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成为世界性宗教的过程中,佛学理论的建构和不断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佛学既不等同于佛教,佛教又离不开佛学。二者相互依存又相互区别。 佛教作为一种宗教,它本身是由多种要素组合而成的。但不论是在何时何地流传的佛教,“佛”、“法”、“僧”三宝都是其最基本的三要素。佛,即觉悟了宇宙人生真谛的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后来也泛指通过修行而觉悟的一切佛;法,即佛陀向人们宣说的各种教义教法,广义的佛法也包括后来发展起来的各种佛教义理;僧,即释迦牟尼所建立的僧团,后来泛指一切皈依佛门并继承、宣扬佛教教义的僧众。 佛教作为一种特殊的宗教文化现象,它包括教义学说、清规戒律、仪轨制度、僧众组织、情感体验以及崇拜教主或神灵等多方面的内容。如果说,对人能够觉悟成佛的信仰构成了佛教的本质特征,那么,为其信仰作理论论证的佛学则促成了佛教理论思辨性强的重要特色,而针对广大信众制定的宗教仪式和组织制度,则是佛教得以持续发展的组织保证。一般说来,在佛教的各种要素中,最为重要的,也是起着主要作用的,当然是它的信仰。但佛教的信仰是建立在丰厚的理论基础之上的。佛教认为,人生是苦海,只有从生死轮回中解脱出来才能达到理想的涅槃之彼岸。为了论证解脱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佛教展开了其思辨而富有哲理的理论和学说,并相应地提供了一整套的解脱途径和修行方法。意蕴丰富的名相术语、细密繁琐的逻辑推理和高度思辨的哲学论证,构成了佛教的一大特色,也是其理论学说的重要特征。
佛教的理论学说,构成了我们所说的佛学的主要内容。所谓佛学,即佛教之学,它应该是对佛教全部教义学说的总概括。就其形式而言,它主要表现为对佛教基本概念和修持方法的阐释,对佛教解脱境界的描绘以及对佛教源流与发展历史的论述。就其内容而言,广义的“佛学”与“佛法”相近,内涵十分丰富,大致可归为教、理、行、果四大类。教,指佛教的全部典籍,包括经、律、论三藏;理,指佛典中所阐明的佛法之义理,既包括佛陀所宣说的种种教法,也包括佛教弟子及后世宗师、历代学者对佛之教法的阐述;行,指依佛理而修行,包括各种解脱人生痛苦的途径和方法;果,即修行圆满所证得的涅槃解脱之果。“因教显理,依理而行,由行而果”可谓十分形象地描述了教、理、行、果相互联系的逻辑递进关系。狭义的佛学,则专指佛教的理论学说,即理法。 佛教在创立初期,就以“缘起论”为基础,以“四谛”、“五蕴”、“八正道”和“十二因缘”为主要教义初步建构了论证佛教信仰的佛学。后来,佛教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既依持其信仰,又借助于理性思维的力量,对自己的教义学说进行了新的诠释和发挥。佛教内部由于对戒条教规或教义学说的不同阐释而产生了分歧,并相应地导致了不同学派、教派乃至宗派的出现。随着佛教传播范围的扩大,所到之处必然受到当地文化的影响,这又使得流行于不同地区和国家的佛教具有不同的地域文化或民族文化特色,这种特色在理论学说上都有充分的体现。 佛教的全部学说,都是围绕着如何通过信奉佛法而修行从而获得解脱这一根本目标展开的,因此佛学从根本上说是一种重视宗教实践的解脱论。这种解脱论,与上述教、理、行、果相应地又可归纳为信、解、行、证四个要素,从而形成了一种佛教特殊的强调“解行相应”的认知活动与践行过程。信,即信仰佛教的教义学说;解,即解悟佛教义理和佛法大义;行,指依教理而修行;证,即修行而证得解脱圣境。这四者的核心就是众生的求解脱。在佛教看来,众生要解脱,首先要信奉佛法,“信”其实也是一切宗教共同的基本要求。为了能真正信奉佛法,就必须解悟佛法。佛教认为,通过解悟佛法,能更加坚定对佛教的信仰。强调在信仰的前提下来理解,这正体现了宗教与哲学的不同——前者以信仰为特征,后者以理性为依持;而强调理解了才能更好地信仰,真正凭借智慧而解悟佛法真谛,实现解脱,这又突显了佛教与一般宗教的巨大不同——佛教的解脱是“慧解脱”,佛教有相当完整缜密的一套哲学理论,以至于有“哲学的宗教”之称。同时,佛教认为,宗教理论必须落实到宗教实践上才有意义,因而在“解”的基础上还必须进一步依教理而身体力行,事实上,在佛教看来,也只有在宗教的修行实践中才能真正获得对佛法大义的领悟,并最终获得解脱。佛教的解脱,从根本上说,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 这样,围绕着解脱这个核心问题,佛教在理论上就形成了一个因果相连的学说体系:教、理、行或信、解、行三者是解脱之因,果或证是解脱之果。有因才有果,求果必依因。同时,佛学也含括了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内容,两者构成了一种辩证的关系:理论要付诸实践,实践又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可见,佛教的根本目的在于求解脱,虽然这种解脱必须在宗教实践中才能实现,但从理论上论证解脱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并对实践的方法和修行的结果作出说明,是佛教的一大特色,同时也构成了佛学的基本内容。 转自古国治老师博客:http://blog.sina.com.cn/kukuochih |