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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沿着时间深处走去



欧老爷。
这位老爷,曾和我共同享用过许多美妙的时刻,和我一同唱歌,和我抱头痛哭,和我站在无人的山顶看月升日落,和我紧紧拥抱着一个字不说。和我读同一本书,擦同一条毛巾,用同一漱口杯子,爬同一座山,淌同一溪水,看同一部影碟。在我为电影流泪而不愿被看见的时刻,用大手抚过我脸上的珍珠,然后继续假装未曾看见。
这位老爷,我看见过他熟睡,看见过他的大眼睛扑哧扑哧只为了我,听见他唱最难听的歌,听过他发自内心的动听的笑声。我们也曾共同诉说过心中最难以启齿因而从未曾启齿的那些低微无奇的往事和愿望。
这位老爷,和我相守七年。我们有时如此熟稔相知,有时如此陌生新鲜。我们如此平凡庸常,又如此惟一珍贵。

常常被朋友问到我们相识的最初。如何会忘记,又如何能记得——有时会恍惚觉得,似乎从记忆一开始我们便是如此,相互依傍,心无顾忌,世界没有沧海和桑田,彷佛只是亘古不变的静谧。
七年前的六一,我和刚来到公司的他一起去儿童乐园做采访。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被欢快的笑脸紧紧簇拥。他弹琴的样子天真,倾听讲话的神情无邪。他牙齿洁白,眼瞳纯净,笑得像清晨有露珠滚动的青草一闪一闪。
我请他吃冰激凌,带他在游乐园脱了鞋子赤足散步。他眼中含笑,回到公司后发很长的邮件给我,说,很高兴在这一个节日认识我,和我共事会有纯净心情。当时,心想,嗯,这个男子懂得感恩。
那一天我们拍下的照片里,我和他的脸上都荡漾天真坦率无所顾忌的笑和希望,虽然当时我们仍对即将迎面而来的命运浑然不知。现在回望,会发现,每一步都走得刚好。刚好。
同年九月,我决定离开北京,到深圳去。那时的我是多么迷恋南方的青草和水气,唯独不知道什么是留恋和爱情。在某一个月光白得发亮的夜晚,他突然握着我的手,放在他的心口,说:“我是个不善说话的人,但你可以听见我的心在咚咚地跳。你听。你听到的每一下都是我的真诚。”我吓得缩回了手,心想,这是个多傻,多不会保护自己的孩子呵。一点回旋的余地也不给自己留下。
可是,还是一点点看到他和所有别的人都不一样。他说,他就爱我自由独立的那股劲头。他说,地域的分离没有关系,我们仍旧可以拥有一份隔山隔水而又跨越千山万水的爱情。他说,爱就是一种信念,我们想要不变,就可以不变。他说,他知道我是自私又脆弱的人,他有的爱比我多,所以他不怕爱得比我多。他愿意爱我更多。他也不在乎爱的回报,他爱我,只是因为我值得。
嘿!能够毫无顾忌说“我爱”,是多么令人心向往之!我过去一直做不到,只因为如此小气,紧紧捂着自己。但是,人如何能够身在爱中无动于衷呢。我一点点看见自己如何变得清新柔软,如同清晨的云彩。

同年十一月,我们在北京寒冷干燥的站台紧紧拥抱,像战友一样相互深深对视了一眼,随即,我登上了南下的列车。
一年四个月零二十天的分离。九百二十四条短信,六十八封书信,三十二张IP电话卡,一千二百一十二封电子邮件,十六张往返机票和六张往返火车票。还有两颗不曾分离的心。
误会不是没有过,灰心不是没有过。但是,对于我怀疑的天性而言,他是多么奇异的一个人啊。我爱他与我的相同与相异,爱他不被我所理解的部分,爱他对世界的相信,爱他柔软地靠近我,爱他一笑起来仿佛是整个世界,爱他掌心总是柔软,眼神总是温热,永远不松开握着我的手。
那一年生日,我们在北京和朋友聚会。因我俩在一起而悲伤的B兄送来蛋糕,良善的欧老爷立刻叮嘱饭馆主人把他的蛋糕藏了起来。后来我看到照片,奶油上面是我深爱的非洲菊——最热烈最强悍的花朵;还有两张喜悦开启的嘴唇,恰是我的姓。也是我们爱情的预言。欢喜的,新鲜的,敞开心怀的。
那一刻,迟钝的我突然明白,原来,两个人因为相爱,会变得更加勇敢,更爱世界,更爱身边的许多人。原来,世间有爱情,原本是要让两人携手,共同领略更宽广的爱与幸福。
从那时起,我真的渐渐相信,在我目力不及的地方也有阳光,在我听力不及的地方也有人在轻声呼唤我,在我想象不及的地方也会有温暖。世界虽大,有爱则心安,心安即是家。

后来,我回到北京读研。我们果真有了自己小小的、租来的家。没有婚礼,没有戒指,没有任何礼物。我们只是从学校买来漂亮的校园风景明信片,寄给父母,寄给所有知道地址的朋友,让那些我们爱着的人们共同分享我们的幸福。
进家门时,猪突然回头问我,觉得幸福吗?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立刻笑盈盈地说,他觉得真幸福。我仍旧沉默着,但是,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幸福如琴弦般,轻轻地说了一声,“嗯”。
幸福就如小溪流,缓缓引领我们一路走来。

婚后的生活,自然多了许多亲戚,多了许多事务,多了许多鸡毛蒜皮。只是,就像欧老爷常爱说的,这有啥难的,“既然我俩相亲相爱一条心”。
我不会做饭,欧老爷就成了欧大厨。清淡的金针菇、清炒胡萝卜、凤尾菇,香菇豆腐,榄菜肉沫四季豆,还有米香四溢的白粥。这几样,一直是我俩的至爱。
有时,我也难免耍耍小孩子无赖脾气。他总是静静地,无声地抱紧我。事后绝口不提,从不给我道歉和解释的机会。他好像天生欠了我的,永远不动怒,永远不放手,从认识他起,他就是这样。这一度让我感觉,命运如此不真切,人生如此不真实。因为,过去从不相信——不,应该是——从不知道,事无巨细,都可以变得如此温暖简单。他好像是我生命中一个无法解释的神秘去处。命运推着我,走向他。
欧老爷对我也并非从无要求。比如,他做饭的时候,虽不需我插手,却一定要我站在他身边。要不然,他就一遍遍地奔走于厨房和我之间,既不恼怒也不委屈,只是笑嘻嘻亲亲我,再飞奔回去翻一翻菜。直到我心领神会跑到他身旁腻着不走为止。
他读研的第二年,因急性腰椎间盘突出在床上躺了三个月。我总算逮着一个机会给他做饭倒水,穿衣盖被,吆喝他不准起身,趁他睡着没收课本,偷偷把炒糊的青菜堆到自己的碗——当时心想:欧老爷啊欧老爷,我欠你的日日殷勤,现在悉数还你。可是,欧老爷却总是心疼我,总是偷偷趁我不备溜下床取东西。有一次他一不小心,整个人滑倒在床边,我抱着他哇哇大哭起来。不知道这个人为何竟然疼惜我超过了疼惜他自己,而他竟然又不知道我疼惜他超过疼惜我自己。
他特喜欢听我说笑话。如果我一个人看着书笑起来,他就非得要我给他绘声绘色读故事,无论是小说随笔还是漫画。而且他总是特别配合,轻易就被逗弄得笑软在床上。
他不喜欢发短信,但是,时常,他会突然发来短信,要我抬头看月亮看云朵看夕阳。让你在某一霎时,如此强烈地爱这一个人。爱生命。爱世界。
有时,他不知为什么,会羞于当面告诉我一些什么。然后,在上班以后,偷偷把邮件发过来,告诉我,他觉得很幸福。
我们在北京熟悉的街道短暂地挥手离别,无论何时回头,他总一脸好奇瞪大眼睛望着你,笑意盈盈。然后看到你回头,还会大声地喊着或打着口型,叫你别老回头,小心不看路摔个大跟头。我喜欢这些琐碎的时刻。就是这些琐碎辉煌的时刻,支撑起我们七年的幸福相守。
有时,在幸福的间隙,我会偶尔回想起最初。我们有一张奇特的照片,是一大一小两只胳膊倚靠在一起,上面分别用圆珠笔写着两个字:“不错”。当时我的口头禅是“不!就不!”——在网上邻居,我的电脑名称也叫“不”——某头温和的猪就把自己的电脑名改成了“错”。按照拼音排序,在网上邻居恰好可以看到我们排列在一起:不错。
嗯。爱情就是这么简单——无论多么平凡的两个人,只要心怀善意和感激,只要携手同心,一切粗砺的都可变得柔和,一切不安的都可变得不错。人生,就要这么勇往直前地,欢欣雀跃地,沿着时间深处共同走下去。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是去年底写的。为了帮杂志社朋友凑文章,把自己在日志上写的很多零散日记匆忙拼凑在一起而完成的。所以文字很潦草,但是和许多平凡夫妻的平凡日子一样,生活就是这么真实和幸福。

常常觉得人生多渺小多虚无啊!浩渺世间,一个人的身体和心灵都是如此微不足道。无论她/他是国王还是乞丐。
但是很感激,我的平凡而独一无二的爱人,帮助我从虚无的恐惧中走了出来。人生虚无短暂,那又怎么样。我们有爱啊!我们有自尊,向往愉悦美好,愿意交付信任,追求心灵的不断完善,努力接近完美。

现在,我和我家欧老爷又是分居两地。不过很快我们就会在一起了!为了感激上天让我遇见一个这么美好的人,我特别特别希望自己也成为一个特别特别美好的人。我现在也一直在这么努力着。
发表于 2007-6-22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美的文字,像是童话故事,却又很真实的感觉,看得让人想流泪。祝福幸福的你们!有爱就有一切,健康和美丽都会属于有爱的人和被爱的人,可爱的小天使也会被你们的爱吸引而降临!
发表于 2007-6-22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是感动于这样的文字
发表于 2007-6-22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佛经有云:情不重,不生莎婆。
发表于 2007-6-2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参加征文



最近电脑坏了,都没时间上来.刚看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情痴,故生莎婆

佛经有云:情不重不生莎婆。
莎婆者,红尘也。
在人世间轮回的人,苦苦不得超脱,只因我们用情深重。
故事里的仙家,都是断七情绝六欲的。神仙世界,是无情世界。佛家对人所抱的态度,乃是“慈悲”。对权高位重的显贵是慈悲,对芸芸的求存小民是慈悲,对墙角的虫豸也是慈悲,众生平等,不分高下。
人在看蝼蚁飞蛾之类的生命时,何曾见得在意它们的亲情、爱情、友情,只觉得如此卑微的生命,如大千世界里的一粒尘沙,来便来了,去便去了,何苦关心它们的造化?
断了七情,绝了六欲的莎婆世界外的人,看我的时候,是否也如看蝼蚁?
我不得道,也从未想过要得道,我是情种,故堕轮回。但我并不愧悔,执迷不悟,便是“痴”,犯了“贪嗔痴”三戒的“痴”之妄。
然而,苦海中的我,心甘情愿做一痴人。金庸《射雕英雄传》中的黄药师,放浪形骸的人物,睥睨世俗,桀骜不驯,唯与杨过惺惺相惜,有一句文白可曾记得?他说:“这小子一个‘痴’字,甚合我脾胃。”
所谓“痴”,情重是也。
黄药师终身不忘亡妻,杨过死生相许小龙女,是人间至情。
亲人深情,血浓于水,两肩承担,无怨无悔。
情人至爱,灵肉与共,一生交付,无怨无悔。
友人热忱,忠信相交,不离不弃,无怨无悔。
为父母暖被的古人黄香,那被中的一缕暖,是亲人心中一世的温香,此人天赋异禀,是天生的情痴;追随爱人十五年,“薄命怜卿甘做妾”的琼瑶,苟利所爱,生死以之,苦到卓绝,痴到卓绝,是恋爱的情痴;著名的思想先驱,志同道合的马恩,肝胆相照,患难与共,矢志不渝,是忠义的情痴。
我也是情痴,故生莎婆。
茫茫人海,有人为贪堕轮回,有人为嗔堕轮回,我只为痴自苦,堕轮回而不悔。
情愁,是痴人心造的苦;情殇,是痴人心造的劫,我只求情重而不堕,心痴而不绝,只淡淡温柔,不汲汲强求,爱盛则倾情以待,情淡则坦然以对,妖时当妖,淑时当淑,热烈时蓬勃,疏离时平淡,进可群峰争奇,退可海阔天空,浓淡之间,冷热之际,进退之时,喜不至于轻狂,哀不至于心死,宠不至于佻达,辱不至于绝望,聚不至于粘滞,散不至于重伤,那么,虽身处苦海,亦能悠游自在。
于是,不惧做个情痴;于是,生于苦中不知苦。
百年之后,愿仍轮回到莎婆,历尽爱劫,付尽身心,流尽那生那世的情泪。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二愣子说的话,想到以前看过的一片文字,转载过来。

觉得其中说得最好的是:
我只求情重而不堕,心痴而不绝,只淡淡温柔,不汲汲强求,爱盛则倾情以待,情淡则坦然以对,妖时当妖,淑时当淑,热烈时蓬勃,疏离时平淡,进可群峰争奇,退可海阔天空,浓淡之间,冷热之际,进退之时,喜不至于轻狂,哀不至于心死,宠不至于佻达,辱不至于绝望,聚不至于粘滞,散不至于重伤,那么,虽身处苦海,亦能悠游自在。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愿望,谢谢海蓝蓝

愿望,我也祝福你!!我们的小朋友也会感激你的祝福。我也正在全心准备,并期待她/他的回来。谢谢你
发表于 2007-6-2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为什么楼主叫美满了.
我从美满身边走过,希望裙角边沾上一些美满!
 楼主| 发表于 2007-6-27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嘻,谢谢你.你也一定得尝幸福的真味,才会叫这个名字吧
发表于 2007-7-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啊!多令人羡慕。
发表于 2007-8-31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女友上看过你的这篇文字
一直记忆犹新
没想到再次在此相遇
感动ING~~~
你的文字带给我暖暖的幸福感觉
我想起一句话
因为爱
我不再是一堆血肉和骨头
而是一个盛放的灵魂

很期待再读你的文字~~~~
发表于 2011-5-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乐哈哈

我也是情太重之人!

亲人深情,血浓于水,两肩承担,无怨无悔。

情人至爱,灵肉与共,一生交付,无怨无悔。

友人热忱,忠信相交,不离不弃,无怨无悔。


我只求情重而不堕,心痴而不绝,只淡淡温柔,不汲汲强求,爱盛则倾情以待,情淡则坦然以对,妖时当妖,淑时当淑,热烈时蓬勃,疏离时平淡,进可群峰争奇,退可海阔天空,浓淡之间,冷热之际,进退之时,不至于轻狂,不至于心死,不至于佻达,不至于绝望,不至于粘滞,不至于重伤,那么,虽身处苦海,亦能悠游自在。
发表于 2013-6-8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乐哈哈

这篇美文到底会是怎样一个可爱的人儿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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