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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广五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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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乘广五蕴论一卷

  安慧菩萨造

  大唐中天竺国三藏地婆诃罗奉 诏译

  佛说五蕴。谓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云何色蕴谓四大种。及大种所造色。云何四大种。谓地界。水界。火界。风界。此复云何。谓地坚性。水湿性。火暖性。风轻性。界者。能持自性所造色故。

  云何四大所造色。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声香味。及触一分。无表色等。造者因义。根者最胜自在义。主义。增上义。是为根义。所言主义。与谁为主。谓即眼根。与眼识为主。生眼识故。如是乃至身根。与身识为主。生身识故。

  云何眼根。谓以色为境。净色为性。谓于眼中。一分净色如净醍醐。此性有故。眼识得生。无即不生。

  云何耳根。谓以声为境。净色为性。谓于耳中。一分净色。此性有故。耳识得生。无即不生。

  云何鼻根。谓以香为境。净色为性。谓于鼻中。一分净色。此性有故。鼻识得生。无即不生。

  云何舌根。谓以味为境。净色为性。谓于舌上。周遍净色。有说。此于舌上。有少不遍。如一毛端。此性有故。舌识得生。无即不生。

  云何身根。谓以触为境。净色为性。谓于身中。周遍净色。此性有故。身识得生。无即不生。

  云何色。谓眼之境。显色。形色。及表色等。显色有四种。谓青黄赤白。形色。谓长短等。

  云何声。谓耳之境。执受大种因声。非执受大种因声。俱大种因声。

  诸心心法。是能执受。蠢动之类。是所执受。执受大种因声者。如手相击。语言等声。非执受大种因声者。如风林驶水等声。俱大种因声者。如手击鼓等声。

  云何香。谓鼻之境。好香.恶香.平等香。好香者。谓与鼻合时。于蕴相续。有所顺益。恶香者。谓与鼻合时。于蕴相续。有所违损。平等香者。谓与鼻合时。无所损益。

  云何味。谓舌之境。甘醋咸辛苦淡等。

  云何触一分。谓身之境。除大种。谓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饥渴等。

  滑谓细软。涩谓粗强。重谓可称。轻谓反是。暖欲为冷。触是冷因。此即于因。立其果称。如说诸佛出世乐。演说正法乐。众僧和合乐。同修精进乐。精进勤苦。虽是乐因。即说为乐。此亦如是。欲食为饥。欲饮为渴。说亦如是。已说七种造触。及前四大十一种等。

  云何无表色等。谓有表业。三摩地所生。无见无对色等。有表业者。谓身语表。此通善不善无记性。所生色者。谓即从彼善不善表所生之色。此不可显示故名无表。三摩地所生色者。谓四静虑所生色等。此无表色。是所造性。名善律仪。不善律仪等亦名业。亦名种子。如是诸色。略为三种。一者可见有对。二者不可见有对。三者不可见无对。是中可见有对者。谓显色等。不可见有对者。谓眼根等。不可见无对者。谓无表色等。

  云何受蕴。受有三种。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乐受者。谓此灭时。有和合欲。苦受者。谓此生时。有乖离欲。不苦不乐受者。谓无二欲。无二欲者。谓无和合。及乖离欲。受谓识之领纳。

  云何想蕴。谓能增胜。取诸境相。增胜取者。谓胜力能取。如大力者。说名胜力。

  云何行蕴。谓除受想。诸余心法。及心不相应行。云何余心法。谓与心相应诸行。触.作意.思.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舍.不害.贪.瞋.慢.无明.见.疑.无惭.无愧.昏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恶作.睡眠.寻伺。

  是诸心法。五是遍行。

  此遍一切善不善无记心故名遍行。

  五是别境。

  此五一一。于差别境。展转决定。性不相离。是中有一。必有一切。

  十一为善。六为烦恼。余是随烦恼。四为不定。此不定四。非正随烦恼以通善及无记性故。触等体性及业。应当解释。

  云何触。谓三和合。分别为性。

  三和。谓眼色识。如是等。此诸和合心心法生故名为触。与受所依为业。

  云何作意。谓令心发悟为性。令心心法现前警动。是忆念义任持攀缘心为业。

  云何思。谓于功德过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业为性。

  此性若有。识攀缘用。即现在前。犹如磁石引铁令动。能推善不善无记心为业。

  云何欲。谓于可爱乐事。希望为性。爱乐事者。所谓可爱见闻等事。是愿乐希求之义能与精进所依为业。

  云何胜解。谓于决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决定境者。谓于五蕴等。如日亲说。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炎。行如芭蕉。识如幻境。如是决定。或如诸法所住自相。谓即如是而生决定。言决定者即印持义。余无引转为业。此增胜故。余所不能引。

  云何念。谓于惯习事。心不忘失。明记为性。惯习事者。谓曾所习行。与不散乱所依为业。

  云何三摩地。谓于所观事。心一境性。所观事者。谓五蕴等。及无常苦空无我等。心一境者。是专注义。与智所依为业。由心定故。如实了知。

  云何慧。谓即于彼择法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即于彼者。谓所观事。择法者。谓于诸法自相共相由慧简择。得决定故。如理所引者。谓佛弟子。不如理所引者。谓诸外道。俱非所引者。谓余众生。断疑为业。慧能简择。于诸法中。得决定故。

  云何信。谓于业果诸谛宝等。深正符顺。心净为性。

  于业者。谓福。非福。不动业。于果者。谓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果。于谛者。谓苦集灭道谛。于宝者。谓佛法僧宝。于如是业果等。极相符顺。亦名清净。及希求义。与欲所依为业。

  云何惭。谓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罪谓过失。智者所厌患故。羞耻者。谓不作众罪。防息恶行。所依为业。

  云何愧。谓他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他增上者谓怖畏责罚。及议论等。所有罪失。羞耻于他。业如惭说。

  云何无贪。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著为性。谓于诸有。及有资具。染着为贪。彼之对治。说为无贪。此即于有。及有资具。无染着义。遍知生死诸过失故。名为厌患。恶行不起。所依为业。

  云何无瞋。谓瞋对治。以慈为性。谓于众生。不损害义。业如无贪说。

  云何无痴。谓痴对治。如实正行为性。如实者略。谓四圣谛广。谓十二缘起。于彼加行。是正知义。业亦如无贪说。

  云何精进。谓懈怠对治。善品现前。勤勇为性。谓若被甲。若加行。若无怯弱。若不退转。若无喜足。是如此义。圆满成就。善法为业。

  云何轻安。谓粗重对治。身心调畅。堪能为性。谓能弃舍十不善行。除障为业。由此力故。除一切障。转舍粗重。

  云何不放逸。谓放逸对治。依止无贪。乃至精进。舍诸不善。修彼对治诸善法故。谓贪瞋痴。及以懈怠。名为放逸。对治彼故。是不放逸。谓依无贪.无瞋.无痴.精进四法。对治不善法。修习善法故。世出世间正行所依为业。

  云何舍。谓依如是无贪。无瞋。乃至精进。获得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无功用性。又复由此。离诸杂染法。安住清净法。谓依无贪。无瞋无痴。精进性故。或时远离昏沉掉举诸过失故。初得心平等。或时任运无勉励故。次得心正直。或时远离诸杂染故。最后获得心无功用。业如不放逸说。

  云何不害。谓害对治。以悲为性。谓由悲故。不害群生。是无瞋分。不损恼为业。

  云何贪。谓于五取蕴。染爱耽着为性。谓此缠缚。轮回三界。生苦为业。由爱力故。生五取蕴。

  云何瞋。谓于群生。损害为性。住不安隐。及恶行所依为业。不安隐者。谓损害他。自住苦故。

  云何慢。慢有七种。谓慢.过慢.过过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云何慢。谓于劣计己胜。或于等计己等。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过慢。谓于等计己胜。或于胜计己等。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过过慢。谓于胜计己胜。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我慢。谓于五取蕴。随计为我。或为我所。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增上慢。谓未得增上殊胜所证之法。谓我已得。如是心高举为性。增上殊胜所证法者。谓诸圣果。及三摩地。三摩钵底等。于彼未得。谓我已得。而自矜倨。云何卑慢谓于多分殊胜。计己少分下劣。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邪慢。谓实无德。计己有德。如是心高举为性。下生敬重所依为业。谓于尊者。及有德者。而起倨慠。不生崇重。

  云何无明。谓于业果谛宝。无智为性。此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又欲界贪瞋。及以无明。为三不善根。谓贪不善根。瞋不善根。痴不善根。此复俱生。不俱生。分别所起。俱生者。谓禽兽等。不俱生者。谓贪相应等。分别者。谓诸见相应与虚妄决定。疑烦恼所依为业。

  云何见。见有五种。谓萨迦耶见.边执见.邪见.见取.戒取。云何萨迦耶见。谓于五取蕴。随执为我。或为我所。染慧为性。萨谓败坏义。迦耶谓和合积聚义。即于此中。见一见常。异蕴有我蕴。为我所等。何故复如是说。谓萨者破常想。迦耶破一想。无常积集。是中无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谓烦恼俱。一切见品所依为业。

  云何边执见。谓萨迦耶见增上力故。即于所取。或执为常。或执为断。染慧为性。常边者。谓执我自在。为遍常等。断边者。谓执有作者丈夫等彼死已不复生。如瓶既破更无盛用。障中道出离为业。

  云何邪见。谓谤因果。或谤作用。或坏善事。染慧为性。谤因者。因谓业烦恼性。合有五支。烦恼有三种。谓无明爱取。业有二种谓行及有。有者。谓依阿赖耶识诸业种子此亦名业。如世尊说。阿难。若业能与未来果彼亦名有。如是等。此谤名为谤因。谤果者。果有七支。谓识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此谤为谤果。或复谤无善行恶行。名为谤因。谤无善行恶行果报。名为谤果。谤无此世他世。无父无母。无化生众生。此谤为谤作用。谓从此世往他世作用。种子任持作用。结生相续作用等。谤无世间阿罗汉等。为坏善事。断善根为业。不善根坚固所依为业。又生不善。不生善为业。

  云何见取。谓于三见。及所依蕴。随计为最为上为胜为极。染慧为性。三见者。谓萨迦耶。边执。邪见。所依蕴者。即彼诸见所依之蕴。业如邪见说。

  云何戒禁取。谓于戒禁。及所依蕴。随计为清净为解脱。为出离。染慧为性。戒者。谓以恶见为先。离七种恶。禁者。谓牛狗等禁。及自拔发。执三支杖僧佉定慧等。此非解脱之因。又计大自在或计世主。及入水火等。此非生天之因。如是等。彼计为因。所依蕴者。谓即戒禁所依之蕴。清净者。谓即说此无间方便。以为清净。解脱者。谓即以此解脱。烦恼出离者。谓即以此出离生死。是如此义。能与无果唐劳疲苦所依为业。无果唐劳者。谓此不能获出苦义。

  云何疑。谓于谛宝等。为有为无。犹预为性。不生善法。所依为业。诸烦恼中。后三见及疑。唯分别起。余通俱生。及分别起。

  云何忿。谓依现前不饶益事。心愤为性。能与暴恶。执持鞭杖。所依为业。

  云何恨。谓忿为先。结怨不舍为性。能与不忍。所依为业。

  云何覆。谓于过失。隐藏为性谓藏隐罪故。他正教诲时。不能发露。是痴之分。能与追悔。不安隐住。所依为业。

  云何恼。谓发暴恶言。陵犯为性。忿恨为先。心起损害。暴恶言者。谓切害粗犷。能与忧苦。不安隐住。所依为业。又能发生非福为业。起恶名称为业。

  云何嫉。谓于他盛事。心妒为性。为名利故。于他盛事。不堪忍耐。妒忌心生。自住忧苦。所依为业。

  云何悭。谓施相违。心吝为性。谓于财等。生吝惜故。不能惠施。如是为悭。心遍执着利养众具。是贪之分。与无厌足。所依为业。无厌足者。由悭吝故。非所用物。犹恒积聚。

  云何诳。谓矫妄于他诈现不实功德为性。是贪之分。能与邪命。所依为业。

  云何谄。谓矫设方便。隐己过恶。心曲为性。谓于名利。有所计着。是贪痴分。障正教诲为业。复由有罪。不自如实发露归忏。不任教授。

  云何憍。谓于盛事。染着倨傲。能尽为性。盛事者。谓有漏盛事。染着倨傲者。谓于染爱。悦豫矜恃。是贪之分。能尽者。谓此能尽诸善根故。

  云何害。谓于众生。损恼为性。是瞋之分。损恼者。谓加鞭杖等。即此所依为业。

  云何为惭。谓所作罪。不自羞耻为性。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云何无愧。谓所作罪。不羞他为性。业如无惭说。

  云何昏沉。谓心不调畅。无所堪任。蒙昧为性。是痴之分。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所依为业。

  云何掉举。谓随忆念喜乐等事。心不寂静为性。应知忆念先所游戏欢笑等事。心不寂静。是贪之分。障奢摩他为业。

  云何不信。谓信所治。于业果等。不正信顺。心不清净为性。能与懈怠。所依为业。

  云何懈怠。谓精进所治。于诸善品。心不勇进为性。能障勤修众善为业。

  云何放逸。谓依贪瞋痴懈怠故。于诸烦恼。心不防护。于诸善品。不能修习为性。不善增长。善法退失。所依为业。

  云何失念。谓染污念。于诸善法。不能明记为性。染污念者。谓烦恼俱。于善不明记者。谓于正教授。不能忆持义能与散乱所依为业。

  云何散乱。谓贪瞋痴分。令心心法流散为性。能障离欲为业。

  云何不正知。谓烦恼相应慧。能起不正身语意行为性。违犯律行所依为业。谓于去来等。不正观察故。而不能知应作不应作。致犯律仪。

  云何恶作。谓心变悔为性。谓恶所作故名恶作。此恶作体非即变悔。由先恶所作。后起追悔故。此即以果从因为目。故名恶作。譬如六触处说为先业。此有二位。谓善不善。于二位中。复各有二。若善位中。先不作善。后起悔心。彼因是善。悔亦是善。若先作恶。后起悔心。彼因不善。悔即是善。若不善位。先不作恶。后起悔心。彼因不善。悔亦不善。若先作善。后起悔心。彼因是善。悔是不善。

  云何睡眠。谓不自在转。昧略为性。不自在者。谓令心等不自在转。是痴之分。又此自性不自在故。令心心法极成昧略。此善不善。及无记性。能与过失。所依为业。

  云何寻。谓思慧差别。意言寻求。令心粗相分别为性。意言者。谓是意识。是中或依思。或依慧而起。分别粗相者。谓寻求瓶衣车乘等之粗相。乐触苦触等所依为业。

  云何伺。谓思慧差别。意言伺察。令心细相分别为性。细相者。谓于瓶衣等。分别细相成不成等差别之义。

  云何心不相应行。谓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谓此与彼不可施设。异不异性。此复云何。谓得.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天.命根.众同分.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异生性。如是等。

  云何得。谓若获。若成就。此复三种。谓种子成就。自在成就。现起成就。如其所应。

  云何无想定。谓离遍净染未离上染。以出离想作意为先所有不恒行心心法灭为性。

  云何灭尽定。谓已离无所有处染。从第一有更起胜进。暂止息想作意为先。所有不恒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法灭为性不恒行。谓六转识。恒行。谓摄藏识。及染污意。是中六转识品。及染污意灭。皆灭尽定。

  云何无想天。谓无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所有不恒行。心心法灭为性。

  云何命根。谓于众同分。先业所引住时分限为性。

  云何众同分。谓诸群生各各自类相似为性。

  云何生。谓于众同分。所有诸行。本无今有为性。

  云何老。谓彼诸行相续。变坏为性。

  云何住。谓彼诸行相续。随转为性。

  云何无常。谓彼诸行相续。谢灭为性。

  云何名身。谓于诸法自性。增语为性。如说眼等。

  云何句身。谓于诸法差别增语为性。如说诸行无常等。

  云何文身。谓即诸字。此能表了前二性故。亦名显。谓名句所依。显了义故。亦名字。谓无异转故。前二性者。谓诠自性及以差别。显谓显了。

  云何异生性。谓于圣法。不得为性。

  云何识蕴。谓于所缘。了别为性。亦名心。能采集故。亦名意。意所摄故。若最胜心。即阿赖耶识。此能采集诸行种子故。又此行相不可分别。前后一类相续转故。又由此识从灭尽定。无想定。无想天起者。了别境界转识。复生待所缘缘差别转故。数数间断还复生起。又令生死流转回还故。阿赖耶识者。谓能摄藏一切种子。又能摄藏我慢相故。又复缘身为境界故。又此亦名阿陀那识。执持身故。最胜意者。谓缘藏识为境之识。恒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相应。前后一类相续随转。除阿罗汉圣道。灭定现在前位。如是六转识。及染污意。阿赖耶识。此八名识蕴。

  问蕴为何义。答积聚是蕴义。谓世间相续品类趣处差别色等总略摄故。如世尊说。比丘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胜若劣。若近若远。如是总摄为一色蕴。

  复有十二处。谓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眼等五处。及色声香味处。如前已释。触处谓诸大种及一分触。意处即是识蕴。法处谓受想行蕴。并无表色等。及诸无为。

  云何无为。谓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及真如等。虚空者。谓容受诸色。非择灭者。谓若灭非离系。

  云何非离系。谓离烦恼对治诸蕴毕竟不生。

  云何择灭。谓若灭是离系。

  云何离系。谓烦恼对治诸蕴毕竟不生。

  云何真如。谓诸法法性法无我性。

  问处为何义。答诸识生长门是处义。

  复有十八界。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眼等诸界。及色等诸界。如处中说。六识界者。谓依眼等根。缘色等境。了别为性。意界者。即彼无间灭等。为显第六识依止。及广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余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问界为何义。答任持无作用性自相是界义。问以何义故说蕴界处等。答对治三种我执故。所谓一性我执。受者我执。作者我执。如其次第。

  复次此十八界几有色。谓十界一少分。即色蕴自性。几无色。谓所余界。

  几有见。谓一色界。几无见。谓所余界。

  几有对。谓十色界。若彼于此有所碍故。几无对。谓所余界。

  几有漏。谓十五界。及后三少分。谓于是处烦恼起故。现所行处故。几无漏。谓后三少分。几欲界系。谓一切。几色界系。谓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识。几无色界系。谓后三。几不系。谓即彼无漏。几蕴所摄。谓除无为。几取蕴所摄。谓有漏。几善。几不善。几无记。谓十通三性。七心界色声。及法界一分。八无记性。几是内。谓十二。除色声香味触及法界。几是外。谓所余六。

  几有缘。谓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几无缘。谓余十及法界少分。

  几有分别。谓意识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几有执受。谓五内界。及四界少分。谓色香味触。几非执受。谓余九及四少分。

  几同分。谓五内有色界。与彼自识等境界故。

  几彼同分。谓彼自识空时。与自类等故。

  大乘广五蕴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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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五蕴论一卷

  世亲菩萨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如薄伽梵略说五蕴。一者色蕴。二者受蕴。三者想蕴。四者行蕴。五者识蕴。

  云何色蕴。谓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诸色。云何四大种谓地界水界火界风界。云何地界。谓坚强性。云何水界。谓流湿性。云何火界。谓温燥性。云何风界。谓轻等动性。云何四大种所造诸色。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声香味所触一分无表色等。云何眼根。谓色为境清净色。云何耳根。谓声为境清净色。云何鼻根。谓香为境清净色。云何舌根。谓味为境清净色。云何身根。谓所触为境清净色。云何为色。谓眼境界。显色形色及表色等。云何为声。谓耳境界。执受大种因声。非执受大种因声。俱大种因声。云何为香。谓鼻境界。好香恶香及所余香。云何为味。谓舌境界。甘味酢味咸味辛味苦味淡味。

  云何为所触一分。谓身境界。除四大种。余所造触。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饥渴等。云何名为无表色等。谓有表业及三摩地所生色等无见无对。

  云何受蕴。谓三领纳。一苦二乐三不苦不乐。乐谓灭时有和合欲。苦谓生时有乖离欲。不苦不乐谓无二欲。

  云何想蕴。谓于境界取种种相。

  云何行蕴。谓除受想。诸余心法及心不相应行。

  云何名为诸余心法。谓彼诸法与心相应。彼复云何。谓触作意受想思。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信惭愧无贪善根无瞋善根无痴善根精进轻安不放逸舍不害。贪瞋慢无明见疑。忿恨覆恼嫉悭诳谄憍害无惭无愧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不正知。恶作睡眠寻伺。

  是诸心法。五是遍行。五是别境。十一是善六是烦恼。余是随烦恼。四是不决定。

  云何为触。谓三和合分别为性。云何作意。谓能令心发悟为性。云何为思。谓于功德过失及俱相违。令心造作意业为性。云何为欲。谓于可爱事希望为性。云何胜解。谓于决定事即如所了印可为性。云何为念。谓于串习事令心不忘明记为性。云何三摩地。谓于所观事令心一境不散为性。云何为慧。谓即于彼择法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云何为信。谓于业果诸谛宝中。极正符顺心净为性。云何为惭。谓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云何为愧。谓世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云何无贪。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著为性。

  云何无瞋。谓瞋对治。以慈为性。

  云何无痴。谓痴对治。以其如实正行为性。

  云何精进。谓懈怠对治。心于善品勇悍为性。

  云何轻安。谓粗重对治。身心调畅堪能为性。

  云何不放逸。谓放逸对治。即是无贪乃至精进依止此故舍不善法。及即修彼对治善法。

  云何为舍。谓即无贪乃至精进依止此故。获得所有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无发悟性。又由此故于已除遣染污法中无染安住。

  云何不害。谓害对治。以悲为性。

  云何为贪。谓于五取蕴染爱耽着为性。

  云何为瞋。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

  云何为慢。所谓七慢。一慢。二过慢。三慢过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云何慢。谓于劣计己胜。或于等计己等。心高举为性。云何过慢。谓于等计己胜。或于胜计己等。心高举为性。云何慢过慢。谓于胜计己胜。心高举为性。云何我慢。谓于五取蕴随观为我或为我所。心高举为性。云何增上慢。谓于未得增上殊胜所证法中。谓我已得。心高举为性。云何卑慢。谓于多分殊胜计己少分。下劣心高举为性。云何邪慢。谓实无德计己有德。心高举为性。

  云何无明。谓于业果及谛宝中无智为性。此复二种。所谓俱生分别所起。又欲缠贪瞋及欲缠无明。名三不善根。谓贪不善根。瞋不善根。痴不善根。

  云何为见。所谓五见。一萨迦耶见。二边执见。三邪见。四见取。五戒禁取。云何萨迦耶见。谓于五取蕴随观为我或为我所。染污慧为性。云何边执见。谓即由彼增上力故。随观为常或复为断。染污慧为性。云何邪见。谓或谤因或复谤果。或谤作用或坏善事。染污慧为性。云何见取。谓即于三见及彼所依诸蕴。随观为最为上为胜为极。染污慧为性。云何戒禁取。谓于戒禁及彼所依诸蕴。随观为清净为解脱为出离。染污慧为性。云何为疑。谓于谛等犹豫为性。诸烦恼中后三见及疑唯分别起。余通俱生及分别起。

  云何为忿。谓遇现前不饶益事心损恼为性。云何为恨。谓结怨不舍为性。云何为覆。谓于自罪覆藏为性。云何为恼。谓发暴恶言尤蛆为性。云何为嫉。谓于他盛事心妒为性。云何为悭。谓施相违心吝为性。云何为诳。谓为诳他诈现不实事为性。云何为谄。谓覆藏自过方便所摄心曲为性。云何为憍。谓于自盛事染着倨傲心恃为性。云何为害。谓于诸有情损恼为性。

  云何无惭。谓于所作罪不自羞耻为性。云何无愧。谓于所作罪不羞耻他为性。云何惛沈。谓心不调畅无所堪能蒙昧为性。云何掉举。谓心不寂静为性。云何不信。谓信所对治。于业果等不正信顺。心不清净为性。云何懈怠。谓精进所治。于诸善品心不勇猛为性。云何放逸。谓即由贪瞋痴懈怠故。于诸烦恼心不防护。于诸善品不能修习为性。云何失念谓染污念于诸善法不能明记为性。云何散乱。谓贪瞋痴分心流荡为性。云何不正知。谓于身语意现前行中不正依住为性。

  云何恶作。谓心变悔为性。云何睡眠。谓不自在转心极昧略为性。云何为寻。谓能寻求意言分别思慧差别令心粗为性。云何为伺。谓能伺察意言分别思慧差别令心细为性。云何心不相应行。谓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设。决定异性及不异性。彼复云何。谓得无想等至灭尽等至无想所有。命根众同分。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异生性如是等类。

  云何为得。谓若获若成就。此复三种。谓若种子若自在若现前。如其所应。

  云何无想等至。谓已离遍净贪。未离上贪。由出离想作意为先。不恒现行心心法灭为性。

  云何灭尽等至。谓已离无所有处贪。从第一有更求胜进。由止息想作意为先。不恒现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法灭为性。

  云何无想所有。谓无想等至果。无想有情天中生已。不恒现行心心法灭为性。云何命根。谓于众同分中。先业所引。住时决定为性。云何众同分。谓诸有情自类相似为性。云何为生。谓于众同分中。诸行本无今有为性。云何为老。谓即如是诸行相续变异为性。云何为住。谓即如是诸行相续随转为性。云何无常。谓即如是诸行相续谢灭为性。云何名身。谓诸法自性增语为性。云何句身。谓诸法差别增语为性。云何文身。谓诸字为性。以能表彰前二种故。亦名为显。由与名句为所依止显了义故。亦名为字。非差别门所变易故。云何异生性。谓于诸圣法不得为性。如是等类已说行蕴。

  云何识蕴。谓于所缘境了别为性。亦名心意。由采集故。意所摄故。最胜心者。谓阿赖耶识。何以故。由此识中诸行种子皆采集故。又此行缘不可分别。前后一类相续随转。又由此故从灭尽等至无想等至无想所有起者。了别境名转识还生。待所缘缘差别转故。数数间断还复转故。又令生死流转旋还故。阿赖耶识者。谓能摄藏一切种子故。又能摄藏我慢相故。又复缘身为境界故。即此亦名阿陀那识。能执持身故。最胜意者。谓缘阿赖耶识为境。恒与我痴我见我慢及我爱等相应之识。前后一类相续随转。除阿罗汉果及与圣道灭尽等至现在前位。

  问以何义故说名为蕴。答以积聚义说名为蕴。谓世相续品类趣处差别色等总略摄故。

  复有十二处。谓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眼等五处及色声香味处。如前已释。言触处者。谓四大种及前所说所触一分。言意处者。即是识蕴。言法处者。谓受想行蕴无表色等及与无为。云何无为。谓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及真如等。云何虚空。谓若容受诸色。云何非择灭。谓若灭非离系。此复云何。谓离烦恼对治而诸蕴毕竟不生。云何择灭。谓若灭是离系。此复云何。谓由烦恼对治故诸蕴毕竟不生。云何真如。谓诸法法性法无我性。

  问以何义故名为处耶。答诸识生长门义。是处义。

  复有十八界。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

  眼等诸界及色等诸界。如处中说。六识界者。谓依眼等根缘色等境。了别为性。言意界者。谓即彼无间灭等。为欲显示第六意识。及广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余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问以何义故说名为界。答以能任持无作用性自相义故。说名为界。

  问以何义故宣说蕴等。答为欲对治三种我执。如其次第三种我执者。谓一性我执。受者我执作者我执。

  复次此十八界几有色。谓十界一少分即色蕴自性。

  几无色。谓所余界。

  几有见。谓一色界。

  几无见。谓所余界。

  几有对。谓十有色界。若彼于是处有所障碍。是有对义。

  几无对。谓所余界。

  几有漏。谓十五界及后三少分。由于是处烦恼起故。现所行处故。

  几无漏。谓后三少分。

  几欲界系。谓一切。

  几色界系。谓十四。除香味鼻舌识。

  几无色界系谓后三。

  几不系。谓即彼无漏界。

  几蕴所摄。谓除无为。

  几取蕴所摄谓有漏。

  几善几不善几无记。谓十通三种七心界及色声法界八无记。

  几是内。谓十二。除色声香味触及法界。几是外。谓六即所除。

  几有缘。谓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有法。

  几无缘。谓余十及法界少分。

  几有分别。谓意界意识界法界少分。

  几执受。谓五内界及四界少分。谓色香味触。

  几非执受。谓余九四少分。

  几同分。谓五内有色界。由与自识等境界故。

  几彼同分。谓即彼自识空时与自类等故。

  大乘五蕴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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