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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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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文字严谨,不产生歧义。首先,在措辞上有如下几点申明:

1、用“应该”,说明是就可能性进行探讨,而非必然绝对不容置疑的主观态度的强加。所以,欢迎大家质疑并纠正。

2、用“如何”,意味着可能性有多种,哪种更合理是探讨的范围。当然,这个如何只是笔者个人认为合理的选择。

3、用“对待”,而不用管和爱,因为管是一种责任关系,爱是一种情感关系,这两种关系都是客观存在无法逃避的现实,形式和内容都是自然的流露,不存在选择的余地。可以选择的只是对待这种关系的态度。

那么,我个人认为合理的“应该如何对待”是这样的:

首先,是平等的原则。关系双方互为从属,虽有先后、上下、主次之别,但本质上是平等的。不应存在恃强凌弱、以大压小、以上凌下,或者翻过来以弱欺强、以小侮大、以下犯上的不平等关系,这两种状态都是不对的,双方应该本着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建立彼此之间的关系。


其次,父母对孩子有监护权,并不意味着孩子没有自主权,也就是说父母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的自由。监护权和管理权绝非控制权,什么事情该管,什么事情不该管,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同侧重。只要没有原则性错误,父母应该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不应把个人意志和偏好强加给孩子,孩子不是父母用来完成自己未了心愿或是获得某种成就感和优越感的工具。

最后,孩子应该尊重父母,如果孩子不懂尊重,做父母的有责任和义务教导孩子。实际上孩子的尊重正是从父母身上学习来的,如果为老不尊,孩子是无从学习并感受到尊重的,真正的教导正是父母以身作则。只有自尊的人才会尊重别人,也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自尊首先来自别人对自己的尊重,而作为孩子,尊重最直接的来源就是父母以及家庭的其他成员。所以,做父母者首先要学会尊重孩子,而不是像对待宠物那样对待孩子。


至于说到爱,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我想,这应该是没有疑义的。那么,如何让爱变为现实,变成真正可以滋养保护的力量,而非残害的手段,就需要双方不断地学习并实践了。由于父母在这个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做父母的更应该
首先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限,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不只是行使管理权力,更应该注意管理界限。只有以平等、尊重的原则约束好自己,才能进而行使好自己对孩子监护与管教的责任与义务。



(注:生活方面的管理与照顾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发表于 2013-2-1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挺难的.这个度不好把握, 也是边学习边实践了.    实践后发现不太好,再改正.
可以听孩子说她自己的意见, 但是不一定要全凭她的主见去做事, 原则上面不可以退步的.
怎么说小孩没有生活经验,  有些事情她们是很天真,很真实,黑白分明.
但现实生活中是灰色地带多呀.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挺难的.这个度不好把握, 也是边学习边实践了.    实践后发现不太好,再改正.
可以听孩子说她自己的意见, 但 ...
昕云妈咪 发表于 2013-2-1 12:25



    其实原则不难理解与认同,难在不肯轻易改变自己的态度和立场。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要讨论的重点不在于能不能做到,而在于应不应该这样做。只有内心承认了应该这样,才有可能在现实中不断向这样靠近。如果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又怎么可能主观上向这样靠近呢?
发表于 2013-2-1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象今天早上, 她买了一个新玩具,一把粉红色的吉它。已经想要很久了,我没给买,这回她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

早上带到小区里玩。 一位九个月大的妹妹想摸一下,才碰到,她就用手把小妹妹手摔开。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可以理解这是她很心爱的东西,她怕妹妹给碰坏了。但这种对人的态度也不好呀。
我跟她说:“小妹妹很小不懂事,但她很喜欢跟你玩呢,让她摸一下不会坏的。”
她说:不行,她摸了会坏的。

要是换别的玩具,她就不会这么在乎了。 

对于很心爱的,很在乎的东西,可以分享吗?

当妈的我又要怎么对待呢?
发表于 2013-2-1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要讨论的重点不在于能不能做到,而在于应不应该这样做。只有内心承认了应该这样,才有可能在现实中 ...
三七生 发表于 2013-2-1 12:30

我也是这样想的,我总得把那个原则先搞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发表于 2013-2-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昕云妈咪


   我跟你不一样处理的。
宝宝的东西,首先是她自己的。她有权利决定分享还是不分享。
我最多说一句妹妹也喜欢,你要不要跟她一起玩?
宝宝说不要,那我就闭嘴。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象今天早上, 她买了一个新玩具,一把粉红色的吉它。已经想要很久了,我没给买,这回她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  ...
昕云妈咪 发表于 2013-2-1 12:36


我觉得应该是这样:告诉她应该如何对待别人,已经尽到了你监护教养的责任。她暂时不能理解和接受,是她的现实状况,需要日后慢慢启发,现在不必勉强她接受。
发表于 2013-2-1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象今天早上, 她买了一个新玩具,一把粉红色的吉它。已经想要很久了,我没给买,这回她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  ...
昕云妈咪 发表于 2013-2-1 12:36

这样小的事情,就算喽,
像这样的事,我都是由着她的,对方要急了,我会更认真的对待,主要是认真的对待自己的孩子(尊重的前提下调解)看是否能跟她协调,如不能,就罢了。

如果对方很没礼貌的来抢,孩子向我求助,要么我会不那紧张,放松的看着她,要么会直接保护自己的孩子:“来妈妈身边”,
如果对方在大人的引导下,改变了态度,或是其他的原因,可能会再试着跟孩子商量。
但最终,这样的事,我都会让她自己做主,给还是不给。
发表于 2013-2-1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三七生


    我觉得是自由和尊重,就够了。
我借用不知哪个妈妈的规则来用下。孩子可以做的事情只要除了以下三条,都可以:
1,不伤害自己。
2,不伤害别人。
3,不伤害环境。
也许我的孩子还小,比较懂事,所以我可以说出这样的话吧。
我觉得烦恼的应该是那些孩子不听话的家长。
我想听听他们的意见。
发表于 2013-2-1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父母前段时间来我身边,跟我们一起生活了一个星期,开始两天,父母说我太宠孩子了,
但这几天,他们也眼见了孩子确实很讲理,能商量,这是我父母多次赞我家孩子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七生


    我觉得是自由和尊重,就够了。
我借用不知哪个妈妈的规则来用下。孩子可以做的事情只 ...
moccadoll 发表于 2013-2-1 12:52


说到自由就有了自由的界限问题,说到尊重就有了尊重的标准问题。
至于“不伤害”三个字说出来很容易,要想真正在现实中达到这样的结果是很难的。甚至非常不容易做到。
发表于 2013-2-1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小的事情,就算喽,
像这样的事,我都是由着她的,对方要急了,我会更认真的对待,主要是认真的对待自 ...
归航 发表于 2013-2-1 12:49

当孩子能分享的时候,我也一定会赞扬分享的行为,并表达自己很开心见到她的分享

平时告诉她最多的是:无论你怎样(这里列举了很多不同的情形给孩子听,好还是坏,哭还是笑,老师批评你还是表扬你,你打人不打人,听话不听话),妈妈都爱你,
妈妈爱你,不是因为你好还是坏,因为妈妈本来就爱你,与你好还是坏无关。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孩子能分享的时候,我也一定会赞扬分享的行为,并表达自己很开心见到她的分享

平时告诉她最多的是:无 ...
归航 发表于 2013-2-1 12:58


我觉得爱字在这里过于宽泛了,因为是与外界关系受挫,所以更需要支持,在这里可能换成支持或保护会更恰当一些。
爱字是英文“love”翻译过来的,不太符合中国人的语言习惯。


用词当吝,越重的词越不轻用。希望爱这个字眼不要像其他很多字词那样被中国人用的一文不值。
发表于 2013-2-1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三七生


       是的。这些界限全都非常的难以确定。
我只能对付我自己的孩子,根据她的情况来确定我的界限。就好像中医个体用药吧。
好比小区里有些人就爱乱丢垃圾,有些垃圾很恶心,你想捡起来丢进垃圾桶都不可能。那我只好跟宝宝说,垃圾要丢到垃圾桶,丢在地上好脏,我们让扫地的阿婆来扫一下吧。
还有,打孩子,我是绝对不赞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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