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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做个小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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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你的小孩(2岁或3岁)做了如下的事情:
1.  把墨水撒在厨房地砖上;
2.  把墨水撒在卧室昂贵的波斯地毯上;

或者
1. 弄丢了你的1.5元买的地摊货戒指;
2. 弄丢了你的15000元钻戒;

闭上眼睛,想象两种情况发生了,对两种情况,你对小孩的态度处罚会不会一样?
发表于 2010-3-1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吴式 的帖子

1不打; 2打
发表于 2010-3-11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里穷,没有那么金贵的东东,故不会因此引发上火打孩子。
愿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发表于 2010-3-11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道德心 的帖子

他说的是想象的那么有钱.
发表于 2010-3-11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姜与炙甘草 的帖子

呵呵~~
1.肯定是稍微批评一下,2就要暴怒了
但我通常不会把比较贵的东西,放在孩子容易接触的地方
发表于 2010-3-11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贵的东西也抵不过我儿子重要,顶多说他两句,下次注意!
但孩爹就不行了,不仅会狂叫,弄不好还会狂揍一顿
发表于 2010-3-1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基本我是没啥所谓的了,我就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儿子当时20个月,把我一直带在手腕上的结婚度蜜月时买的玉镯敲了个裂纹,我只是很心痛,但并没怒斥儿子,只是有点可惜的跟儿子说了妈妈很心痛的。

其实那玉镯价格倒是不很贵,太贵的我也买不起 ,只是在我心里觉得很珍贵,而且一直带的东西带久了很有感情的。
发表于 2010-3-11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久以前,有过一次这样的体验。儿子因为喝中药讨价还价,我赶着回去学校还有一节课,有点急。阿姨根本没有法子喂上一口药。他扭来扭去,把药洒在我的一件算是很贵的大衣上。当时我真的是头脑都一片空白似的。我扔下碗,脱下大衣,摔门而去。下楼的时候,眼泪断线的珠子那样簌簌流。不是为了大衣,是为了这种陀螺般转的工作家庭两头牵扯的无奈生活。

后来还是激情万丈地上完课。回到家,面对儿子,跟他解释后说了道歉。但是对他提出要求:喝药的时候不要为难妈妈,否则妈妈会生气的。自此,好像喝药的时候要自愿自觉多了。只是那件大衣从此不知所踪。
 楼主| 发表于 2010-3-1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其实很有意思,我考虑过很久,那就是,对行为人的仲裁是应该根据其行为本身,还是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再举个例子,比如有三户人家,都在阳台上种花,一模一样的花盆一模一样的花放在一模一样的位置,三家都住在同一层;有一天刮风,第一户人家的花盆被吹落,楼下碰巧有人经过,被砸伤;第二户人家的花盆也被吹落,幸好没砸到人;第三户人家花盆没被吹落。

很显然,第三户人家没事,第二户人家可能会被警告一下,而第一户人家100%要赔偿乃至吃官司。

这种裁决其实并不公平,当三户人家的行为(阳台上放花盆)完成时,对他们的行为判断乃至裁决就应该已经决定了,至于后面刮风砸人的事,既不是他们所能预料,更不是他们所能改变。再说夸张一点,如果还有第四家,花盆吹落下去刚好砸中了一条正在咬小孩的野狗,小孩因此得救,难道还要给第四家发奖金?

相当荒唐及无奈。

在理想的世界里,对四家的裁决处罚应该是一模一样的,但在我们这个现实的世界做不到。

那在家庭这个小世界呢?孩子是行为人,家长占据着全权法官乃至执行官的职位,就得好好考虑了。

  再说顶楼的那两种情况,如果孩子还没有地板好清洗地毯没法洗的概念,如果孩子还分不清地摊货和钻戒的区别,那么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只能也只应该承担“往地上洒墨水”及“弄丢了一件东西”的责任,任何额外的惩戒恐怕都是法官的失职。

  很难做到,大家一起努力吧。

[ 本帖最后由 吴式 于 2010-3-11 16:2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3-11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道德心 于 2010-3-11 10:17 发表
家里穷,没有那么金贵的东东,故不会因此引发上火打孩子。


那我再写一种情况,你和孩子一桌吃饭,孩子手挥筷子玩
1. 筷子不小心打在你的椅子背上;
2. 筷子不小心打在你的眼睛上;

闭上眼睛,想象这种情况,你对孩子的态度及处罚会不会一样?


想逃避问题,哪那么简单?

[ 本帖最后由 吴式 于 2010-3-11 16:23 编辑 ]
发表于 2010-3-11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对法律很有限的理解,小偷偷的金额是判刑的依据。也就是你偷5块和5万是有区别的。只是我们的孩子是不知道地摊货色和巨额钻戒的区别的而已。呵呵。感谢师兄提点!
发表于 2010-3-1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吴式 的帖子

现在的我:
1.不指责,但是心平气和地告诉他你这样可能会戳到人的,如果不小心再戳到我的眼睛,我会很疼的,我也会很伤心的
2.哎呦,实事求是地呻吟,并且告诉孩子你戳到我眼睛了,好疼啊,你要再用大点的劲,我的眼睛可能就要瞎了

过去的我:
1.呵斥他:不要戳了!
2.训斥并且狠狠地揍他一顿,你想戳瞎我是不是?我眼睛瞎了你高兴是不是?打死你这个不孝子...

[ 本帖最后由 qinglian 于 2010-3-12 08:00 编辑 ]
发表于 2010-3-11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吴式 的帖子

1警告2严厉批评.
发表于 2010-3-12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1,没收筷子,叫他不要再玩了,吃饭要紧。
2,狠狠的,大声的训他。
发表于 2010-3-12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姜与炙甘草 于 2010-3-11 23:00 发表
1警告2严厉批评.

呵呵,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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