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89# 则然
我其实不是在类比这两种关系, 而是在类比人在不同环境下的反应模式.
如果作为经理看到不好好干活的员工能收起怒气, 用非暴力的办法来促使员工工作; 那么这名经理回到家中, 却用暴力的方式管理孩子, 其中的区别是什么呢? 区别就在于经理对不同环境下后果造成的成本估计是不同的.
参加一个培训的时候, 一些管理人员抱怨下面的刺头难管, 有时候把自己惹的暴跳如雷, 培训的老师就问, 如果是你的上司对你这样, 你会不会有同样的反应? 你思考一下为什么? 我感触很深, 有时候对孩子很粗暴的时候我也会问自己, 如果做这个事情的是我的一个事业管理对象, 我会怎么反应? 为什么那个反应不能搬到这里?
我不100%地反对用"打"这个管理手段, 但使用一定要格外慎重, 而且是在绝对清醒的情况下使用, 能不用则不用. 如果人能用和平的手段管理好一个公司, 一个班级, 甚至一个混乱的集市场, 那么用和平的手段管理和约束好一个熊孩子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