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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糖糖

澄清對儒學的重大誤會:雲塵子老師著 ,糖糖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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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存天理,灭人欲。

存天理,灭人欲。

    此语出自《朱子语类》卷四:“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为学。”此语被我们理解为儒学就是要使人们不能存有一点享受的欲望,而只能做一个苦行僧,因此,它被批判了百年之久,如今想要抛开成见来理解此语,实在是很难,但我们应该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它就好像是“跳进黄河洗不清”的污点了。


    我们首先要了解朱子此语中的“天理”与“人欲”的关系,钱穆先生《朱子学提纲》中说:“理学家无不辨天理人欲,然天理人欲同出一心,此亦一体分两体合一之一例。朱子论阳不与阴对,善不与恶对,天理不与人欲对。”这也就是说,“天理”与“人欲”不是对立的,就像天地不是对立关系,男女也不是对立关系一样,当我们把两者看做对立关系的时候,便已经不是朱子的原意,如此,我们所批判的“存天理,灭人欲”就已经不是朱子的话,而是被我们误解之后的意思了。


    什么是“天理”,什么是“人欲”呢?朱子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粗茶淡饭是饮食,山珍海味也是饮食,但是,饮食的目的不过是吃饱饭、使身体健康而已,因此,无论是粗茶淡饭还是山珍海味,只要不是为了刻意追求享受,那么都是“天理”;但是,有了粗茶淡饭不吃,却用尽心思去追求山珍海味,那么,欲望也就控制了人心,遮蔽了天理,所以,朱子说:“天理人欲,正但于其交界处理会,不是两个。”又说:“善恶皆是理,恶是指其过处。如恻隐之心本是善,才过便至于姑息。羞恶之心本是善,才过便至于残忍。”(转引自钱穆《朱子学提纲》)因此,本本来就只有“天理”,就像“人性善”一样自然而然的,但是,当遇到外界影响而失去分寸之后,“人欲”便产生了,如果放任“人欲”,那么,人也就会成为欲望的奴隶。如今,我们人类社会恰好就是如此:为了吃得更好、穿得更好,我们几乎要付出一生的辛苦,究竟我们是为什么活着呢?华夏文化如此,西方是否也有此主张呢?叔本华在他的《人生的智慧》中引卢西安的话说:“心灵的财富是惟一真正的宝藏,其他的财富,都可能带来比该财富本身更大的灾祸。”叔本华自己说:“一般人将其一生幸福,寄托于外界事物上,或是财产、地位、爱妻和子女,或是朋友、社会等等,一旦失去了他们,或是他们令他失望,他的幸福根基也就毁坏了。换句话说,他的重心随着每个欲念和幻想而改变位置,却不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


    《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那么,“五色”、“五味”是不是“人欲”呢?男人见到美貌女子或女人见到玉树临风的男子就厌恶,那是病态的表现。五色无罪,五味无罪,美貌男女都无罪。因此,见美色而喜悦,是自然之心,也是“天理”,但是,如果贪求五色、五味,如果在喜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想要占为己有,“人欲”也就产生了。“人欲”一产生,也就会产生“目盲”、“口爽”、“心邪”。


    为什么说“天理”要“存”,而“人欲”要“灭”呢?因为“天理”是人生来就有的“本性”,虽然“本性”很难移,却很容易被遮蔽。朱子说:“以理言,则正之胜邪,天理之胜人欲,甚易。而邪之胜正,人欲之胜天理,若甚难。以事言,则正之胜邪,天理之胜人欲,甚难。而邪之胜正,人欲之胜天理,却甚易。正如人参正气稍不足,邪便得以干之。”因此,“存天理,灭人欲”,也就是“成心正意”的工夫,是“慎独”的工夫,是防微杜渐的工夫。如果“人欲”不“灭”,“天理”即使“存”了,也会被遮蔽。因此,当我们的心中一有邪念要产生的时候,马上就自觉使之“灭掉”,就是必须的。


    有人会说:“没有‘人欲’,社会还会发展吗?”这是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错误观念的产物,那就是“欲望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表面看来,此话好象很有道理,而实际上却是错误的。华夏文化强调“自强不息”,也就告诉我们,要每人按照自己的本分和职责各敬其业,各尽其力,学生就把学习搞好,农民就把庄稼种好,工人就把工作做好,官员尽官员的本分,难道社会还能贫穷吗?还能不和谐安定吗?如果用欲望去怂恿、诱惑人们去学习、种地、工作、做官,那么,人所失去的也就是人的本性。而且,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欲望的满足常常伴随着对天地和他人的掠夺,今天的西方文化正是把人带到这条邪路上的罪魁祸首,可是,我们却享受着这些欲望而不只是在饮鸩止渴!所以,“存天理,灭人欲”不仅不能否定,反而更应强调。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子无才便是德。

女子无才便是德。
    此语出自明代人曹臣所辑的《舌华录》第109条,原文的全部内容是:“陈眉公(继儒)曰:‘男子有德便是才,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不知惹来了多少男男女女的咒骂与批判,笔者在此说此语不是弊病,恐怕也难免遭到一些批判。但是,却不能不说,因此,希望读者不要见了题目就批判,请看完此段全文,那时再想批判,就悉听尊便了。
    首先,此语包括两句,大家只提第二句,却基本上极少提第一句,究竟是为什么呢?又属于什么行为呢?莫非大家不反对“断章取义”的做法?细究陈眉公原意,是在强调:男子有德最重要,女子也是有德最重要;无论是男是女,才都是第二位的,都不能因为有才而炫耀自傲,更不能因为无才而加以歧视。


     其次,此语虽是儒者所说,但是,不是圣人所说,不能加在圣人的头上。不过,此语的内容并不违背圣人的精神。孔子说“据于德”,有了“德”,便可以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对待社会、政治、人生,便可以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人与人之间,才能有大有小,有多有少,有高有低,莫非我们因为有人无才就加以歧视吗?同样,德也是有高有低,德高的人能使人受益更多,德低的人不会有意去害人,只有缺德的人才会使他人受害,莫非我们反对有德吗?如果一个人有德又有才,当然最好;如果一个人无德而只有才,那么,他的才越高就可能危害越大,难道不是吗?


     其三,“女子无才便是德”,不是反对女子有才,而是强调先要有德,无论男女,学习都要首先培养道德,其次是学习才能,这也是符合孔子“依于仁,游于艺”的说法的。才能的高低,虽然与学习有很大关系,但是,与天赋有更大的关系,因此,炫耀才华的同时也就有可能鄙视无才华的人。据《清波杂志》记载:“顷见易安族人,言明诚在建康日,易安每值大雪,即顶笠披爽循城远览以寻诗,得句必邀其夫赓和,明诚苦之也。”据《女性词史》,女词人李清照和朱淑真都成了著名女词人,都是天资聪颖,但是,她们的生活都不幸福,都没有子女,对她们本身来说,究竟是幸事还是不幸呢?有德的人不会炫耀才华,更不会用才华去争强好胜,而是把才华用在正事上,或者用于齐家治国平天下,或者用于相夫教子、操持家政。只有才华而无德的人,却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了。因此,陈眉公在又一处说:“女子通文识字,而能明大义者,固为贤德,然不可多得;其它便喜看曲本小说,挑动邪心,甚至舞文弄法,做出些丑事,反不如不识字,守拙安分之为愈也。”这是退一步的说法,而不是说女子就不应该通文识字。'


     其四,因为生理上和性格上等等各方面的问题,女子从政的一般在各个国家都是少数,莫非能从政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吗?需要尊重的是人格,人格是不分性别的。大家也许有的已经看到,女子参加工作,随之而来的问题有很多:父母的养老问题不好解决了,子女的抚养与教育问题不好解决了,人类自身的繁衍问题成为问题了,夫妻双方的家庭像个旅馆了,女子的负担更加重了,女性的温柔减少了,如此等等。当男人不像个男人,缺少了阳刚之气的时候,全人类都会感到失望;当女人不像女人,失去了温柔妩媚的天性的时候,失望的也是全人类!请看看“太极图”吧:阳极的那一半中,阳性所占的比例最大,但是,那阳中的一点阴却是点睛;阴极的那一半中,阴性所占的比例最大,但是,那阴中的一点阳也是点睛!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此语出自《诗经·小雅·北山》,全诗共五章,下面引前二章:
第一章:
陟彼北山,言采其杞。偕偕士子,朝夕从事。王事靡盬,忧我父母。
[译文:登上北山,采摘枸杞。健壮男子,日夜不息。王家差事,无尽无休;思我父母,令我忧愁。]
朱熹《诗集传》解释说:“大夫行役而作此诗,自言涉北山而采杞以食者,皆强壮之人而朝夕从事者也。盖以王事不可以不勤,是以贻我父母之忧耳。”
第二章: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译文:普天之下,皆是王土,四海之内,皆是王臣。大夫失职,行事不公;以我为贤,派遣不停。]
《诗集传》解释说:“言土之广,臣之众,而王不均平,使我从事独劳也。不斥王而曰大夫,不言独劳而曰独贤,诗人之忠厚如此。”
《毛诗序》说:“《北山》,大夫刺幽王也。役使不均,已劳于从事,而不得养其父母焉。” 注曰:“笺云:‘此言王之土地广矣,王之臣又众矣,何求而不得?何使而不行?……王不均,大夫之使而专以我有贤才之故,独使我从事于役,自苦之辞。”


    由此来看,此诗是针砭周幽王政治弊端的,这就告诫执政者,要注意做事公正。治国不能没有差役,但是,国土广博,官员众多,不能偏劳几个人,鞭打快马,却使有些人只顾享受清闲。从诗中的主人公来说是幽怨之情,但对执政者来说则是借鉴。在此,“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将此语作为重点而加以讨论的是《孟子·万章上》: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孟子)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诗》曰:‘永言孝思,孝思惟则’,此之谓也。《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齐栗,瞽瞍亦允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
在这里,咸丘蒙引此语的目的,是为了说明天子能不能把父母当作自己的臣子来对待的问题。他认为,既然《诗经》中说“莫非王臣”,那么,天子的父母当然也是天子的臣子,言外之意是,这样也就谈不到孝道了。孟子指出,咸丘蒙的说法是只顾诗中这一句文辞,而不顾全诗的志意,也就是说不顾全诗的重点在哪里;王家差事,无尽无休,但是,不应该不做,因为任何人都有为国家做事的责任和义务,主人公所怨的是天子和大夫不公正,不是因为自己辛苦而幽怨,而是因为这样使自己无法为父母尽孝而幽怨;然后,孟子引《诗经》和《尚书》中的语句说明,天子所承担的是对天下的责任,而不能仅仅是对父母的责任,但是,父母能“为天子父”、“以天下养”,又是天子对父母的孝,父母不能因为亲近子女而凌驾于天下以及天子之上。


    今人误解此语,关键在于,把此语看作是“专制”思想的体现,也就是说,凭什么说天下的土地都是天子的?凭什么说天下的人民都是属于天子的?这种误解是把天子与人民看作是对立的双方了。天子不能因为父母而危及天下,一旦危及天下就会失去天下,那么,父母也就不能“为天子父”、“以天下养”,当然,也就失去了“尊之至也”、“养之至”,同时,天子也就违背了“天无私覆”的天道。我们要知道,天下不是属于天子的,但是,天子却要统辖天下,否则,便是天下分裂。当天下的某块土地不服从天子(主席、总统、皇帝)管辖的时候,当天下的某个官员(甚至百姓)不服从天子(主席、总统、皇帝)政令的时候,天下会是什么样子呢?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不是弊端之所在,弊端的产生在于人们的误解。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以载道。

文以载道。
    此语的直接提出,是在宋朝周敦颐《通书·文辞》中:“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但是,儒学一向重视“文”与“道”的关系,《老子》有“道经”、“德经”两篇。“六经”莫非载道之书。《尚书序》中就说过:“三皇之书,名三坟,言大道也;五帝之书,名五典,言常道也。” 刘勰《文心雕龙·原道》把这种关系表述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到了唐代,古文运动的先驱者柳冕就曾说过:“夫君子之儒,必有其道,有其道必有其文。道不及文则德胜,文不及道则气衰。”(《答荆南裴尚书论文书》)。韩愈在倡导古文时提出“文以贯道”的思想,主张“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表明了对文学的社会政治功能的重视。柳宗元也主张“文以明道”,他说:“圣人之言,期以明道,学者务求诸道而遗其辞。……道假辞而明,辞假书而传。”(《报崔黯秀才论为文书》)。我们可以说,贯穿于中国的“文章”之中的主线,就是“道”。但是,自从我们开始引进西方文化开始,我们便开始批判“文以载道”了,尤其是引进了西方的“文学”概念之后更是如此。


    我认为主要有三条:
第一,我们采用了西方文化中的“文学”概念,这种概念重视的是“文章”的审美特征和娱乐作用,强调“通俗文学”,但中国文化中的“文学”之名,所强调的移风易俗、端正教化,“补察时政,泄导人情”,强调“典雅文学”。如钱穆先生所说:“西方文学取材,常陷于偏隅,中国文学之取材,则常贵于通方。取材异,斯造体亦不同。以民间故事神话为叙事长诗,为剧本,为小说,此西方文学之三大骨干,在中国亦皆有之,而皆非所尚。中土著述,大体可分三类:曰,史;曰,论;曰,诗。”(《中国文学论丛》,第14-15页,三联书店,2002)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国家正面提倡什么是很重要的。在西方国家里,“文学”是流行于民间的,政府并不是提倡“文学”。我的两个同事从国外回来,曾经说在西方国家的大学里,根本就没有“文学专业”。其实,在中国五四运动以前,小说、戏剧、故事传说也一直是在民间流传的,都具有很强的娱乐性和审美特征,但是,作为引导社会和政治风气的却是典雅的文人士大夫作品,这些文人士大夫或者是已经做官的,或者是有要从政的愿望的,因此,他们要对社会和政治负责,要提倡正气,所以,他们的“文学作品”多与政治或政治遭遇相关。如果不是倡导邪恶的,虽然不登大雅之堂,政府也并不多加干涉,但是,也不大力提倡。也就是说,可以“发乎情”,但是,一定要“止乎礼义”。否则,中国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小说、词曲、戏剧作品了。


      第二,接受西方“文学”观念之后,文学家以及研究文学的学者都在强调“文学”的独立性,实际上,当“文学”把对政治与社会的引导、关注撇开,而把主要内容用来宣泄个人情感和追求娱乐的时候,不是文学地位的提高,而恰恰相反,是对文学地位的降低。从文学作品来看,由文史哲合一的特点所决定,中国的许多文学、史学、哲学作品便都具有关注社会、政治、人生这种“务实致用”的特点,因此都以“正己、正人”为根本目的,归根结底则又以“天地之道”作为根本原则。“六经”、“诸子”以及后来的许多作品都是如此。章学诚《文史通义·经解》说:“《易》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夫为治为察,所以宣幽隐而达形名,布政教而齐法度也,未有以文字为一家私言者也。”这是说当初“六经”本来即非“私言”,而是“为治为察”之作,怎能不讲究“文以载道”?因此,“书契”——广义的“文”具有政教性,“六经”就是完全站在官方的立场来正面引导性的著作。又说:“至于官师既分,处士横议,诸子纷纷,著书立说,而文字始有私家之言,不尽出于典章政教也。”也就是说诸子与“六经”的不同在于他们不再是站在官方的立场来正面引导,而是站在个人和学派的立场来试图参与政教的创制,是臣民议政的体现,但终归还是表现为政教性。章学诚倡“六经皆史”之说,其意是说“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文史通义·易教》)此说深得文史哲合一之理,亦即“六经”皆以往古之事或言来作为当世乃至后世的为政、典、策,就其语言文字之表达来说谓之文(能表情达意的文字记载),就其所用之事来说谓之史(往古之言与事的记载),就其思想内涵来说谓之哲(所谓哲,是说体现天地之道而用来正己正人的智慧之学,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哲学”内涵不尽相同)。因此,我们不能把“六经皆史”理解为“六经”都是我们现代意义上所说的“历史著作”。“文史哲合一”的目的是为了“正己正人”,亦即“载道”以“致用”。在过去,士与士大夫担负着传道、守道的责任,如果放弃了这种责任,那么,他们就可能会陷入个人喜怒哀乐与个人享受之中,“文学”就不可能用来引导正气、参与政治。正是这种责任感,催生了许多可以传世的伟大作品。


'     第三,对“道”的认识出现了问题。文以载道,何者为道?华夏文化之中,“效法天地之道”是其根本精神,“天地之道”是包括君臣民在内的任何人无法改变的,也是无法摆脱的,正如孔子所说:“何莫由斯道,谁能出不由户?”其次,“道”是可以认识和表达的,但是,它超出任何具体的学说之上,对“道”的认识与理解却是无止境的,所有文字所承载的“道”都并非“道”本身,《周易》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都是这个道理。可是,我们现在却误认为“文以载道”的“道”是与人的情感对立的、枯燥的说教,是各个时代的君王或政府的声音,这是导致人们否定、批判“文以载道”的原因所在。我们应该知道“道”是超现实的,同时又存在于任何事物之中,朱子曾经用“月映千江”来形容,用“理一分殊”来解说,我们可以说,各种文章所载的“道”,好比千江之月,是一理之殊,如果说“江月非月”,是个错误,如果说“江月即月”,也是错误。如果士与士大夫在文中所载的“道”只是官方一时的政策,甚至是君王或作者个人的意见,那么,便不能说是符合“道”的,甚至违背“道”的根本原则。“道”本身是“无为无不为”、“自然而然”的,因此,它是情与理的合一,绝不是枯燥乏味的,更不是反对情感的。“文以载道”不是提倡使“文学”成为政治的附庸,而是强调“道”对“文”与“政”的引导与参与,强调“文”的责任感。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十三经注疏《孟子·离娄上》,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汉代赵岐注:“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我们现在却只知道“无后为大”,为什么?因为我们为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所以,要对历来重视“传宗接代”的“无后为大”说法口诛笔伐,这属于政治上的一时利用,而不能说此话原来就是错误的。


     在“三不孝”之中,第一不孝就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也就是说,当子女发现了父母有错误的时候,只管顺从而不加以指出,不加以劝说,不想办法避免使父母做出不合道义的事情,这就是第一不孝。但是,现在我们把“阿意曲从”常常当作“孝”加以批判,把“孝”等同于“顺”,这是对儒学的歪曲或误解。《孝经·谏诤章》说得很清楚:“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於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故当不义,则天不可以不争於父,臣不可以不争於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第二不孝是“家穷亲老,不为禄仕”,这个有错误吗?我们来看一看。父母把子女生育下来,抚养成人了,现在,父母年老了,家里很贫穷,做子女的却不想办法去解决父母的生活问题,而是好吃懒做甚至游手好闲,却使父母生活在穷困之中,这样对得起父母吗?当子女幼小的时候,是父母的辛勤劳动使子女长大成人,现在父母老了,子女却不能使父母衣食无忧,这既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吧?当然,如果自己尽力了,却无法得到足够的财物来养活父母,那是另外一回事。什么叫“孝”?我们从这个字的构成来看看就知道了。它的上半部分是一个头发很长的老人形象,下半部分是一个张开两手的孩子想象,很明显,这里所表示的只是两辈人之间的自然而然的关系:当长辈年老的时候,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应该照顾年老的父母;当子女还幼小的时候,父母应该照顾好自己的孩子。所以,子女赡养自己年老的父母,是天经地义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在我们常常把“家穷亲老”当作与自己无关的事,只顾自己的幸福快乐,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这也就是不孝的体现。

'    第三不孝是“不娶无子,绝先祖祀”,它在顺序上排在第三位,但是,却又被孟子称为“三不孝”中“最大”的。为什么呢?因为华夏文化的根本精神就是效法“生生不息”的天地之道,人类的繁衍无穷,也就是效法天地之道的体现。天地生育了人类,人类理应按照自身的本性不断地繁衍下去,而不能自我毁灭。假如某人自己不婚不嫁,那么,从家庭来说,是让某个家庭从此断子绝孙,无法再繁衍下去,这个家庭从此也就画上了永恒的句号。事情还不仅如此,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是祖先与子孙之间的中介,他或她承担着祭祀祖先和繁衍后代的双重责任和义务,他或她自己并非只属于自己,个人的不婚不嫁,所导致的是使祖先灵魂成为孤魂野鬼,从此,使“孝”字的下半部分消失了,“孝”也就不存在了,这不是最大的不孝是什么呢?如果说过去的时代曾经有某些人有过重男轻女的思想,现在我们也完全可以说,男女都是承担着祭祀祖先和繁衍后代的双重责任和义务的人,所不同的是,男性承担的是自己家族的纵向责任和义务,女性所承担的则是人类的横向责任和义务。男女两性的结合则是人类的繁衍成为现实。所以说,独身和不生育,是永远不应该提倡的,那是自私的表现,也是不孝的表现。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此语出自《论语·子路》,原文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我们可以译为:楚国大夫叶公告诉孔子说:“我的家乡有个自身很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羊,他作为儿子去为此事作证。”孔子说:“我家乡的正直的人与此做法不同,父亲替儿子遮掩,儿子替父亲遮掩,正直就在这之中了。” 误解儒学的人认为,这个说法对法制社会的建设不利,所以是弊端。产生这个想法的原因在于,不知道治理社会首先要合乎人情,法瞻顾不是违背人情的,而是用来惩罚那些违背人情而且违背法律的邪恶之人的。


    张岱《四书遇》引周季侯的话说:“直者,率其最初第一念而出之者也。才落第二念,早已有转折矣。在夫子相隐,卒然梦寐之中,亦自如此,不必着拟议而后隐也。故曰‘直在其中’。注‘不求为直’四字,说得直截醒快。”


   父子亲情,天经地义。父母对子女不慈,子女对父母不孝,都是违背天地之道的。如果不是有后天的利害冲突或者后天的外来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必然是和谐而且自然的关系。在这种和谐而且自然的关系之中,当父母(或子女)犯了错误的时候,子女(或父母)是应该去规劝呢,还是到大庭广众之中去宣传呢?当父母(或子女)犯了罪的时候,子女(或父母)是劝说父母去投案自首呢,还是自己直接去报案呢?心中所出现的第一个念头是要保护父母呢,还是要去举证父母呢?


    人,首先是有感情的,所以,我们做事首先要注意感情,尤其是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国家由每个家庭构成,国家的和谐稳定首先要注意家庭的和谐稳定,所以,“亲亲”是首要的。但是,国家是用来调节家庭之间以及个体之间平衡关系的,所以,不能没有法律。法律是理性的,但是,法律与感情不是对立关系,法律需要照顾到人情,但不能被人情所左右。“发乎情,止乎礼义”,不仅是人作诗的原则,也是国家处理事务的原则。也就是说,既要合法,更要合情。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子不語怪力亂神

此语出自《论语·述而》,认为它是弊端的人认为,因为孔子的这句话,影响了文学(尤其是小说)的发展。且看孔子所指的乱力怪神是什么。《十三经注疏》中,魏朝的王肃说:“怪,怪异也。力,谓若奡荡舟、乌获举千钧之属。乱,谓臣弑君,子弑父。神,谓鬼神之事。或无益于教化,或所不忍言。”朱子《论语集注》中说:“怪异、勇力、悖乱之事,非理之正,固圣人所不语。鬼神,造化之迹,虽非不正,然非穷理之至,有未易明者,故亦不轻以语人也。”又引谢氏的话说:“圣人语常而不语怪,语德而不语力,语治而不语乱,语人而不语神。”


    其次,孔子是孔子自己“不语”,也就是不谈论,更不去提倡。并没有说不允许社会上存在谈论这些东西。所谓怪异,便是不正常的事物,人们常常有好奇之心,这本不足怪,但是,如果提倡并大力宣传这种怪异之事,将会不自觉地把社会引导到崇尚怪异的风气上去,正常的反而被人们忽略了;如果没有道德,仅仅崇尚武力,有什么可值得称道的呢?有了道德之后,或者仅仅有武力者能够在有道德的人领导之下,武力可以有大作用,但是,单纯的讲武力便是在崇尚霸道,崇尚弱肉强食了,我们应该提倡只讲武力的做法吗?对于悖乱之事,也许我们会用批判、揭露的方式加以宣传,却不知宣传者的意思也许是为了批判和揭露,但是,把精力主要用在彻底揭露悖乱现象之上,却可能成为读者或者听众悖乱的“教材”,或者使人对此司空见惯而麻木不仁。对鬼神,我们应当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没有敬意固然使人不知天高地厚;但是,如果讲得太多,反而会使人轻视了人生的责任义务和生活乐趣。所以,孔子不谈论此类事情,君子也不应当去侈谈此类事情。


    我们现在为什么对小说之类的“文学作品”非常感兴趣?因为我们现在片面地接受了从西方传来的“文学”观念和标准,色情和刺激也随着我们的“开放”而“开放”了起来。我们常常听到人们动不动就说:“都什么时代了,还那么保守?”那么,我们想一想,现在究竟是“什么时代”?莫非这个时代就应该崇尚怪力乱神吗?就可以标榜色情、刺激吗?令人诧异的是,就在我们说着这样的话的时候,我们却同时在叹息道德滑坡、物欲横流、色情泛滥!执政者与学者、教师、家长,应该多用正面教材去影响人呢,还是应该多用反面教材去影响人呢?估计大家不会赞成后者吧?那么,我们为什么为了强调文学的“繁荣”,为了自己得到那么一点刺激或享乐而不顾怪力乱神非常强大的负面影响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此意出自《汉书·董仲舒传》,但原文并没有这么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在这里,所用的词语是“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很清楚,“绝其道”不是“绝其书”,“勿使并进”不是“勿使并存”。实际上,此时以及此后,百家之学并没有断绝,只是没有被列入官学,却流传在民间而已。从历史事实来看,武帝是尊儒的,但是黄老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武帝晚年还酷爱仙道,一心想成神;后来,汉朝曾几次搜罗天下之书,也不是只搜罗儒学之书。


    另外,《史记·儒林列传》中有简短的董仲舒传,其中根本没有提到此事。《孝武本纪》对此事也只字未提,所以,说“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太夸张了,由此而推论出主张“专制”,就更不合乎事实了。其实,汉武帝本人虽然喜欢儒,却并没有完全接受儒学主张,奉行了几朝的黄老学说没有那么容易被儒学完全取代,他自己那样酷爱神仙之术也是一例,这对华夏历史并非好事,对儒学更不上好事。如果汉朝及其以后各个朝代真正完全接受儒学,并按照儒学治理国家,而不是夹杂上黄老、法家等学说,也许那一段历史会更少一些弊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能只有一种思想,但是,却不能没有一种作为主导性的思想。只有一种思想,便是专制;没有一种主导性的思想,却必然无法使人心凝聚在一起,关键在于所用的这一种主导性学说是否符合道义、有益于百姓和民族。所以,确立千古相传的儒学作为主导性学说,允许其他学说存在于民间,没有什么错误。

2009-7-21 21:45:21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

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

'    此语出自朱熹的《朱子语类》卷九十三,但是,朱熹在这句诗后面紧接着说的一句话:“唐子西尝于一邮亭梁间见此语”。唐子西名为唐庚(1069-1120),字子西,眉州(今四川眉山)人,《唐子西文录》记载:“蜀道馆舍壁间题一联云:“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不知何人诗也。”唐子西作为该诗句目击者证人,尚不知何人所作,所以一般认为是宋朝佚名诗人所做。有人说此语是夸大个人作用,因此就把它列入到“弊病”之中了,然而,果然是弊病吗?


'     首先,一个人要有灵魂,一支军队要有统帅,一个国家要有领袖,一种民族文化要有代表人物,孔子就是我们民族文化的代表人物。我们都说佛教的代表人物是释迦牟尼,他可以普渡众生,我们说过这是夸大释迦牟尼的作用吗?我们都说基督教中的上帝是耶和华,天地万物都是他创造的,我们说过这是夸大耶和华的作用吗?阿拉伯国家文化的代表人物是穆罕默德(穆圣),他同样是被认为是创造一切的真主,我们说过这是夸大穆圣的作用吗?那么,我们自己为什么非要否定我们自己民族文化的代表人物不可呢?当我们自己把我们的民族文化的代表人物头上的神圣光彩去掉的时候,我们的民族文化还能具有自尊、自信吗?华夏文化如果没有了孔子这个代表人物,就好比是一个人没有了灵魂,一支军队没有了统帅,一个国家没有了领袖!

    其次,任何一种文化,都会对其代表人物加以歌颂与赞美,绝不会自己去贬低。佛教必然歌颂和赞美释迦牟尼,而不会贬低;基督教歌颂和赞美不会贬低耶和华、耶稣,也不会贬低;伊斯兰教歌颂和赞美赞美穆罕默德,也不会贬低。可是,为什么我们却要贬低孔子呢?《成唯识论》中说曰:“诸异生类,恒处长夜,无明所盲,昏醉缠心,曾无醒觉。”是释迦牟尼为他们带来光明;《古兰经》说“一切赞颂,全归真主,全世界的主,至仁至慈的主,报应日的主”;基督教的信徒们都要唱《赞美诗》来赞美“全知全能的上帝”。对此,我们都没有异议,为什么我们却不许我们民族的人说“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呢?当我们贬低我们自己的圣人的时候,也就是在贬低着我们民族的文化,践踏着我们民族的自尊和自信啊!''


    其三,他我们应该知道,此语是诗歌中的句子,诗歌是允许比喻的,所强调的不过是孔子在文化传承方面的巨大贡献。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按照《论语》中子贡的说法,“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逾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逾焉。”按照《中庸》中的说法,“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律天时,下袭水土。辟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辟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按照宋代邵康节《皇极经世书》中的说法,“孔子赞《易》,自羲轩而下;序《书》自尧舜而下;删《诗》自文武而下;修《春秋》自桓文而下。自羲轩而下,祖三皇也;自尧舜而下,宗五帝也;自文武而下,子三王也;自桓文而下,孙五伯也。祖三皇,尚贤也;宗五帝,亦尚贤也;三皇商贤以道,五帝尚贤以德。子三王,尚亲也;孙五伯,亦尚亲也;三王尚亲以功,五伯尚亲以力。”按照柳诒征先生《中国文化史》的说法,“孔子者,中国文化之中心也。无孔子则无中国文化。自孔子以前数千年之文化,赖孔子而传,自孔子以后数千年之文化,赖孔子而开。”因此,孔子是华夏文化承前启后的代表人物,华夏文化的传承离不开孔子的贡献,华夏民族的文化信仰少不了孔子学说,我们说“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有何不可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後

最後,如果對此文有異議批駁者,可上儒教復興論壇,去找趙宗來老師即可,糖糖不是趙老師本人,因此無法一一作答,謝謝各位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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