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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法行医致人死,还是合法抢救致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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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一男子非法行医致人死亡 已被批捕


2015-07-01 15:4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昆明7月1日电 (张玉绒 王斌)云南曲靖男子赵某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也没有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执业许可证,而在开按摩店过程中,顺便帮人开中药治病,结果致人死亡。曲靖麒麟区检察院1日透露,赵某因涉嫌非法行医被批准逮捕。
  2015年4月15日,侍某因右肩膀疼痛到赵某的按摩店进行拔火罐治疗。治疗结束后,赵某和侍某一起聊天,在聊天过程中,赵某闻到侍某口臭,侍某告诉赵某,口臭是阳虚阳气不足引起的,属于阳虚特别危症,需要服用中药调理。随后,赵某给侍某开了三副中药。2015年4月17日,侍某在服药后出现胸闷、呕吐等症状。随后,侍某和妻子迅速赶到赵某店内,赵某分两次给赵某用温开水服用了7克肉桂粉,观察半小时后,侍某的病症开始好转。
  因为考虑到侍某阳气大衰,4月17日,赵某又为侍某开了一副中药吴茱萸四逆汤。在此副中药中赵某往里面加入了附片。考虑到附片服用的特殊性,赵某到侍某家中指导侍某的妻子煎药,侍某服药。附片中含有乌头碱,是一种带有毒性的中药,如果煮食不当,容易引发中毒,甚至导致死亡。
  4月19日早间,侍某打电话告诉赵某,自己又感觉心慌、胸闷,赵某简单嘱咐侍某注意观察。12时许,侍某出现脸色发紫、手脚冰凉的症状,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侍某的死亡原因为乌头碱类药物剂型中毒死亡。
  赵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医疗活动,被害人在服用了赵某开具的含有附片的中药后死亡,赵某的非法行医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赵某的行为已符合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故经审查,麒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批准逮捕。(完)
 楼主| 发表于 2015-7-1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附)楊通 :服藥不瞑眩,厥疾不瘥
直閣將軍房伯玉服五石散十許劑,無益,更患冷,夏日常複衣。嗣伯為診之,曰:“卿伏熱,應以水發之,非冬月不可。”至十一月,令二人夾捉伯玉,解衣坐石,取冷水從頭澆之,盡二十斛。伯玉口噤氣絕,家人啼哭請止。嗣伯請人執杖防閣,敢有諫者撾之。又盡水百斛,伯玉始能動,而見背上彭彭有氣。俄而起坐,曰:“熱不可忍,乞冷飲。”嗣伯以水飲之,一飲一升,並都差(瘥)。自爾恒發熱,冬月猶單褲衫,體更肥壯。(《南史.張邵傳》附)

徐嗣伯之明,首先在於辯證精審,知其病為伏熱在內,次在於治法之絕:“冬季,裸坐于石,冰水澆之。”誠可謂曠世之治也。其三在於對自己醫術的自信,對病人的絕對負責;令人挾定伯玉澆之至“口噤氣絕,”不顧家人環泣求情,甚至遣人“執杖防閣,敢有諫者撾之”其過人膽識,誰與爭鋒,歧黃神術,匪夷所思。讀此醫案,拍案叫絕。

在臨床工作中,病人用藥後,不外乎三種情況:
一、病情無明顯變化
二、有所好轉
三、反見加重
作為醫生,應該怎樣處理這些情況?是守方治療,還是重新辯證用藥?作為病人又應該怎樣對待這些情況?是謹遵醫囑,還是另請高明。特別是第三種情況出現,常令部分醫生手足無措,病人叫苦不迭。因此,我對“服藥不瞑眩,厥疾不瘥”有了幾點感觸:

一、正確對待藥物的固有屬性
大黃具有瀉下作用,石膏令人畏寒,附片用之不當使人中毒,這些自然屬性眾所周之。有些醫生就把此類藥品視為毒蛇猛獸,拒而不用,抹殺了它們的巨大功效,殊不知大黃作用於肌體而產生的瀉下作用正是服藥瞑眩的一種表現(石膏、附片亦如此)。筆者就根據服藥不瞑眩,厥疾不瘥的道理在臨床中大量運用,救人無數。比如筆者用大劑量附片治療陰寒內勝的患者,效果顯著;用大黃治咳嗽、胃病,雖然產生了瀉下作用,可正是通過這些作用,亦取得了很好的療效,誠可謂:“大黃附子救人有功。”有的醫生因為不瞭解這些藥物的固有屬性,認為是不良反應,棄之不用,這和因噎廢食有什麼區別,確實可憐可惜。

二、正確對待守方治療

疾患病久邪深,藥物服食後必然有一個正邪相爭的過程。正邪相爭,必然產生一些異常的症狀,這就是瞑眩。在中醫學裏就有“戰汗”之說,並把“戰汗”看成是一個疾病轉歸的轉捩點。“戰汗”出現時如果正勝邪退則病情好轉,反之則是惡化,在“戰汗”出現時應抓住時機,給予扶正之藥,促使病情好轉,而筆者認為“戰汗”和“瞑眩”的道理只是異取同工,唯程度不同而已。有的人面對患者“瞑眩”時,認為是藥不對症或中毒,不把它看成是一個疾病的轉歸,繼續守方治療,錯過了治療的大好時機,致使患者病情加重,長期不愈,給患者身心造成極大的痛苦;更有甚者不僅不知道錯過時機,反而一出現瞑眩就給予停藥、洗胃等急救措施,並為自己的“果斷”沾沾自喜,真所謂害人太深,誤己不淺。其實瞑眩是藥物對症後所出現的全部反應,可能是微微出汗,亦可能是暫時昏厥,這就需要醫務工作者在臨床中細細觀察和體會。瞑眩和“中毒”“藥不對症”是截然不同的。瞑眩在短時間內可不藥而愈,而“中毒”“藥不對症”有明確的中毒等原因,所表現的是嚴重影響人體臟腑功能的持續損害,甚至危及生命,必須經過急救才能緩解,“瞑眩”和“中毒”千差萬別。筆者曾治一“尿毒癥”患者黃某。患者五年來一直服用清熱解毒之劑,嚴格忌口,不敢服食稍許溫熱之藥物和食品,並一直用大黃(單味)灌腸至今,肌酐高達933umol/L,筆者診斷為“陰水”,以自擬大黃附子湯灌腸,附片用量每劑達100g,內服實脾飲加減(附片100g以上),患者服藥後寒熱格拒,嘔吐劇烈。筆者認為此乃病重藥輕,藥不勝病自故,加大附片(200g)用量內服、灌腸,守方二周不變,肌酐降至522.7umol/L。

三、糾正廢醫存藥的思想

有的醫務工作者只看得到某些中藥的副作用,而對大多數西藥(比如速尿對腎功能的嚴重損害,但搶救腎功能衰竭患者時廣泛使用;激素治療類風濕關節炎時,造成的危害比疾病本身對患者的損害還重等)視若不見,根本不考慮在辯證論治基礎上的整體配伍,也就是忽略了辯證論治的原則,只要中藥出現瞑眩等反應時,就大呼為中毒,藥不對症,這種大肆喧嘩,混淆事實,跟指鹿為馬有什麼兩樣?原生藥物只有在中醫理論指導下用來防身治病的才叫中藥,如果外開中醫,外開辯證論治的原則,只以一味藥而論,就免不了走到廢醫存藥的路上,對“瞑眩”也就大驚小怪。比如說前一段時間風傳的“中藥腎毒性”,認為含馬兜鈴類的藥物對腎有損害作用(如木通等),是一部分人對中醫的誤解,是以點代面,廢醫存藥的惡果。近日來,日本人用小柴胡湯使人致死一案,也是廢醫存藥的最好例證。難道我們還要重蹈複轍嗎?誤解中醫,誤解中藥服食後的瞑眩,是怎樣的無知和不可饒恕的錯誤。

筆者曾治一“血管神經性頭痛”患者龍某,其頭痛六、七年,每日需服大量西藥方能止痛。服用筆者自擬加味通竅活血湯後,邪正相爭劇烈,暈倒在地,家人抬至門診,筆者仔細檢查後,發現各項生命體徵平穩,認為當屬服藥“瞑眩”。說服其家人,僅做一般處理,無多時,患者蘇醒,頭痛若失,隨防至今,再無復發。中醫中藥治病“瞑眩”是一個很大的範疇,藥後症劇者,往往是藥力生效,外邪內透之故,這就要求醫生診查要詳,辯證要准,注重醫德。如中醫中藥“十八反”中的甘草反海藻,筆者曾用於一本院職工患者“單純性橋本氏甲狀腺腫”的治療,取得極好療效。又如烏頭反半夏,筆者用於“寒痰水飲”症患者每獲奇效。說明中醫中藥“十八反”也只應是瞑眩之大者,值得探討發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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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后因抢救无效死亡",还是因西医"抢救"死亡,是一件应该深入调查的事。


所谓的附子"中毒"症状,实多退病的眩反应,若果然用药合于中医理法,大多静卧半日许即恢复,并无任何后遗症(可参看《吴佩衡医案》及《范中林六经辨证医案选》中患者服药反应)。


《尚书·说命》云:药弗瞑眩,厥疾不瘳 。《金匮要略》白术附子汤条云:"一服觉身痹,半日许再服,三服都尽,其人如冒状,勿怪,即是术、附并走皮中,逐水气,未得除故耳。"即为眩反应的注解。


我本人十多年前曾服过含附子360克的煎剂,当时浑身发麻,视物一片白色,每分钟心跳四十余下,知是药力行于经脉如冒状的眩反应,并未惊慌而另服解药,静卧数小时后自动恢复。后来又泡服过6克附子,与煎服反应相似,上楼梯只能弯腰匍匐,站直则天旋地转,也是静卧数小时之后恢复。如果心生恐惧去医院求救,则后果不堪设想。


当今西医门诊临床中不知深浅的"抢救"所致的死亡可谓司空见惯,很多病不治未必即死,到医院一治即迅速死亡,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如前阵一个病人因落枕拨罐不适,也是到医院抢救后死亡,结果自然说因拨罐致死,不会对医院的合法"抢救"手段进行理法调查。


这个患者毕竟是死于被抢救的医院的,是服中药致死,还是因抢救不当而死,值得深入调查,岂可轻下结论。


至于说到非法行医问题,文中似乎说是患者侍某本人要求服药的,男子赵某只是应求开了药方而已。姑且不讨论给人开中药方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非法行医行为,一定要具备某种资格才可以。单就此事来说,即使服药出了意外,按理说也应患者责任自负,不该牵连帮忙开方者才是。何况最终的死亡原因并不确定,有关部门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之前,怎么可以随意批捕呢?

 楼主| 发表于 2015-7-1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附)“瞑眩反应”杂谈
2005-3-27作

转自青牛的博客
   
《孟子》滕文公章句上第一中有这样一句话:若药不瞑(mian4,音面)眩,厥疾不瘳。赵歧注云:瞑眩,药攻人疾,先使瞑眩愦乱,乃得瘳愈也。后查《辞源》,瞑眩条下云:《方言》云:凡饮药而毒,东齐海岱间或谓之瞑,或谓之眩。

这句话最早出自《书经》,孟子只是引用一下而已,估计这句话在当时还是比较有名的,类似于现今的良药苦口利于病之类。当然这句话的深度是远非后者所及的。

遥想当年,轩歧论医成《内经》,先圣神农尝百草著《本经》,商相伊尹撰《汤液经》,汉代张仲景引汤液经方著《伤寒论》……真令人浮想联翩,心潮澎湃!据我的推测,最晚截止到周代,这一时期中华医学已经发展到相当发达的程度(遗憾的是这种程度后世再没达到过,经典产生的时期往往是昙花一现),证据当然有很多,现在公认的有:经络的发现,内经理论的前瞻性……我认为瞑眩反应的发现也应该算是一种,有人可能以为我信口雌黄,言过其实,个中道理且由我慢慢道来。

我翻阅了《金匮要略》一书,发现如下描述:“如虫行皮中,即愈”,“其知者,如醉状”,“得吐者,为中病”,“如冒状,勿怪”,“初服,得微汗则解”。这些描述就是瞑眩反应,仲景秉承上古医学精髓的证据就在此!学者读过这些词句,万不可放过,若是仅仅以为是药物副作用,那就大错特错了。

拙作《吴佩衡医案赏析》曾谈及服用温药后的一些反应,现在看来,其实就是瞑眩反应。前贤陈修园先生在他的著作《伤寒论浅注》中提到:余自行医以来,每遇将死证,必以大药救之。忽而发烦下利,病家怨而更医,医家亦诋前医之误,以搔不着痒之药居功,余反因热肠受谤。看来后世医家大多已不知有瞑眩反应,何况病家乎?

我认为,上古圣人发现瞑眩反应就说明了远古时候的中医就能把握治病的整个过程,能准确地预测疾病的转归。能做到这一点,不知是否能证明本人先前提出的论断?证只是疾病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过分强调辨证就会丧失对病(全局)的把握!试看现今临床开方的中医有几人能对服药后病人病情的转归达到了然于胸的地步?说句不客气的话,大部分医生都是拿病人当试验品,开完药就对病人说:先吃两付看看。等病人前来复诊,劈头就问:吃了药怎么样?然后根据病人口述的症状对症下药。你要问她(他)几天好?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中医要混到这一地步,难怪人家指责中医不科学!

丧失掉对疾病(注意是中医传统意义上的病!不要和西医的病混淆)发展过程的宏观掌控就等于要了中医的命,轩歧神农伊尹仲景之道也就晦而不彰了!再看看现今中医内科书上罗列的一些病名:腰痛,水肿,眩晕,心悸,心痛……我不禁要问:这些还是病么?怎么给人的印象只是一些症状呢?这些“病”和症状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呢?可惜太阳病,阳明病少阳病这些中医病的经典命名方式彻底失传了。有时候我甚至偏激地想:西医辨病中医辨证这种提法对中医而言真是一种耻辱。
当初中医的辉煌到如今已经灰飞烟灭,留到我们这代人手里的遗产已经容不得再去恣意挥霍了!怎样处理好继承与发展,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我的一个浅陋观点是给中医安上传统的内核,披上现代的外衣。安上传统的内核指的是用中华文化,中医经典著作内容武装我们的大脑,披上现代的外衣是充分利用包括西医在内一切学科的优秀成果,做到为我所驾驭,万勿舍本逐末!但是要能做到这一点需要对中华文化和中医达到相当的体认,具有足够的信心才行,想想当年汉唐帝国的风度吧!

以上是我由瞑眩反应引出的一些思考,可能很不成熟,权作抛砖引玉之举,坚信真理越辩越明。贵宝地藏龙卧虎,还望诸位多多指教。
发表于 2015-7-1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txxhh 于 2015-7-1 18:25 编辑

1  不知开药方是否收钱了。“顺便帮人开中药治病”,且新闻通篇未提一个钱字,那么这个医生应是一片好心。

2  用药估计有问题。
    患者拔罐时,似乎没有到需要抢救的地步。
    口臭应该算不上属于阳虚特别危症。
    胸闷呕吐不知道是加重了还是排病反应?但看起来也超出了医师的预料,即便如此,没有到需要抢救的地步。
    4月19日早间到 12时许,估计超过4/5个小时,并未缓解而是恶化。
    且恶化后医师再无手段予以解决,不得不送西医,可见也超出了医师的范围。

3  杯具。附子将会被更严厉地限制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7-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附:本人医案一则

飱泻

王女,16岁,随父母侨居澳洲,吃西餐伤脾胃,食后即泻,西医无效,乃归国求医。服沈阳中医研究院中药四十余剂,每次160元三副药,服后病如故。又去著名的儿科中医小儿王处求医,亦无效果。国内西医谓为心理障碍,没病,不予医治。求医八个月,费用七八千,不见一丝效果。

2003年3月26日,彼邻居来电话代为求治,云病人食后即泻,泻后又饿,周而复始,每日如是,现已骨瘦如柴,精神萎顿。

食入不化泻出,有降无升,胃能容而脾不能消,责其中焦无火也。求其根本,则坎阳虚衰,坎阳不足则上升无力,中土乏生化之力,脾胃失运化之权。治当中下并补,扶阳抑阴,俾其生气旺盛,自能消化饮食矣。与附子理中汤:

干姜60克,白术30克,党参60克,炙甘草30克,黑附子30克。七碗水煎剩二碗,早七时服一碗,下午三时服一碗。

28日晚,病人邻居又来电话,云病人早七时服药后,不到一分钟,先感胃中发热,随后头上如同炸裂般疼痛,头皮发麻,面上如中风状,麻木抽搐不已,舌头发硬,吃橘子不会吐子。接着浑身发麻,腿抽筋,恶心想吐。但吃饭后没有泻。症状从早七时一直持续到下午一时方平复。一时多浑身觉疲倦,睡了一觉,原先手脚冰凉,服药后麻木时手先觉热,接下来脚上麻木,随后脚上亦热。

因反应剧烈,晚上病人不敢再吃药,邻居打电话来问,告乃排病反应,但吃无妨,方再服。服后腹泻四五次,原先总觉饿,食后即泻,泻后马上又饿,今日食后不再觉胀觉饿,食后亦未泻。晚间十时多脸上又发麻,全身从脸上向下发麻,但没有抽搐,持续一小时左右,半夜二时多呕吐一次。

30日,病人邻居又来电话,云第二天早晨服第二服药后肚子发麻,随后开始腹泻,持续一日,至少五六次,所泻全是清水。中午饭后没有腹泻。晚间再服中药后不再有反应。当日早晨食后觉饱,没有腹泻,病人高兴异常,云八月中头一次吃饭后没有腹泻,并感觉吃饱。

二剂药服完症状基本消除,嘱将五剂服完,以巩固疗效。

5月24日反馈:服药后,过去的症状全部消失,体重渐增,现已恢复正常。共吃五服药,药费一服七元。

所谓“药不眩瞑,厥疾不瘥”,此之谓欤?

注:方中药量为2004年之前用量,彼时转基因豆油尚未进入超市,国人身体尚实。此际虚人十常八九,难耐重剂,爱好者慎勿轻易效仿。
发表于 2015-7-1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我觉得你举的病例与1#楼所述有相似处,但也有很大不同之处。

1   1#楼述,患者彼时脸色发紫
  显见极度缺氧,超出其它例子。即便是脸色是变苍白也好一些。药物有严重超出病人承受能力之嫌。至少在量上有不当之处。

2  1#楼述,到12时许,手脚冰凉。
  也就是说,原先手脚是不冰凉的。
  而老师的例子,“原先手脚冰凉,服药后麻木时手先觉热,接下来脚上麻木,随后脚上亦热。”
  发展方向是相反的。

3  整过治疗过程看
   1#楼所述,显然是在逐渐变差,而不是变好。
   可见其治疗有不当之处。
   患者真的需要吴茱萸四逆汤大把附子?
   ------------------
  当然,若医师足够镇静,让患者自行缓和过来是可能的。或者给一些解毒的汤药也是可能的。
  西医固然抢救不当,但事态发展也显然超出医师之所料,医师不能说一点责任都没有。
发表于 2015-7-1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注重医德,先德后医中医才能持续发展。枝繁叶茂。
 楼主| 发表于 2015-7-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我觉得你举的病例与1#楼所述有相似处,但也有很大不同之处。

1   1#楼述,患者彼时脸色发紫
  显见 ...
ttxxhh 发表于 2015-7-1 19:07


用药不当是一种可能性,但不至于死。抢救不当也是一种可能性,死人司空见惯。所以,我倾向于后者。
发表于 2015-7-2 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是个危险的职业,因为法庭上是用西医的理论解释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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