,不知道这是一个圈套,就"自觉自愿"地钻了进去。这才有了省厅的《[2001]224号文件》。这些文件使笔者恍然大悟,原来医疗腐败的形成,并不是某个人的贪欲,而是成系统的。有资格被聘用的医师,为什么没有资格自己设置诊所?不准自己设置,只准被"聘用"去"加强医疗机构",这是哪门子道理?现在公办的医疗机构人满为患,"超饱和"了,医学院毕业的学生已分配不了,还要社会上的老医师去"加强"吗?只有那些被承包的私立医院和集体诊所,有许多都是通过关系报准的,实际还是个空壳子。他们等待着有经验的年高的医师去"加强",方好招揽病人。我想,卫生部的《575号文件》和注销年满65周岁个体医师执业许可的政策,都是替承包商输送老医师服务的。这是后来听E君介绍他们的集体诊所后才感觉到的。
我被注销执业许可后,只好关起门来行医。有一段时间,我觉得关着门来诊治的患者不多,房租和其他开支大,要另想他法。因此,去与E君商量。E君是某协会的会长。他的协会,办了一个集体诊所。他们的诊所,没有中医科,可以再增设一个。我只要向他们缴一点管理费。他们靠这个诊所的承包费维持协会的运转。诊所以十多万元一年,承包给一位全国性的专事医疗机构承包的商人。这商人来谈判的时候神气十足,两侧站着两个彪形大汉,各戴着一付黑色眼镜,还有一个专门使用电脑的记录员。谈判成功,立即打印。签字以后,他交代给温州的一个代理人管理,就回去了。诊所每年以几十万元做广告,吹得天花乱坠。年年还要支出几十万元的罚款。医师看病处方,都要听代理人的。每年能创不少利润。我听了他的介绍,心里犹豫了。我觉得这些集体诊所都是败坏医疗道德的黑窝。
最近,我向区卫生局提出了恢复执业的申请,看了他们的答复和附来的省卫生厅《224号文件》,才突然醒悟:"原来如此。"
(二)是承包违法还是"民营医院管理不规范"?
医疗管理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温州友好医院事件在2003年12月1日的《温州商报》上被揭露后,12月3日该报社就收到300多份投诉,为了转移人们的视线,以免腐败的真相被进一步地揭露。于是,温州某医政领导干部迅速表态,说友好医院事件是"对私营医院管理的不规范"。照这个逻辑,温州市的"医疗承包"导致的医疗腐败,只是私营医院所独有,与国营医院无关。前段时间一些报导说明,公办的人民医院亦有医疗承包,它的性质与友好医院完全一样,只不过没有自揭内幕。"请看下面两则报导":
"本月11日,省卫生厅、省纠风办等联合组成的医风医德暗访组对市区各医院进行明察暗访。当天上午,暗访人员进入市区松台医院,发现该院部将肝病科和泌尿科等6个专科门诊违规转包。"(载于2003年11月14日《温州都市报》1版)"鹿城区人民医院负责人称,他们将从加强行风建设入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包括泌尿外科在内,该院原先有6个科室由外部人员承包,现在承包合同已全部终止,10余外聘医生悉数解聘。"(载于2003年9月8日《温州都市报》1版)
公营医院是同样的不规范。温州所有的打着集体名义开办的诊所,都有对外承包的科室。尤其是性病一类的,都是莆田形式的挛生兄妹。有的甚至是整个诊所都承包出去。
《温州商报》报导收到一位打工者的投诉,说自己曾到附一医内科检查,医师说他没病,如果他不相信,可以到其他科室再检查。他因住的地方离友好医院近,就到该院前列腺科检查。医生给做了手术,说已经有脓,需要一个星期治疗。7天后又说再需要4天。到最后一天,该科室已经换了新医生,又说还需要7天。这位患者已经没有钱了。每天的治疗费都在1000元以上,一年的积蓄全被刮光。可以肯定这样的治疗是欺骗行为。因为,"已经做了手术"的,每天只需要维持一定的消炎药物剂量,无论什么药都没有这样的天价。只要一查就可明白,为什么不去查?由于报刊揭露,一个医院一下子就有了300个投诉。说明医疗腐败,受害之众,非同寻常。当官的是这个态度,不满的媒体不响了,有的媒体反而出来应和,为医疗腐败说好话了。老百姓有什么办法?
(三)民营医院能以营利为目的吗?
2003年12月8日《温州晚报》"健康版":《民营医院看病,如何让人放心》。人们看了这篇文章后说:"作者被承包老板收买了。""作者得到了医政领导的指示,看来友好医院的腐败问题要收场了。"这些笑话中蕴含了许多老百姓无法表达的心酸。因为前有医政管理部门的"民营医院管理不规范"的表态,后有这篇大作唱双簧,腐败的揭露被压下来了。
陈文认为:"医院应该以救死扶伤为宗旨,民营医院是营利性医院,以营利为目的,说到底,就是要赚钱。因此,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很自然的事。"此话的意思是:友好医院是营利性的,是要赚钱的,所以,把医生当枪手,假医疗,卖假药,是很自然的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为宗旨",没有"以营利为目的"这一条。我们当然理解私营医院是要营利的。但是,绝对不能提以营利为目的。医院营利必须建立在病人得益的基础上。医院必须付出以医德为前提的知识服务,而绝对不能利用欺骗手段。医师治病用药的目的在于解除病人的疾苦,不能看什么药最贵就开什么药。"以营利为目的"就会看什么药利润最高用什么药。这样处方能赚钱,但是不能治病。医疗单位被承包,承包者雇用医师看病。医师处方用药没有了独立的意志,要看承包人的脸色行事。承包者心里不是这个病的病能不能好,而是能从这个病人身上能捞多少钱。这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最后结果。
社会上人们关注的是友好医院的非法承包,记者却在文章中胡扯民营医院如何被损害。自古至今,所有的医师,都是既救死扶伤,也赚钱糊口,没有偏废的。当然医师赚钱,赚的应该是良心钱,不应该是黑心钱。医师以自己的知识为病人服务,不能用秤称、斗量,只凭医师自己的良心,所以叫做良心钱。陈文认为"将医院的科室进行承包,设立'院中院',是民营医院各自的经营方式,是属于合法行为,本无可厚非。"我认为陈记者在提出这个问题之前,应该先学一学、看一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获得执业许可证,"不得出卖、转让或出借"。医疗承包就是明目张胆的"出卖、转让",怎么是"属于合法行为,本无可厚非"?利用贩卖国家授予的医疗权力对病人实行"原始积累"的违法行为,怎么变成了"合法行为"?检察部门和监管部门应该将所得的"原始积累"全部没收,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同时要相应地处理其他的仿效者。
救死扶伤与营利赚钱并不相互排斥。友好医院问题的暴露,不是民营医院所独有。说什么"民营医院管理的不规范"是医政部门回避责任的推托之词。老百姓的愤怒,是责备"医疗承包",并没有责之于民营医院。医政和媒体共同搬出这种理论,转移视线,只能起到推波助澜作用,无益于社会医疗体系的完善。
什么是原始积累?指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利用血腥剥削使资本累积。例如十五世纪贩卖奴隶的行为。但是,把这个词语不恰当地用之于医疗服务,是最不应该的。友好医院利用医疗单位的牌子和病人求医的迫切心理敲诈病人;把假药高价卖给病人牟取暴利,确实像"原始积累"。但这种现代医疗行为中的"原始积累",却是犯罪行为。媒体不能鼓吹这种背弃固有的医疗道德的原始积累。
病人这个概念是指有了疾苦需要帮助和关爱的人。以往都把办医院当慈善事业,相当于修桥补路的公益行为,是做好事。古代医师挂牌行医称为"悬壶济世",不是做生意。后来国家公办的医院都是非营利性的。由于医疗受知识、能力、手段的局限,许多病人仍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因此,才有营利性医院以弥补不足。目的仍然是一切为了病人。如果允许对病人实施残酷的、血腥的原始积累,那还有什么道德之可言。媒体怎么可以公开宣扬?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公开不讲道德了,大家就都变成了伊克人。这是一种原始野蛮的部落,人与人之间是野兽般的关系,没有任何文明行为,整个社会文明就会毁灭。
陈记者说:"很多'江湖游医'、'土八路'等所谓的医生仍在社会上行医,这就大大损害了民营医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这说法实在太不着边。有谁曾经把"江湖游医"、"土八路"当作大名鼎鼎的友好医院了?他们没有执业许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靠"游击"行骗过日子的。而民营医院有一块硬码的执业许可证书,有一座或大或小的固定的房子,有授予各科室医生行医的权力,有可以让媒体打广告权利。"江湖医生"怎么可与之相提并论?他们行医时身上都没有绑着民营医院四个字,用什么方法损害着民营医院了?他们为什么不会损害国营医院而专门损害民营医院的形象?这真是无理乱扯淡!
医疗服务首先就是医师替病人看病,手术处理、住院护理以及后勤服务等等都可以暂放一边。没有医师看病,后来的一切服务都免谈。医师如果不按实诊断,不按病用药,而是听老板的吩咐,没有性病的说他有性病,要他吃药打针;不应做手术的要他上手术台剖腹挖肠。其结果是什么?现在许多医院动不动就叫病人做手术,没有病的人变成了有病的。医师出卖了良心,老板赚得笑开颜。如果,一个社会的医疗体系都这个样子,人民的生命与健康都十分危险。
即使我们能够把"江湖医生"、"土八路"一网打尽,谁能保证友好医院(包括所有的民营、国营以及集体诊所)的承包商就不会把医生当枪手,不会再卖假药了?"江湖医生"、"土八路"骗钱是违法,假医疗和卖假药是犯罪!按陈记者的意思,是因为"江湖医生"、"土八路"的"鱼",损害了友好医院及其大大小小"哥们"的"龙"的形象,使他们不得不犯罪了!天下那有这样蛮横的理由?
(四)医疗能创品牌吗?
我是一个中医师,用中药治好过乙肝大三阳、癌症、肉瘤、肾萎缩等等的疑难病。但我老老实实告诉这些病人:我把你治好是我们的缘分。如果你再带来乙肝大三阳、癌症、肉瘤、肾萎缩等病人,能不能好那也要看缘分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中医靠辨证论治,人殊证异,一样的病不能用一样的方。能不能好,只看用药后的效果,无法预先说一定会好。其实西医也一样,虽然同样的病用同样的药,也不能事先认为必好,也要等用药后看效果。例如生结核病的,都吃抗结核药。吃不好的和吃药反而吃坏了的很多。这是什么原因?人殊体异,对药物的耐受力与体内结核菌的抗药性都不是能预料的。许多名老中医带研究生,大多数半途走人。因为老中医有了"品牌",所有的不能治好的疑难病都找他们去了,治愈率就会很低。临床知识有限,医师如果背着良心只管赚钱,拖延病人求治的时间。有的病人本来能够被别人治好的,但因为他寄希望于"品牌"而误了医期,岂不是"品牌"之罪过?如果这些病少许有几个被自己治好,就大吹大擂台去"创品牌"。引来那些久治不着,卖光家底的人们,医师的良心岂能得到安宁?
我当了几十年的临床医师,有一个体会却是千真万确:本来就会死的病是任何医师医不好的;本来不会死的病却容易被医师治死了。"1976年当哥伦比亚的堡高塔市的医生罢工52天,出现了一个被称为"不寻常的副作用",就是当地死亡率下降了35%。同年,美国洛杉矶,当医生对医疗事故保险涨价不满而罢工示威时,全市医院病人死亡率下降了18%。美国加州大学的医政科教授米尔顿医生,调查市内的17家医院后所作的报告显示:在罢工期间,每一家医院平均减少了60%的外科手术。同样的情形发生在以色列,1973年以色列全国医生罢工,为期长达一个月,根据耶路撒冷埋葬协会的统计指出该月的全国死亡人数下降了50%。1983年以色列医生再度罢工,为其长达85天,按照斯特莱等人在英国的《柳叶刀医疗刊》中的中的统计指出:在医生罢工期间,以色列全国的死亡人数下降了50%。同样的死亡率下降发生在30年前,原因也是由于医生罢工所致。按波美拉特博士对80年代医生罢工与死亡率下降的调查指出:死亡率下降与医生罢工的日期长短成正比。例如在加拿大曼尼涛巴省的医生罢工两周,死亡率下降20%;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医生罢工3周,死亡率下降为30%;以色列医生罢工85天,死亡率下降为50%。"(见陈树祯《顺势疗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年7月)
医生罢工为什么会使死亡率下降?因为减少了医源性和药源性的疾病。医源性疾病是指医师在治疗中犯了错误而致病;药源性疾病是指病人服用药物错误或过多而致病。医师不是神仙上帝,临床知识只能来自临床。讲老实话,病人每次求诊看病,无论那个医师,处方用药都没有绝对把握。只有等病人服过药后,真真正正的好了,才是真的有把握了。医师只能通过临床,才能提高自己的治病能力。所以,"病人是医师的老师,医师应善待病人。"然而,医师有善待病人吗?
所有的内科病,不管轻病重病,大病小病,谁都没法包医。因此,都不能创品牌。现在的肝炎科、肾科、泌尿科、性病科、肺瘤科、失眠科等等,广告很多,讲得天花乱坠,实际效果不好。其形式之多样,方法之丑恶前所未有,都是为了骗钱,所谓进行"原始积累"是也。媒体不应该为几个广告费而坑害病人。
(五)医疗承包的违法性质
医疗承包的本质是医疗机构出售医疗权力。
1951年的抗美援朝时,有人向志愿军出售次品医疗药械,就曾被判处死刑。这说明在医疗和药品上不讲道德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而不是什么规范不规范的问题。
道德是维护社会安定的无形无价之宝。因为它使每一个人自觉地避免犯罪行为,比之警察、监狱,更具有威慑力量。因此,毁坏道德的罪恶,比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更加严重。假治疗、卖假药之所以是刑事犯罪,因为治病如救火,不能耽误时日。有的人被拖延了时间,就可能有生命危险。以医疗为名赚钱而害人性命,罪恶与杀人无异。社会上剥露"医疗承包"这只怪胎后,媒体不应该为它辩护。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思想应该体现在我们每个工作环节上。医院的顾客是病人。病人的要求是治病。民营医院难道就可以只顾赚钱而不治病?
非典流行期间,很多白衣战士为救治一个病人,而感染,而牺牲。为一人而死了多人,难道是不值得的?他(她)们维护了医务人员最为高贵的道德。我很赞成、很拥护把那些非典战线上逃跑的医务人员开除出医疗队伍,是因为他们丧失了医疗救死扶伤的道德。医护道德无法监督,全靠自律。现在友好医院被揭露,医疗承包实质在祸害人们的生命,报刊作为社会的喉舌,就不应该为它辩护。药物既可以治病,也同时能致病。如果服药不当,与服毒完全一样。医疗问题是每个人都会涉及的大事,不能等闲视之。
开办商业单位,只要有资金就行。但是开办医疗机构的首要条件是合格的医务人员。一个医院法人申报开办医疗机构,必须拥有一定的医疗技术力量。监管部门根据报批时所拥有的医疗能力,才能给批准以相应的科室,即《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十六条(四)项:"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否则就不能得到批准。申报者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实力申报,开办同样要根据条件和实力。
陈文认为与国营医院相比,民营医院是"初级阶段,底气不足",因此,"正规的民营医院,只能通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来争取到病人"。事实上恰恰相反。许多医院或集体诊所,完全是通过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和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实现原始积累的。拿温州心血管医院来说,每放一个心血管支架,其价格比公立医院高一倍多。至于服务如何,笔者没有到该院调查。不过,我有一个朋友,曾在该院放了3个支架。没过几个月,血管重新堵塞。据过院方解释是这几个支架是没有药物的。后来又放置了几个有药物的。3个支架需十多万元,所好他是个教授,完全公费报销。这样重大金额和重大病情处理,医院应该先与患者家属商量,而不声不响放置废品,能说是提高服务质量吗?由此可见,温州的民营专科医院,或承包的专科,从不是以降低价格来争取到病人的。
病人只求医好疾病,从不比较价格。因为,价格无法比较。其一,病人不能在这个医院看了病,计算了药价,再把药价单拿到另一家去计算;其二,病人不是药品采购员,可以对各种药品进行比较。此说还把医疗服务完全等同于商业交易。因为,医疗服务不是实物,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被服务者无法衡量。它只能依靠服务者以道德自律。国外医务界对医护人员的道德要求是极其严格,如发现医护人员有不道德行为,就会被注销执业资格,甚至永远开除出医护队伍。
商人竞争提高质量降低价格有利于消费者和社会生产科技的发展。而医疗交易是病人要求医院提供的是医疗知识,无法进行比较和竞争。医疗知识是用来确定治疗方法和治疗手段,使病人及时得到救治。因此他们要求医院必须提供"货真价实"的合格医师,不是提供有钱的承包商。友好医院将30个科室对外承包,说明它没有任何上述的准备而只有一个牌子,是靠弄虚作假获得医疗权力。因此,追究其获准责任必然会钓出腐败。
(六)药监部门养"蚜虫"
昆虫学家观察植物遭受蚜虫之害,发现原来它们的后台是蚂蚁。蚜虫能分泌一种类似乳汁样的东西供蚂蚁食用;当碰上坏天气时,蚂蚁就能将蚜虫背回蚁窝保护起来。所以,人们把蚜虫叫做蚁牛。
据报导,记者采访了温州市药品管理局稽查处,答复曰:"友好医院在我们这里的立案去年有4起,今年又有4起,到现在还有2起未结案,是我们接手案子最多的一个医院。"去年既已立案,案子最多又最严重,一年不能查出,说明稽查处领去工资不干事!前案未清,又出新案,这是一犯再犯。政府拿钱养着这样的稽查部门何用?直到承包人自揭其底,才突然醒悟,是否是不作为?
我们在上面已经提到的一个打工仔到友好医院治了11天的前列腺病,用掉一万多元。据说每天都在1000元以上。天下有没有这么贵的药是很好检查的。一年打工多么不容易,不能这样给吞没了,药监部门有责任去为他追还。
据悉,某集体诊所亦被承包,一次不小心被查到药物问题,责令罚款140万元。承包人通过种种关系,请客、送礼、拉关系,讲好减至10万。岂知去缴款的不知内情,要求打一张收条,说自己好交账。收款方脸一变,说:"哪得缴140万!"于是,承包人又不得不再请客、送礼、赔不是。最后讲定20万不打收条。缴款人一句话不小心,白白再贴上10万元。只有医疗承包,监管部门才可以借机罚款,开高价,讲面子,拉关系,收费不开单,坐地分赃?人们说:"药监部门在养蚜虫!没有医疗承包他们吃什么?"
中国人经过了几十年不幸的大公有制的试验,三中全会后来了个大掉头,日子一天一天地见好。可是谁知道我们过着的好日子,有一部分却是用子孙的辛酸换取的。医疗腐败如此明目张胆地系统地进行,不是我危言耸听,我们的子孙将会为它吃尽苦头。
三、医疗腐败之源--"医疗市场"
(一)病人是个什么概念
只有对弱者的尊重,才能真正体现文明。
病人是弱势群体,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机关保护病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奇怪的是温州很多的公立医院和集体诊所都进行医疗承包。承包者只要保证被承包单位的一定收入,就可以病人作为获利的对象。医疗机构将自己获得的医疗权力,出售给不懂医药的牟利商人,利用医疗行为损害病人,这是违法的。因为,医疗保健工作是以服务病人为目的的。现在被转化成恣意宰割病人的行为。于是才出现了将不是性病的当性病(因为性病吓人,病人愿意出大钱);手指包扎费变成整形费(因为整形费可以乱加);医院药价比市场价高数倍,而诸院长还认为理所当然。这种不正常现象的产生,有极其深层的内在原因。
"病人"这个概念是指一个应该给予同情和帮助的人。因为生病就意味着痛苦和需要帮助。任何人都有义务同情、关怀,并对他们提供救助。所以国家才投入经费,办起非营利性的医院,表示对生了病的人的一种关爱。解放前,温州有三所大医院,最早的是白累德医院(现温州二医),据记述:"贫困病人挂号费不收,还可减免一点医药费。病房分特等、头等、二等和普通病房,其收费价差在3~5倍之间,但较多是供平民住院的普通病床。"(见《温二医院史》)。董若望医院(现温三医)"俗称白姑娘医院,初始时免费为穷人施医施药,""一些有钱的人也前来诊治,于是施医施药的济病院又出现了低收费的医疗形式,""董若望医院以仁爱为宗旨,为当地劳苦穷人施诊施药,此外还经常上门送医送药。1914年秋,每月二次到东、南、西分堂巡诊、义诊,因病员增多,半年之后改为每周一次,同时每月派修女到救济堂、育婴堂、监狱、乡村义诊,处处以爱之心温暖着穷苦病人。"(见《温三医院史》)可见医疗行为就包含"以爱之心温暖着穷苦病人"的内涵。
生病就应给予救助的思想,被转化为病人花钱买平安的社会现实,这是逆当前世界文化潮流的,是反人文关怀精神的。在这种思想主宰下的医疗服务态度及其不良后果,我们应深究其来源。现在病人在这些公立医院或集体诊所里挨宰,不是个别人的问题。卫生保健的行政管理是否优良,直接体现在病人的受惠状况。病人受惠状况可以见三个方面:一是病痛能得到迅速治疗;二是治疗期间得到良好的服务;三是支付医疗费用合理。现在人们普遍反映到大医院治病排队难排;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极坏;药价比市场价格高出太多。这种现实,说明毛病出在主导部门。错误的社会行为,只有连根拔除;断枝摘叶,只伤皮毛不可取。医疗腐败的关键,是因为我们的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到处念叨念"医疗市场"这个错误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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