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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志红老师:心灵的六个规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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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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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志红,广州武志红心理咨询中心”。


  不断收到读者来信,问什么是“内在的父母”与“内在的小孩”。同时,也不断收到不少来信问一些关于心理成长的最基本的知识。

  在思考怎么回答他们的问题时,我梳理出了关于心理成长的六条定律。

  与定律相对应的,是破碎。所谓破碎,意思就是,如果我们的成长环境明显违背了这些定律,我们的心灵就会受伤,我们的生命感觉就会出现破碎。


  定律一:成为自己

  我们生命的根本动力是成为自己。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马斯洛称,人有五个层次的心理需要:饮食与性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如果按照另一位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罗杰斯的话来说,所谓自我实现的需要,也就是成为自己。

  什么是自己,我们又怎样可以成为自己?

  罗杰斯认为,所谓自己,就是一个人过去所有的生命体验的总和。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被动参与的,或者说是别人的意志的结果,那么我们会感觉,我们没有在做自己。相反,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主动参与的,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那么不管生命体验是快乐或忧伤,我们都会感觉是在做自己。

  是不是在做自己,这一点极为关键。

  如果我们感觉不是在做自己,那么不管别人的意志看似多么伟大或美好,我们都会感觉很不舒服,并会做一些看似莫名其妙的事情。看上去,这些事情像是自毁或伤害别人,但其实我们不过是在用这些事情来唤醒自己的意志。

  譬如,美国明星“小甜甜”布兰妮•斯皮尔斯,她在演唱事业上获得了极大成功,但是,这个成功不是她的意志的胜利,而是她妈妈林恩的意志的胜利。从两三岁开始,妈妈一直带着她转战美国各地,用尽各种办法为她谋取演唱的空间。为此,她没有了童年,只有13~15岁期间,过了两年女孩的普通生活,还有了初恋男友。但林恩为了在女儿身上实现自己的野心,迫使这个男孩离开了布兰妮。这只是布兰妮母女关系的一个缩影,其实布兰妮的妈妈在各个方面都想操控女儿的一切。

  按照通常的观点,布兰妮的妈妈在教育布兰妮上是无比成功的,她用非凡的手腕和坚强的意志把女儿塑造成了超级明星。从布兰妮的角度看,妈妈这样的塑造似乎也是值得称道的,毕竟她是在妈妈的推动下获得了非凡的成功。然而,布兰妮的内心深处不这么看。譬如,在精神近乎崩溃的时候,布兰妮在一家疗养中心不断对别人说:“我是骗子!我是冒牌货!”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很简单,意思就是:你们在我身上看到的所谓成功不是我的,而是我妈妈的,她通过我的身体实现了她的梦想。这看似很好,但布兰妮的意志却被剥夺了,她远远没有成为自己,而只是妈妈的“自己”的延伸。

  类似的例子还是迈克尔•杰克逊,他的名声、才华和影响力都胜过布兰妮。但是,他开始的成就也是父亲粗暴的塑造方式的结果。并且,和布兰妮一样,他在一次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他的童年被剥夺了,这是令他最耿耿于怀的事情。

  后来,杰克逊对小男孩极其痴迷。这一点都不难于理解,他迷恋小男孩,是因为他自己不曾做过真正的小男孩。他和那些小男孩在一起,就好像得到了自己已经逝去的童年似的。

  在爸爸的粗暴的意志控制下,杰克逊失去了童年。但他自己的意志渴望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于是,他迷恋男童。只是,当他把他的渴望强加在那些被他迷恋的小男孩身上时,他也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他们身上,他是在剥夺这些小男孩的做自己的机会。


  破碎一:我们被选择,被决定

  人本主义心理学将自我实现视为最高价值。相应的,存在主义哲学也将“选择”视为最主要的命题。

  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存在与选择的关系就是,你选择,你才存在过。如果你总是被选择,那么你就是不曾活过。

  但问题是,太多的人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甚至,一个哲学家称,一个生命的过程,就是不断与别人的个人意志做较量的过程。别人会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自己,自己同样也会这样做。

  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会有很多名堂,最简单的说法是,我这样做,是为了你好。

  对此,以色列哲学家马丁•布伯称,一旦你将对方视为实现你的目标的对象和工具。那么,不管你的目标看似多么伟大,你都对那个人造成了伤害。著名的寓言小说《盔甲骑士》中,骑士对导师梅林说,他爱妻子和儿子,但梅林反问他:“你有没有把需要当作爱。”骑士恍然大悟,他需要去“爱”妻子和儿子,不管妻子和儿子需不需要,他都要去“爱”他们。其实,妻子和儿子只是骑士的爱的对象和工具而已。或者说,骑士只是想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妻子和儿子身上罢了。难怪,妻子和儿子都对他的爱没什么反应,因为这种爱其实是伤害。

  不过,自己为自己的人生做决定,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这听上去很动听,有一些伟大的味道。然而,这样做的另一面,意味着你必须为你的决定负责,如果选择错了,你受伤了,不要怨天尤人,不要把责任推卸到别人身上。很多人惧怕这一点,于是宁愿放弃自己的意志,宁愿被别人决定。

  由此,他们自己阻断了自我实现之路。


  定律二:我们天然就有一个精神胚胎

  我们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最容易遭遇到的第一个挫折,多来自父母等重要的亲人。父母最容易以爱的名义,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的身上。但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就压制孩子成为自己的努力。

  父母们之所以喜欢这样做,常常是因为抱有一个传统的观点——孩子是一张白纸。按照这个观点,孩子被认为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就是纯粹的空白,我们怎么塑造怎么教育,孩子就会成长为什么样子。

  意大利教育学家蒙特梭利反对这一看法,她认为,孩子决不是一张白纸,相反一开始就有一个精神胚胎,这个精神胚胎中藏有心灵成长的密码。并且,只有孩子自己通过自己的行动、感受和思考才能解开这个密码。因为,那些敏感期只有一个大概的规律,我们无法找到一个精确的时间表,也就无法主动地操控,而只能由孩子的自发行为去发现,孩子目前正处于什么敏感期。

  很多幼儿教育学家支持蒙特梭利的这一说法,他们通过观察发现,孩子6岁前有许多心灵发育的敏感期,譬如追求完美、音乐、数学等等都有一个敏感期。处于特定敏感期的孩子,会对某一件特定的事情有了匪夷所思的执着,他们会不厌其烦地自发地重复去做这些事。如果这些事在敏感期内得到了充分的操作和训练,这个孩子的特定能力就会得到充分发展。如果错过了这个敏感期,这一特定能力就会遭到难以逆转的损害,以后要花极大的力气才能部分弥补。

  蒙特梭利认为,这就是精神胚胎指引的结果。源自精神胚胎的声音告诉孩子,他需要做什么。从这一角度而言,孩子的每一个自发的行为,其实都反映了精神胚胎成长的需要,都有其独特的价值。

  按照这一观点,罗杰斯的“成为自己”的“自己”并不是纯粹是一个人的生命体验的总和。因为按照罗杰斯的这一观点,自己一开始好像也是空的,而按照蒙特梭利的观点,我们一开始就不是空,一开始我们就有一个无比重要的精神胚胎。

  更关键的是,6岁前的经历决定了精神胚胎的发育程度。仿佛是,精神胚胎在6岁前基本发育成型了。假若在6岁前,父母一直忙于用自己的意志塑造孩子,那么,孩子的精神胚胎就没有发育的机会。于是,这个孩子就会出现种种问题。

  国内知名的幼儿教育专家孙瑞雪女士说,一个精神胚胎得到良好发育的孩子,会有极好的感受能力,他充分信任自己的感觉,对任何事情都要寻求自己的判断和理解。最终,他将成为一个极具独立判断能力和丰富的创造力的人。


  破碎二:精神胚胎被压制

  按照蒙特梭利的观点,孩子的自由探索非常重要,因为这是精神胚胎得以发育的唯一途径。

  然而,因为不理解孩子的行为,大人很容易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强迫孩子接受自己的意志,控制并压制孩子的选择空间。由此,破碎很容易产生。

  孙瑞雪称,依照她的观察,所谓的多动症,其实大多数都是孩子的精神胚胎被严重压制的结果。患有多动症的孩子,他的重要抚养者中一定是不断有人对他说,你不能这样做,也不能那样做,你必须听我的。于是,这个孩子的许多源自精神胚胎的自发行为都被打断了,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敏感期。但是,源自精神胚胎的那些需要还是要表达自己的声音。假若100个敏感期的需要都被压制了,那么这100个需要都渴望表达,甚至是同一时间的表达。于是,一个多动症的孩子,给人的印象是,他好像在同一时间渴望做许多件事情,但因为太多的渴望了,他也不知道做什么好,于是什么都要做一点。

  大人是怎样压制了孩子的自发的需要了,这可以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3岁左右的孩子,会拒绝接受一小块大饼,他一定要一个完整的。对于这种行为,大人会说,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不知道节约。其实,孩子这样做,是因为他正处于追求完美的敏感期。一张整个的饼,是完美的,会满足他的精神胚胎发育的需要,而一块饼,是破损的,会让这个正追求完美的孩子感到不舒服。其实,他并不贪婪,假若你给他一张完整的、小小的饼干,他一样会心满意足。

  所以,不要急着去评判孩子并塑造孩子,更不要急着把你的观念强加在孩子头上。譬如,节俭不节俭这样的词汇,是不适合来衡量一个3岁的孩子的。你可以强行把一个3岁的孩子塑造成看似节俭的孩子,但这个孩子因而就失去了对完美的感受、渴望和追求。


  定律三:关系胜于一切

  情商比智商重要,这一点已成公论。那么,情商是什么?

  其实,情商就是性格,就是人格,而人格就是我们的内在的关系模式。从这一点而言,父母不必太忙于给孩子灌输知识,因为他们与孩子的关系,实际上远比这些知识重要。

  假若父母能与孩子提供一个和谐的关系,那么,孩子的精神胚胎就会在这个关系中,自由而安全地得到最大程度的成长。

  所以,父母应切记,他们与孩子的关系,才是压倒性的关键所在,至于他们想对孩子灌输的知识,其实是配角,甚至还是反角。

  新精神分析流派、现代客体关系心理学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关系模式,这个关系模式决定了我们与其他人、与社会、与世界乃至与自己的相处方式。

  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用客体关系理论解释起来会比较复杂,但可以用简单而形象的解释,那就是“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的关系。

  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也是在6岁前基本建立,所谓“内在的小孩”,其实就是孩子自己一方的角色的内化。所谓“内在的父母”,则是父母一方的角色的内化。内在的关系模式,基本也是童年时,孩子与父母等重要亲人的现实关系的内化。


  给予孩子爱,也要给予自由

  由此可以看到,父母与孩子童年时的关系模式无比重要。衡量这个关系模式的质量有两点:爱和自由。

  通过对定律一和定律二的探讨,我们已经知道,自由对孩子而言是非常重要。因为自由意味着孩子的精神胚胎可以充分地获得发育,自由也意味着这个孩子的意志得到了尊重,他被允许并被鼓励走向自我实现,自己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

  这听起来有点抽象,但做起来并不难,就是,但孩子开始进行自我探索的时候,既不要常替他完成,更不要经常限制他。譬如,当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小家伙辛苦地爬向10米外的一个玩具时,大人不要因为觉得他很辛苦,就把那个玩具替他拿过来。更不要把他抱起来,带他去拿一个大人认为的更好的玩具。

  给予孩子自由的同时,同等重要的是爱。

  爱是什么?按照罗杰斯的定义,爱是深深的理解和接受。那么,相反,假若我们做不到对孩子的理解和接受,而急于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这就不是爱。

  我们很容易急于给孩子建议和命令,这是因为,给建议和命令,远比理解容易。实际上,无数父母感受到,理解孩子,太难太难了。譬如,有多少父母能理解,一个3岁的孩子为什么非得要一张完整的大饼?

  理解了,才能做到接受。谈到接受,罗杰斯认为,只有无条件的接受,才能令一个孩子感受到被爱。然而,无数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有条件的——“你必须做到什么,我才爱你。”

  当父母这样做的时候,孩子就会把注意力从内部转化到外部上来。原来,他是因为精神胚胎的召唤,才去爬10米远去拿一个玩具的。但现在,他不去拿拿个玩具,是因为他知道,那样做会令父母不高兴。这样一来,这个孩子就会失去对事情本身的原动力,一切行为都以获得父母的关注和认可为目标。于是,他现在很容易被父母控制,等长大了,就很容易被其他人控制。


  内心和谐,才有爱的能力

  这个关系的平衡性也非常重要。按照客体关系理论,关系的两极——“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同等重要,假若关系中一极过分强大,而另一极过分虚弱,那么这个孩子一定会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

  若父母溺爱孩子,那么这个内在关系中,“内在的父母”就会过于虚弱,而“内在的小孩”会过分强大。现实生活中,实施溺爱的父母是为了孩子而存在。内在关系中,“内在的父母”就会沦为“内在的小孩”实现自己欲望或目标的工具和对象。简单而言,这个孩子的心中就只有自己,而没有别人。

  可想而知,正常人不会乐意和一个在溺爱中长大的人建立关系,因为这个人只知索取,而不知回报。即便他意识到这样做不好而想改变,也很艰难,因为内在的关系模式一旦建立,再想动大手术,是很艰难的。

  因痴迷刘德华而闻名的杨丽娟就是这样的例子。她的父母极度溺爱她,结果导致她的“内在的父母”一极非常虚弱,而“内在的小孩”一极非常强大。于是,她在父母和媒体面前,都像是一个只知索取的孩子。她甚至对父亲的死,都缺乏正常人应有的哀伤。这不难理解,因为有她这样的内在关系模式的人,严重缺乏爱的能力。

  爱,是我们用得最多的字之一。但什么是爱呢?爱就是自爱和爱别人。

  按照客体关系的理论,会爱的人,得有一个平衡的内在的关系模式。“内在的父母”爱“内在的小孩”,于是这个人就懂得了自爱。“内在的小孩”爱“内在的父母”,于是这个人就懂得了爱别人。

  杨丽娟的内在的关系严重失衡,只有“内在的父母”爱“内在的小孩”,而没有“内在的小孩”尊重“内在的父母”,所以她也就没有爱父母和爱别人的能力。

  相应的,杨丽娟的父亲的内在的关系模式可能恰恰相反,也是严重失衡,但却是“内在的父母”极其强大,而“内在的小孩”却被严重忽视。于是,他成了一个能爱别人但不能自爱的人,这个逻辑发展到极点,就是他为了满足女儿的不合理的需求,而牺牲了自己的一切。他这种严重忽视自己的人格特征,在其他细节上也可以得到体现,譬如他去最好的朋友家里,也从不肯坐在沙发上,甚至连口水都不肯喝。

  我们常讲关系的互补性,其实,这种互补性常隐藏着很大的问题。因为,所谓的关系互补性,常常是两个失衡的关系的相互弥补。譬如,杨丽娟和父亲杨勤骥的关系就是互补的,杨勤骥的“内在的父母”过于强大,而杨丽娟的“内在的小孩”过于强大,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他们的关系反而是比较和谐的。但是,他们两个与正常人都无法相处,因为正常人既受不了杨丽娟的只知道索取,也受不了杨勤骥的从不肯索取。


  孩子忍受不了分分合合

  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的稳定性也非常重要。一些父母,既能给孩子无条件的爱,又尊重孩子的独立空间,他们本来是优秀的好父亲和好母亲。然而,因为一些现实的局限,或一些错误的观念,当孩子幼小时,他们不断与孩子分分合合,最终令孩子内在的关系模式极不稳定的关系模式,而这个孩子也因此成为一个无法与别人建立稳定关系的人。

  一位男士,他无法与别人建立良好的亲密关系,既没有知己朋友,又没有恋人,而他回忆自己的童年,似乎一直是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的,且父母一直既爱他又从不过分干涉他的自由。

  后来,在心理医生面前,他说他脑子里经常有一个画面:他从一辆轿车中奔入另一辆轿车。这个画面一出现,他会忍不住地忧伤。

  经过自由联想,答案映现了出来。原来,他的父母事业都非常成功,并且他的亲戚也多是成功人士。他出生后,父母谁都不能天天守护他,又不愿意请保姆照料他,于是想了这样的一个办法:谁有时间,谁就照顾他,当没有时间时,就把他转给另一个亲人。因为他们家族普遍有钱,大家都有轿车,所以他小时候经常被亲人从一辆轿车里转到另一辆轿车里。亲人们对他普遍都很好,但是,一个幼小的孩子是无法承受不断地分分合合的,因为每一次分分合合给他带来的都是伤痛。因为这些分分合合,他小时候其实不敢与别人建立亲密关系,因为每次都是刚建立没多久就又断裂了,这对一个3岁前的孩子而言是难以忍受的伤痛。

  有时,我们还会看到这样的现象:生下孩子后,年轻的父母太忙了,于是把孩子交给老人带,时间宽松了,再把孩子接来与自己团聚,忙了,就再送走。这一样会对孩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总是经历分分合合的孩子,长大后在对人的信任度上势必会出现问题。


  破碎三:关系最容易伤人

  我们最重要的生命诉求是成为自己,而最容易对这一根本性的生命诉求造成阻碍的,就是关系,尤其是童年时与父母等重要亲人的关系。

  通过上述的描述,我们看到,父母与孩子的良好关系需要太多的因素:

  第一,要有爱。没有爱,一个孩子可能根本就无法长大,他甚至都不会产生活下去的愿望。一些残酷的研究发现,如果没有皮肤的接触,婴儿的夭折率高得可怕,即便生存了下来,他们的智商和情商都会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

  第二,要有自由。没有自由,一个孩子就会成为抚养者的意志的延伸,他会觉得自己好像不是自己。

  第三,关系要平衡。我们常喊“一切都为了孩子”这样的口号,其实这样的口号是极其糟糕的。假若我们真这么做,那么所有的孩子的内在关系模式都将是只有自己没有别人,他们都将丧失爱的能力。真正的好的关系模式是,父母自爱,同时爱孩子,于是也教给孩子自爱并爱别人。

  第四,关系要稳定。爱情中,一个不稳定的关系会给一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伤害。童年时,这个伤害会更重。

  这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一个孩子就会受伤,他就难以在内心中建立起一个好的内在的关系模式来,他的人格就会存在一些缺憾,他的心灵成长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发表于 2014-12-1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重温了一遍这个帖子,在和孩子相处的关系中又多了些正能量。
发表于 2014-12-12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自己,就是一个人过去所有的生命体验的总和。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被动参与的,或者说是别人的意志的结果,那么我们会感觉,我们没有在做自己。相反,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主动参与的,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那么不管生命体验是快乐或忧伤,我们都会感觉是在做自己。------这段文字给我动力让我不担心,不焦虑,让孩子尽情的体验自己,做自己,接受孩子体验失败的,不好的一面。
发表于 2014-12-12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是深深的理解和接受。那么,相反,假若我们做不到对孩子的理解和接受,而急于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这就不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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