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养生

 找回密码
 三七养生加入
查看: 15735|回复: 65

ZT 南老经历的私塾背书和戒尺——摘自《孟子旁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2-5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子旁通  前言
南怀瑾先生著
--------------------------------------------------------------------------------

讲在前面

在讲过《论语》以后,又引起大家研究《孟子》的兴趣,希望再讲《孟子》。其实,讲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学,我是很肤浅的,过去所讲的《论语》,也只是为了时代的需要,东拉西扯地讲了一大堆废话,想不到大家还很爱好,这真是出乎意料之外。新旧文化交流互变的冲击时代,只好采取配合时代趋势的方法来研究。我也只是提出个人的看法,贡献大家作参考。至于怎样去深入,自古以来,关于《孟子》的著述非常多,还是需要大家自己努力去探讨、去寻求。

提到《孟子》这部书,也是非常有趣的。当我还在童蒙的时代,等于现在小学三四年级的时期,就开始接受家庭和老师的督促,要读《孟子》了。那时候读书,还要背诵得来,老师每天教一节,明天就要站在老师的前面一字一句地朗朗背诵上口,要背得很清楚很熟悉,不能有错,错了要受罚,甚至用戒方打手心。当时并不注意内容的讲解,只要认得字,读得来,背得清楚。这一节背好了,老师再教第二节。

这里有一点要顺便说明的,这也是历史时代转化演变的资料,就中国文化史的演变来看,虽说是小事情,却有关大题目。我们那个时代,还承受清朝末年的遗风,社会是旧式的社会,是典型的古老农村社会。印刷还不发达。《孟子》啊,《论语》啊,也有一章一章分开来卖,并不一定要买全部的书。记得我在开始读《孟子》的时候,是先读《离娄》这一篇的。

我们那时代称呼老师叫“先生”,并不叫老师。学工学商的老师叫师父,也不叫老师。戒方就是上古时代所谓的“夏楚”,是老师们处罚学生的鞭答。这种处罚很有用处,说句良心话,现在想起来,还蛮可爱的,并不像现代人所说的那样可怕,更不会有什么妨害自尊心等等麻烦的副作用。当然,这些道理很难讲,只能说古今时代不同,思想、教育、观念等都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不过,过去历史上无论是哪方面的成功人物,差不多都经历过戒方式的严格教育,可是并没有妨碍他们的伟大成就和伟大人格。对吗?当然,过分的体罚我也是不赞成的。

我们在童年时代,开始读《孟子》的时候,所有的内容,讲解的要点,究竟是说些什么?老实说,都是似懂非懂,似是而非的。教我的老师,也是当时的名儒,在前清有功名,后来还受清廷的保送,出过洋,到过日本留学。我们是请他到家里教书,管吃管住,对他恭恭敬敬。那种家庭教师,在清代,就叫做“西席先生’”。大体说来,实在还不错。至少,在受到尊敬方面,比现在好得太多了。可是他教我们读《孟子》时,也是不大详细讲解。我呢?当小孩的时候,读书也不太用心,正好引用陶渊明先生的话来遮羞,所谓“好读书,不求甚解”。

当时的老师、宿儒和大人们都说,在前清要考功名,非熟读此书——《孟子》不可。当然四书都要读熟,不过,无论考不考功名,文章要作得好,便要熟读《孟子》。什么“唐宋八大家”的文章,韩愈啊!柳宗元啊!苏东坡啊!他们都是从《孟子》的文章里钻出来,才有那样伟大的成就。当然喔!什么莎士比亚啊!培根啊!叔本华啊!与孟子并不相干。因为那个时候的大人先生们,嘴里或笔下引用的名言,大多是这些传统文化中大儒名人的话。若是现在如此引用,便成落伍。只有引用莎士比亚他们,才算时髦。我认为,这种现象不是代沟的关系,只能说是古今中外、新旧文化沟通时期的衔接现象而已。

后来我们进了洋学堂——就是现代化的学校,正碰上“五四”运动,打倒孔家店,推翻旧文化,几乎是举国若狂,大家跟着闹了一段短时期,对于传统文化的旧文学,一再吵着要废除。慢慢地,我们这些基本上从旧式教育出身的,对这些书本,也渐渐地淡漠起来。

不过,凡事若是从童子功开始学的,始终很难忘情的,尽管时代不同,在思想观念的领域里,它的确占了很牢固、很重要的席位。可是后来的新教育、新课本,由初中、高中到大学,一直到现在,我发现仍然没有完全离开过旧文化。尤其是《孟子》,几乎每一级学校里的国文课本,都要选上几段重要的文章。青年人尽管不重视,但对孟子的文章还是读过,反感归反感,读还是要读。也正因为如此,才能保持历史文化于不堕。现在面对这么多的先生们,由我来讲《孟子》,实在有点战战兢兢,不大好意思,这真叫作“班门弄斧”,当着内行耍外行,自耍活宝。
发表于 2010-2-5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瞎,要打就打呗,前些天搬动最新国际研究还不算,这会又把南老搬出来。只看到人家私塾老师可以用戒尺,就不看看那时候的私塾老师啥素质,前清名儒耶。现在私塾老师啥素质?平均学历可能还不到高中

啥玩意儿,不怕违法就打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过,
1991年9月4日主席令第50号公布)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发表于 2010-2-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的教育,一说起体罚,好像是决不可越半步的雷池一样,原因就是那一大堆的西方的儿童心理学的理论在支持。体罚可不可以用,如果有绝对的答案,我认为都是没有智慧的。如果要举例子,历史上都有大量的例子,体罚或者不体罚,都可能成就孩子道德学问和人格。如果一定不可以体罚,也是一句误人的话。关键在于“发而皆中节”。
发表于 2010-2-6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搬出法律来说明可不可以体罚,就不知道是何用意了,如果认为现代教育体制是完全合理的,是完全有助于人才培养的,那么我们就没必要来进行儿童读经了,更没有必要进行这样那样的教育方法的探讨了,好好配合教育局和体制内学校的一切制度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0-2-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昨晚看《赏识你的孩子》,关于打孩子,里面有一段,我摘抄过来:

我们现在有些父母盲目模仿傅雷这种“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你想过没有,你有傅雷那样的学识和严谨的学风吗?你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教的品质吗?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
发表于 2010-2-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主张打孩子的人们,可以问问自己,你的身教是否重于言教?你的孝悌忠信仁义礼智是否都被公认的做的很到位?如果是,出于教育的目的,偶尔打打孩子,或许也能促进孩子成才呢。hovshslm 说打孩子关键是“发而皆中节”,你能否具体地说说,如何个“发而皆中节”法?否则,大家看到你们主张打孩子,就只一味强调打孩子了。就像现在很多人不强调效仿古人提高自身的修养而只强调效仿古人打孩子一样。

否则,如此强调打孩子,只有一个理由,这孩子不是你自己的。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即使你认为应该打而打下去,看到孩子惶恐流泪的眼睛,你的心总会疼的,毕竟是骨肉连心啊。现在体制教育里也会打孩子很严重,但没有谁不会为自己打孩子作诸般掩饰的,这一点也说明,他们打孩子只是因为自己无能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问题而已。

[ 本帖最后由 qinglian 于 2010-2-7 10:12 编辑 ]
发表于 2010-2-7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孩子应该不应该是个假问题,哪种情况应该打,那种情况不能打,哪种情况是暴力,哪种情况是助力,哪类孩子可以打,哪类孩子绝对不应该打,什么年龄的孩子可以打,到什么年龄后又绝对不能打,那种老师有资格打,那种老师没有资格打,都是针对不同的对象与情境才可说是否合理,有智慧的人棒打和呵斥都是最好的方法,没有智慧一味迁就包容也是在害人,一概而论、死执教条我认为都是刻舟求剑。
发表于 2010-2-7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时代就这样

过去所讲的《论语》,也只是为了时代的需要,东拉西扯地讲了一大堆废话。
大家就是喜欢听东拉西扯的“废话”,如果不讲废话,大家就不喜欢。

不过南老师的废话讲的好。透过论语讲了很多关于中国文化的事情,是为现代人不知道的。
这样的废话讲得!!

什么时候社会上不畅销《论语别裁》了,大家觉得这本书没意思了,都去读《论语》了,读《论语正义》《论语集释》了,什么时候社会就进步了。
我是很期待这一天早期到来。
发表于 2010-2-8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hovshslm 的帖子

法律=教育体制?

俺文化水平有限啊 记得有招叫偷换概念啥的,说的可是这个?

未成年保护法十五条,俺们可以去质问这条是否合理,但并不等于你个人认为不合理就可以违法吧,这是基本常识,小学生都懂滴 。任何人、任何文化都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这是最基本的立法精神。

读经老师就了不起了?就可以不受法律监督制裁了?就可以违法了?谁给的特权?闻所未闻

还“发而皆中节”,太搞笑啦。

[ 本帖最后由 先天一机 于 2010-2-8 00:10 编辑 ]
发表于 2010-2-8 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一些无的放矢之言,有谁主张打孩子了,又有谁认为读经老师了不起了?可以违法了?这里讨论的明明是教育的问题,不是法律的问题嘛。可不可以打孩子,本身就是一个有问题的命题嘛。上面的“慕中医 ”说的很明白了,不需要重复。
发表于 2010-2-8 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inglian 于 2010-2-7 09:39 发表
我觉得,主张打孩子的人们,可以问问自己,你的身教是否重于言教?你的孝悌忠信仁义礼智是否都被公认的做的很到位?如果是,出于教育的目的,偶尔打打孩子,或许也能促进孩子成才呢。hovshslm 说打孩子关键是“ ...

我有强调要打孩子吗?我重新回头读了一遍我发的内容,好像没有啊,我只是不同意“孩子绝对不可以打” 这个说法而已啊,也许是你过分强调“孩子绝对不可以打”这个观点,才会把我的话读成这样的结论吧。
发而皆中节,如果在教育上来说,你面对孩子所表现的每一个语言动作(包括体罚)表情等,都恰到好处,都发生在恰当的时机、恰当的尺度上,都能对孩子的成长有积极的作用,都中在节骨眼上,这个就是发而皆中节。
师长对孩子的表现,有菩萨低眉,有金刚怒目,对孩子的生命来说,都是成长的甘露,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师长本身的道德学问和手眼,应机应时,而不在于这个具体的方法是赏识还是责备甚至体罚。这个时代的教育观念非常强调赏识孩子,这个我并不反对,是教育的方法之一,但这个方法如果用的不恰当,用在不适当的时机,赏识对孩子来说同样也可以变成毒药。我说这些并不是说我就一定有体罚孩子的资格,但我们也同样不一定有赏识孩子的资格,因为赏识也可以是一种伤害。提高教育者自身的学问和修养,这个当然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事情,谁都不会反对,这个与使用赏识还是使用严格的乃至用到体罚的方法,并没有任何冲突的地方。
发表于 2010-2-8 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的发言我觉得都很容易犯一个毛病,就是自己心中首先有了一个观点,然后就很容易把别人的说话,推导成与自己的观点完全不相同或者相反的观点,然后就把刚才竖立的那个假想的观点进行批驳。似乎我所表达的是一个冷漠无情的暴君,对着孩子整天举起粗粗的鞭子,孩子泪流满面,跪地求饶…,更甚的是我什么时候表达了:我是读经老师,我了不起,我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我有特权…
真是,看来我们都不要想着教育孩子的事情了,好好教育自己吧,教育孩子就是教育自己。
发表于 2010-2-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hovshslm 的帖子

抱歉,您的话俺看不懂,这段话自相矛盾,如果用逻辑去剖析您越位解读他人思维也是树假象敌,俺有逞口舌之利的味道啦。。。。算了,,,俺投降,,,,
发表于 2010-2-8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ovshslm 于 2010-2-8 03:49 发表

发而皆中节,如果在教育上来说,你面对孩子所表现的每一个语言动作(包括体罚)表情等,都恰到好处,都发生在恰当的时机、恰当的尺度上,都能对孩子的成长有积极的作用,都中在节骨眼上,这个就是发而皆中节。
师长对孩子的表现,有菩萨低眉,有金刚怒目,对孩子的生命来说,都是成长的甘露,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师长本身的道德学问和手眼,应机应时,而不在于这个具体的方法是赏识还是责备甚至体罚。


这个发而皆中节,师兄虽然给解释了,可俺还是不知道具体该如何操作,遇到具体事情该如何办呢。以俺这样的资质,恐怕要修炼好久好久,才能做到发而皆中节吧?请教师兄,在俺学会这个之前,能不能打孩子?会不会把孩子打坏?俺倒是觉得,赏识教育,说的具体的多,简单好操作的多,好学的多,学起来幸福快乐的多,特别适合俺这这种笨人学,所以,对俺来说,就是这个了。至于打孩子,俺怕掌握不好,最后不仅把孩子深深地伤了,也把俺自己弄成了个变态狂,好后怕哦,不学不学,风险太大。(说这个话,因为俺以前就是打孩子的,孩子和俺那时都差点都要疯掉,幸亏俺后来遇到了赏识教育,现在大人孩子都平静了,呵呵)。

俺是笨人,就用笨方法。聪明的人们,就用聪明的方法吧。反正条条道路通罗马嘛,俺怕啥呢。
发表于 2010-2-8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ovshslm 于 2010-2-8 03:49 发表

我有强调要打孩子吗?我重新回头读了一遍我发的内容,好像没有啊,我只是不同意“孩子绝对不可以打” 这个说法而已啊,也许是你过分强调“孩子绝对不可以打”这个观点,才会把我的话读成这样的结论吧。


我不能不过分强调孩子不能打,即便我如此强调孩子不能打,可有的时候还忍不住会打孩子,如果我认为孩子可以打的,那么结果更加不堪设想,这个我是有过经验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三七养生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三七养生

GMT+8, 2024-11-23 00:36 , Processed in 0.02752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